一七三七年

正月一日(星期六)

我们所带的粮食不够,因为路程比所预料的长;幸好有些烤熊肉(实际上是太阳晒干的),我们烧着吃,觉得是很好的粮食。

星期一晚上我们离开戴连,五号(星期三)来到腓特烈卡。正如我们所预料的,这里的人多半冷酷无情;我们找不到能够保守当初爱心的人。哦!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实,好引导他们!叫他们不再跟从他们自己的幻想!

徒然在这不愉快的地方逗留了二十天,我终于在一月廿六日离开了腓特烈卡。并非因为知道我的危险(虽然我的生命曾受多次恐吓),而是对这地方的工作完全失望,使我不愿意再看到这地方。

正月卅一日(星期一)

我们回到萨凡拿。二月一日(星期二)这一天正好是第一批移民登陆佐治亚的纪念节,所以我们举行了一次证道和圣餐崇拜。

三月四日(星期五)

关于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我今天从上帝所得的指示,足以使我相信一些人所主张是完全错误的,这是我从前说过许多次的;他们认为”除非你的心完全听从上帝的旨意,祂就不答应你的祷告。”我的心并不完全听从祂的旨意,因此我不敢依靠自己的判断,却更恳切地祈求祂施赐那我里面所需要的。我深知,并且确信祂已听了我的祷告,并发出祂的亮光和真实。

七月三日(星期日)

圣餐礼拜之后,我对威廉逊夫人(考斯敦的侄女)提起她的一些我认为是可责备的行为。她显得非常气愤地说她想不到我会如此对待她。以后她在街道的转弯处(在我们回家的路上)拂袖而去。第二天考斯敦夫人尽力想替侄女说话;说昨天所发生的事很使她觉得痛心,并要求我能够以书面告诉她我对她侄女不满意的是什么,第二天我就照她所要求的做。但是,我先给考斯敦先生写了一封短简:

先生:直到现在,你一向把我当朋友看待,这是我所承认,也应该承认的,而且切望那施这恩赐的上帝,将仍然继续施赐。

然而除非你允许我的一个要求(这从表面上看来虽是容易办到的,其实不然),我们的友谊必难继续:我要求当我为执行职务,在责任上做所应该做的事,请你不要咎责我。

如果你能够让我如此做,甚至我因不得已而不顾情面,那么,我相信在我们之间必不致有什么误会,即使有,也不会长久。我相信即令是故意找我错处的人,也找不出有什么可攻击我的把柄,”除非所攻击的是属于上帝的律法”。一七三七年七月五日。

七月六日(星期三)

考斯敦与派克镇长及书记官一同来见我,气愤愤地问我说”为什么你想我会咎责你执行职分内的事呢?”我简单地说:”先生,如果我认为禁止你家里的某一个人领受圣餐是我的职务,你将如何?”他回答:”如果你禁止我或我的妻子领受圣餐,我将要求合法的解释。但别人的事我不管,让他们自己负责。”

八月七日(星期日)

我禁止威廉逊夫人领受圣餐。八日(星期一)萨凡拿的书记官发出了逮捕我的拘票:

佐治亚州萨凡拿镇

致各巡警,保安官及各有关人士:

兹通令各有关机关拘捕牧师卫斯理约翰,并将其本人带交本城警官,以应威廉逊及其妻苏菲亚之控诉。查卫斯理曾无理在公共聚会中拒绝苏菲亚领受圣餐之权利,致使威廉逊在名誉上遭受一千英磅之损失。为此,特颁分此拘票为证。于八月八日经本人签署。

八月九日(星期二)

巡警钟士传送拘票,并把我带去见派克镇长与书记官。我的答辩是”施行圣餐或禁止圣餐纯属教会事务,我不承认他们有权干预。”派克先生说”虽然,你必须于下一次开庭时出庭应讯。”威廉逊在旁边说,”诸位,我要求卫斯理先生缴纳保金,保证出庭。”派克先生立即回答,”卫斯理先生的话就够了。”

八月十一日(星期四)

我再写信给苏菲亚威廉逊夫人。

威廉逊夫人:

为应考斯敦先生请求,我再一次给你写信,说明我所根据的规例:

凡有意参加圣餐者须于事前(最少一天之前)向牧师登记,这规则你没有遵守。

任何愿意领受圣餐的人,若在言语或行为上损害邻舍,以致污辱教会名誉,牧师应通知他,请他停止领受圣餐,直到他公开表示真心的悔改。

如果你在圣日到主的圣棹前来,我将指出(正如我已不只一次这样做过)你所犯的过失。

你若公开表示真心悔改,我将以上帝的奥妙授与你。

卫斯理约翰,一七三七年八月十一日

德拉摩特把这信送去时,考斯敦先生在许多愤激的话里说:”我是真正被伤害的人,这是对我的侮辱,我将为我的侄女的事力争。我被人愚弄,我将索取赔偿。”

