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被捕入狱
捕人的汽车开到一个地方就停了。他们把小褂从王先生头上拿下来,他才看见那是草岚子胡同看守所。进监以后,他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里面只有一张能睡四、五个人的木板炕。
当天夜里,他被喊到审讯室去。他还不知道那是审讯室,也不知道问他话的人是审讯员。他一进去就问那人说:
“我妻子也被捕了吗?”
“捕的是你,捕她干什么?”这是审讯员向他说的第一句谎言。那天夜里没有谈别的,只问了一些他个人的事,就如他的工作和家庭成员等等。他觉得这属于个人隐私,别人不得过问,所以就对审讯员说:
“我个人的事,没有告诉你的必要。”
“你现在不是公民,”审讯员严厉地说,“你是我们逮捕来的犯人! 我们问你什么,你就得回答什么。”这时他才知道他已经失去了公民的身份,就按照所问的讲了一些。
从审讯室回到监房,他躺在炕上,直到天亮不能入睡。他心里想:“我为什么被捕? 我犯过什么罪? 我没有犯过一条国法,没有偷过一样东西,也没有作过一件见不得人的事。我被捕没有别的原因,完全是为了反对三自会。”于是他想,“如果我说三自会是正确的,是合理的,他们就会放我出去了。”所以第二天早晨提讯的时候,他一到审讯室就向审讯员说:
“我反对三自会,三自会是政府支持的,我反对三自会就是反对共产党。”此外他还说了一句谎言:“三自会是正确的,是合理的。”他以为这么一说,问题就解决了。其实他错了,说了第一句谎言,就得说第二句,第三句,第五句,第十句,第一百句 ……,而且越说越多,从这时起,他就开始说起谎来。
审讯员一听这话,觉得正是施加压力的好机会,于是把眼睛一瞪说:
“你还不交代你的问题!”
“叫我交代什么呀?”王先生不明白他的意思。
“你不是反对三自会吗?”审讯员问他。
“反对三自会是信仰问题,与犯罪没有关系。”王先生说,“反对三自会,并没有犯一条国法啊!”
审讯员严厉地说:“反对三自会,就是犯罪!”
这句话可把他给吓糊涂了,于是他就把反对三自会当成罪状,承认自己犯了罪。接着,审讯员问他:
“你们教会里都有哪些人工作?”
他说了好几个人,可就忘了梁立志,因为解放后梁在基督徒会堂仅仅工作了三个月就走了。审讯员追着问:
“还有吗?”
他想了想说:“没有了。”
审讯员看他想不起来,就提醒他说:“冀东的。”
一说冀东的,他立时想起来了,说:“梁立志!”
“你说说梁立志是怎么一回事?”
他就把梁立志先生的事讲了一番:
“起初他到我那儿去订《灵食季刊》,告诉我说他在丰润县美以美会工作。过了好多年,到日本快投降的时候,一天夜里他又到我那儿去。我问他从哪里来? 他说从西安来。我问他怎么上西安去了? 西安是自由区,北京是日本人占领地,他怎么能从西安来呢? 他说他不满意老家那个环境,去西安找一个朋友,在那里加入了国民党,成为战干团的成员。我说:‘你怎么可以加入国民党,做这种事? 国民党是非官、非民、非军、非警,什么也不是,但什么都管。你应当敢快去脱离啊!’讲到十一点,我催他走,他说旅馆都住满了,没有地方可去,请求在我那里借住一夜,否则只有露宿街头。我因为怕他给日本人弄死,留他住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就打发他走了。日本投降后,他又来了,说河北省党部派他去昌黎县当国民党的书记长。”这时审讯员插进来说:
“你知道县书记长是干什么的吗? 那是国民党的重要干部!”
“他没有当成啊!”王先生说,“他们已经派了一个书记长去了。后来他脱离了国民党,要求在我们那儿工作,我因为正需要一个精明强干的人,就把他留下了,而且给他报了户口。”
“你藏匿国民党特务!”审讯员严厉地说。
“我们户口本上有他的名字,怎么叫藏匿呢?”王先生说,“而且解放后反动党团登记时,他返回原籍去自首了。”
审讯员严肃地说:“他是书记长,是大反动派,你留着他,你敢保证他在你那里没有作过党部的活动吗?”
王先生说:“我不敢。”后来他想他应该说“我敢”,因为北京市公安局保证他没有容留梁立志在那里干政治活动。如果有的话,一定会把他传去问话,或者带到昌黎县去对质。梁立志先生从被捕到枪决,北京市公安局始终没有找王先生谈过一次话,这就证明梁立志没有在他那里干过什么政治活动。只是因为那天他整夜未睡,又被那枝手枪吓糊涂了,脑子一时没转过来,所以不敢说“我敢”。就是因为他不敢保证,所以他包藏国民党特务梁立志的罪名就成立了。到此为止,他已经承认了两项他根本没有犯过的罪。
王太太进监后,也立即提讯。她到了审讯室,就坐在那里用两只手搓脚,因为她的脚还是湿的。审讯员问她:
“你为什么不交代? 你害怕?”
“我不害怕。”
“那,你是诡辩。”
“我也不诡辩。”
“你不老实。”
“我没有不老实。”
她头上的发针因为进监时被收去了,两根小辫子就垂下来。发梢尖尖的,她不由自主地用手不停地绕她的发梢。
“你别玩那个!”审讯员说,“你上这儿干吗来了?”
“我是反革命。”
“反革命! 什么事?”
“梁立志是国民党员,”王太太说,“我们劝他脱党,他脱了党,就把党员证扔在炉子里烧了。从那以后,他就一直跟我们在一起。解放后过了三个月,他回原籍去自首。这三个月住在我们那里,不就是包庇反革命吗?”她这是想给自己加上个罪名。
开头两次提讯,审讯室门口有三个站岗的,那样子真是又怪又可怕。她想:“这些人怎么长得这么怪啊?”
审讯员问她:“你害怕不害怕?”
王太太说:“我不害怕。”
提讯常常在夜里,刚刚躺下,铁门咔嚓一声开了:“提讯!”每次她从监房出来,总是一边走,一边求天父给她当说的话。走到审讯室门口要喊一声:“报告!”这时她就求天父预备她的心,带领她说该说的话。有一次审讯员问她:
“王明道讲道,你讲道不讲道?”
“我不会讲道,不过有的时候在我们妇女聚会里我也讲。”
“你怎么讲? 你讲给我听听。”
在她被捕之前,她们妇女聚会正好查罗马书第二章,她就把这段话讲给审讯员听:“圣经上说,‘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 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我们常会批评别人,可自己多少时候还就犯这个毛病。不说别人的错时,自己还不犯; 正说人家错时,自己倒犯起来了。”说了这话以后,她想:
“哎唷,坏了,他可能想我在假藉机会说他了。”还好,审讯员没说什么。
对王太太的审讯没有接触到什么实质问题,政府是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王先生身上,因为他们想只要王先生转变过来,王太太就跟着过来了,其实他们估计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