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的显现为证

  耶稣复活以后,为要袪除门徒的疑惑,坚固他们的信心,使他们确知他是已经复活,所以多次向他们显现出来。向马利亚显现;(约二十11~18)向西门彼得显现;(路二十四34)向往以马忤斯去的两个门徒显现;(路廿四13~35)向十一个使徒显现;(路廿四33~43)特别为多马的缘故又向众人显现;(约二十26~29)后又在提比哩亚海边向七个门徒显现;(约廿一1~4)在升天的时候,又曾向众门徒显现,在他们面前被接上升。(徒一6~9)保罗在他的书信上说,耶稣也曾一次显现给五百多弟兄看,以后显给雅各布看,末后也显给他看。(林前十五6~8)除去记在圣经上的这些以外,那四十天之久还有多少次显现,我们便无从知道了。他不仅这样多次显现,更是因为要坚固门徒的信心,给了他们许多证据。(徒一3)他使他们摸他有骨又有肉,证明他并不是个灵,实在是他的身体从坟墓里复活。他又在他们面前吃些食物。(路廿四36~43)他又为消除多马的疑团,就叫他伸手摸他手上的钉痕,探他肋旁的枪伤,以致那闻人言而不信的多马,至此也不能再有怀疑。(约二十24~29)。

  所以到了耶稣升天以后,使徒们传扬福音的时候,虽然遇见多少次的苦难逼迫,他们仍是放胆传扬耶稣的救赎与复活。官长和公会严严的禁止他们,不许他们再传扬这些事。他们却回答说,「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徒四20)。

  我们看耶稣的众使徒是何等的有德行,何等的诚实;再看他们宣传福音是出于甚么动机,为要得着甚么;又看他们为所作的见证虽遭遇苦痛,辱骂、逼迫、死亡,也毫不退缩畏惧,便可以知道他们所见证的耶稣复活是不是一件真确的事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