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的豫言为证

  在四卷福音书上记载耶稣所说关于他要被害复活的豫言,可以分作两种。一种是对不信的犹太人所说,是用隐语说的。一种是对门徒所说,是用清楚明显的话告诉他们的。四福音中所记耶稣自己述说关于他要被杀第三日要复活的豫言共有五次。一次是对几个文士和法利赛人说的。因为他们求耶稣显个神迹给他们看,耶稣回答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神迹,除了先知乔纳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乔纳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太十二39~40)我们很容易看出这段隐语是指着他自己死后在墓三日三夜而后复活说的。又一次是犹太人因为看见耶稣赶出殿中作买卖的人,便问他说,「你既作这些事,还显甚么神迹给我们看呢?」耶稣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约二18、19)记这事的约翰明明的告诉我们说,这是指着耶稣死后三日复活说的。耶稣对门徒说这事的时候,便不用比喻,乃是明明的告诉他们。第一次他告诉门徒论到他要被害又要复活的事是在门徒承认他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以后。(太十六21)以后在加利利的时候他又告诉门徒说,他要被交在人手里,他们要杀害他,第三日他要复活。(太十七22、23)到后来他末次往耶路撒冷去的时候,他知道他遇难的日子近了,便将门徒带到一边,极清楚的告诉他们说,「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他死罪,又交给外邦人,将他戏弄、鞭打、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复活。」(太二十18、19)。

  在以上的几次豫言中,要算末后的一段最为清楚详尽了。看在这段豫言里一共说了八件事:第一,他死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这事果然应验了,人钉他在耶路撒冷城外的各各他山上。(太廿七33)第二,他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后来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中被犹大带人捉去,带到大祭司的院中,果然是有祭司长文士和长老在那里聚会审问他。(太廿六57)。第三,他要被他们定死罪。后来耶稣被审问的时候,众人果然定规要治死他。(太二十七1)第四,他又要被交给外邦人。后来他果然被解到罗马所立的巡抚彼拉多那里,他也曾一度站在希律王面前。(太廿七2;路廿三6~12)第五,他要被戏弄。后来他果然被巡抚的兵带进衙门,给他穿上朱红色袍子,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用苇子打他的头。(太二十七27~30)第六,他要被鞭打。后来他果然在巡抚前被人鞭打。(太廿七26)。第七,他要被钉在十字架上。后来他们果然把他钉在十字架上。(太廿七33~38)。第八,他死后第三日要复活。果然他被埋葬后,过了三日,他的坟墓空了,他不在里面,他已经复活了。看在这一段豫言中共说了八件事。先已有七件到时都一一应验了,这第八件也照样应验还有甚么可希奇的么?何况耶稣又曾多次豫言他死后三日复活呢?更何况他所说各类的豫言,到时都一一应验,毫厘不爽,这样,他要复活的豫言岂不更加可信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