我还不知道他将以什么放法索取赔偿;但是星期五和星期六事情显露了。考斯敦向许多人宣布说,”卫斯理禁止苏菲亚领受圣餐完全是出于报复的动机;因他曾向苏菲亚求婚被拒,苏菲亚宁愿与威廉逊结婚。”

整个星期我惟有从每日的经课中窥见上帝慈悲的旨意。星期二晚上的经课是希伯来书第十一章:念到下面一段,从摩西的模范我特别得到鼓励,他”宁可和上帝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他看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财物更宝贵。”

星期四的经课又得到安慰的话:”我必不离开你也不丢弃你。”所以我们可以大胆地说,”主是我的帮助,我不惧怕人怎样待我。”

星期五所读的雅各书是:”忍受试探的有福了。”星期六所得的是”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外貌待人。”

八月十六日(星期二)

组成大陪审庭(只有四十四人聚集)的有一个是法国人,他不懂得英文;一个是天主教徒,一个自称为无神派,三个属浸礼会,十六或地十七个已经脱离了国教的人;还有几个曾经与我有过争执,一向反对我而公开表示要乘机报复的人。

在廿二号(星期一)那天,考斯敦向这大陪审庭提出又长又激烈的抗议,大意说:”请注意精神上的苛政;制裁那新的,非法侵害他们良心的威权。”然后宣读威廉逊夫人的控诉书。考斯敦并向大陪审庭递呈条陈一份。

这条陈的某些细节经陪审官的多数审议修改,在星期四(九月一日)再度送往法庭,以两份诉书形式提出,内容包括十罪状,公开宣布。他们的控诉为:

牧师卫斯理约翰,触犯国家法律,违背国君的和平意向,及其统治与尊严。各罪胪列如下:

一、未经威廉逊先生同意,擅与威廉逊夫人通信及谈话。

二、禁止威廉逊夫人领受圣餐。

三、未宣布其本人之隶属于英国教会。

四、分开圣日早晨的崇拜。

五、拒绝为派克先生的小孩施洗;坚持浸礼方式,除非父母能证明小孩身体软弱,不能受浸,始许豁免。

六、禁止哥弗威廉领受圣餐。

七、拒绝在波尔希尔的葬礼上宣读殡葬仪文。

八、自称为萨凡拿的主牧。

九、拒绝承认阿格里安比为一合法谊父,因为他未有资格领受圣餐。

十、以同上理由拒绝马太士之作为谊父;却在只有两位保证人的情形下为一印第安商人的儿子施洗(这一点我承认错误,我原须拒绝为他施洗,等到他能找到第三个保证人)。

对于这两份诉书陪审官中少数人的意见(他们的意见并不一致)可以从下面呈文看出,呈文是递送给与评议员的:

呈佐治亚尊贵的参议员们:

八月廿三日与八月卅一日佐治亚萨凡拿镇与镇之大陪审庭曾呈奉诉书两份,控诉牧师卫斯理约翰。

今在本呈文署名者均为该庭之陪审员,愿藉此声明退出本案,以表示对前述两诉书之异见。查各项事实均可证明本案确为考斯敦之诡计,谋污辱卫斯理先生的名誉,而非欲使本殖民地脱离所谓宗教暴虐,如考斯敦所声述者。吾等原无须以琐细烦渎诸位,但求伸述反对该两份诉书所陈各项罪状之理由。

(以下接着说每一罪状若按教会律例说都不能成立)

在这呈文上签名的有十二位陪审员,其中三位是巡警,六位是保安官,这人数若按陪审庭组织的常例已属多数,因依常例陪审庭系由十五人――四位巡警,十一位保安官――所组成的。

十月七日我与朋友讨论是否上帝要我回英国去。我当初离开英国的理由现在已不存在,因为直到现在还看不出有什么机会可向印第安人传播福音,也未曾发现或听说在美洲大陆的印第安人有任何渴慕福音的心。至于萨凡拿这地方,不论在口头上或文字上说,我都不曾受任何拘束,我多留在这里一天与否,尽可依照我自己的方便行,我也未曾对这里的人负责,除非把这里的工作当作我向本地土著传教的一条路径。这种计划既然失败,我觉得我对萨凡拿也已经没有责任。此外,我若在英国,对这些忧伤的人可能有更大的贡献,比起我在佐治亚所能做的更多,因为我可以坦率地告诉那些负责的委员们这殖民地的真正情形。经过详细考虑后,他们都同意我应该回英国,但认为时候还未到。

十一月三日(星期四)

我再度与朋友商议,他们都和我同意,认为我们所等待的时候已到。第二天早上我去拜访考斯敦,告诉他我计划立即回英国去。同时我在大广场贴通告,公布回国消息,安静地准备我的行路。

十二月二日(星期五)

我计划午间动身往卡罗来纳州(Carolina),那时潮水正好开船。十时左右知事派人把我找去,告诉我说我不能离开本州:因为我尚未答辩对我的控告。我回答:”我曾经一连出庭六七次,专为此事前往答辩,然而我虽一次又一次这样做了,却仍得不到说话的机会。”他们说,”虽然如此,你不能离此,除非你能缴付担保金,担保出庭应讯。”我问,”什么担保金?”经过两小时的商议后,书记官要我以五十英镑具结,担保于他们传讯时出庭。又说,”威廉逊先生亦要求你须交保,准备答辩他的控诉。”这时候我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先生,你如此待我是很不公平,亦对不住诸参议员,我决不具结,也不缴付任何保金,你知道你的事,我知道我的事。”

下午知事发出通令,责成各有关役吏及警卫防止我离开本州;并禁止任何人帮助我离开。

现在我只是一个不在牢的囚徒而已,经验告诉我,在这种地方,每天必有新的机会来”证明”一些我所未曾讲过的话,一些我所未曾做过的事。我很清楚地看出,这是我离开此地的时候了;当晚祷会完毕之后,八时左右,潮水正好,我拂去脚上的尘土,离开了佐治亚,那我曾经传道(不是我所应该的而是尽我所能够的)将近一年零九个月之久的地方。

十二月三日(星期六)

我们一早来到柏丽斯堡(Purrysburg),想法要找一个向导带我们到罗约港(Port-Royal)。可是不能找到。当太阳东升前一个钟头,我们没有向导就出发了,走了三个钟头,遇见一个老年人,他带我们走上一条小路,附近有一列作为指引方向的树(以削破树皮为标志的),他说顺着这条路走,五六个钟头之后我们就可抵达罗约港。

我们一行四人,其中一人想同我到英国去,其他两人要留在卡罗来纳州。十一时左右我们走近了一个大沼泽,在那里我们迷了路,走到约近下午两点,我们又找到另一标志的树,沿着方向一直走到交叉路;以后我们走进一片几乎无法通过的丛林,这一大丛林走过后,再约一里多路,就没有路了。我们又回头再穿过丛林,跟着那另一有标志的树一直前行,直到那条路也走完了。天又渐渐地黑了,我们坐下来,又困又烦,因为整天没有吃东西,除了一块姜糕,是我带在口袋里的,三分之一的糕中午大家分着吃了;另外三分之一现在拿出来吃,剩下的要留在第二天早上吃。但我们整天没有水。这时我们以一根木条插进土中,发现木头的尖端有点潮湿,两个同行的就开始以手挖地,约三尺深见水。我们都感谢上帝,大家都喝了水,觉得清爽许多。夜间非常寒冻;可是我们当中都没有出怨言的,大家做了晚祷,把自己交付给上帝,就互相靠紧地躺下,一觉(最少我是这样)睡到第二天早晨六点。

十二月四日(星期日)

上帝重新赐给我们力量,我们起来的时候已不觉疲倦,亦不愁烦,决定再作一次尝试,找出通罗约港的路。我们取程往东面走,既没有路也没有标志,树林愈来愈密,大家决定可能的话最好是退回原路。昨天从大丛林里走过时,我无意中曾砍了许多小树,也不知是为着什么,现在走起路来方便些了,尤其当走到几个地方,前面的路都看不见时,更有帮助。一时至二时左右上帝带领我们平安到了亚尼留的家,就是昨天所遇见的那老人的家。

晚上我在离亚尼留家一里路远的地方,向一个大家庭宣读法文祷文,其中之一人是以后充向导带我们到罗约港去的。第二天早晨我们出发。太阳西下时我们问向导他是否知道我们已走到什么地方,我老实答说不知。虽如此,我们仍继续前行,七时左右来到了一个田庄,第二天晚上(经过许多的困难和耽搁)我们终于在罗约港岛上登岸。

十二月廿二日(星期四)

我离开了美洲,(若是上帝喜欢的话,希望这不是永久的离开)登上撒母耳号船,这船的船长叫波西。和我一同上船的有一位少年人,这少年人曾在卡罗来纳州住了几个月,另一位是我在萨凡拿工作时牧区内的教友,还有一位法国人,他最近在柏丽斯堡有过一段非常危险的经历。

十二月廿四日(星期六)

我们的船开经查理斯镇湾,中午的时候,已看不见大陆了。

遇着顺风,但风势很大,廿五日(星期日)那天也是一样,我觉得这回晕船比起前次到美洲经过十六个星期所受的更甚。大部分的时间都要躺着,惟有躺着才稍感舒适。

十二月廿八日(星期三)

我觉得有无数的忧虑烦恼,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风浪都很平静)。但这种抑郁情绪已有了好几天,且渐增长,我恳切呼求上帝的帮助,果然在一刹那间上帝使我的灵魂恢复安宁。

在这事上我得到了几点感想:(一)我总不该忘记那忧虑的时辰,直到我能有另一种态度,就是无论生死,都将同样地荣耀上帝。(二)无论谁,在任何事上若有不舒适的感觉(除非是身体上的疼痛)就等于是向自己证明他还是一个不信的人。他的不舒适是因为对死亡的恐惧吗?那他就是不相信”我死了就有益处”这一句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