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回答暗示的异议:我们受洗“归入水”。兼论洗礼。

  1. 还有什么呢?没错,我们的对手在论证上训练有素,装备精良。他们说,我们受洗归入水,但我们自然不会视水高于其他所有造物,或者让它分有父与子的尊严。完全可以设想,这些人的论证就如同愤怒的争论者,对冒犯他们的人不惜一切手段攻击,因为他们的理性被他们的情感淹没了。然而,我们不会退缩,即便是这些观点也要一一讨论。就算我们不教导无知者,至少也要驳倒我们面前的行恶者。不过,让我们暂时折回我们的脚步。

  2. 我们的上帝和救主关于人的计划是将之从堕落中召回,从因悖逆而与上帝的疏远回到与上帝的亲密合一中。所以基督要住在肉身里,做福音书里所描述的生命典范,受苦,上十字架,埋葬,复活;所以通过效法基督得救的人就领受那从前的嗣子身份。对完全的生命来说,效法基督必不可少,不论是他在自己的生命中为我们树立的温顺【1】、卑微、长期忍耐的榜样,还是他真实的死都是效法的典范。所以保罗,这个效法基督的人【2】,说:“效法他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3】那么我们怎样效法他的死呢?【4】那就是我们借着洗礼与他一同埋葬。那是什么样的埋葬呢?这种效法有什么好处呢?首先,必须剪断与旧生命的连结。而根据主的话,【5】人若没有重生,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重生,就如这个词本身所表明的,就是第二次生命的开始。所以第二次生命开始之前,必须先终结第一次生命。正如奔跑者转身跑第二道时,有一种暂停和中止,介于相反方向的两次运动之间;同样,要改变生命,似乎必须有死来作为两种生命之间的中保,结束先前的生命,开始随后的生命。那么我们如何才能降入阴司呢?通过洗礼效法基督的埋葬。因为可以说,受洗者的身体就在水里埋葬了。而洗礼象征着脱去肉身的作为,如使徒所说,你们“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受洗与他一同埋葬”【6】。可以说,灵魂因体贴肉体【7】而生长出来的污秽得到了清除,【8】如经上所写:“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9】因此我们不会像犹太人那样,每当有一点污秽,就要清除一次,而是承认救人的洗礼【10】只有一次。【11】因为代表世界的死只有一次,从死里复活也只有一次,洗礼就是这死和复活的预表。因此这赐给我们生命的主也赐给我们洗礼的约,这约包含生和死的预表,水成全了死的形象,圣灵给予我们生命的凭据。由此可以说,对于为何将水与圣灵相联系【12】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很清楚的:原因就在于在洗礼中提出了两个目标,一方面,使罪身灭绝,【13】从而它永不结死亡的果子;【14】另一方面,我们要靠圣灵得生,【15】就有成圣的果子。【16】水如同坟墓一样接纳身体,这预示死,而圣灵浇灌重生的权能,更新我们的灵魂,使它脱离在原来生命中因罪而来的死。这就是借水和圣灵重生的含义,水成就我们的死,而圣灵使生命在我们里面成形。因此,伟大的洗礼奥秘就在浸三次【17】、祷告三次中完成,其目的是充分展示死的预表,也使受洗者的灵魂在神圣知识的传统中得到光照。由此可以说,如果水里有什么恩典,那不是出于水自身的本性,而是因为有圣灵临在。因为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上帝面前有无亏的良心”【18】。所以,主在训练我们迎接复活之后的生命时,就陈列了福音所要求的各种生命样式,为我们立法,要求温顺、忍耐、远离因喜好享乐而产生的污秽,不贪婪,目的在于使我们立志预先得胜,获得将来包含其固有本性的整全生命。所以,如果有人试着对福音下定义,说它是复活之后的生命的一种预告,在我看来,他并没有超出适宜和正确的范围。现在我们就回到我们的主题上来。

  3. 我们借着圣灵得以回到乐园,升入天国,恢复嗣子的地位,自由地呼唤上帝为我们的父,得以分有基督的恩典,得称为光的众子,分有永恒的荣光,总之,我们得以进入包含“丰盛的恩典”【19】的状态,无论是此生,还是来世,我们等候满满地享有为我们积聚的美好恩赐,因着应许,借着信心,仰望它们恩典的影子,似乎它们已经近在眼前。如果预表已是这样,那成全了又会怎样呢?既然初果已然如此,那最终的成果又会怎样呢?再者,由此也可以理解那从圣灵而来的恩典与水洗之间的分别,那就是:约翰用水施洗,而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用圣灵施洗。他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叫你们悔改;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给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20】这里他把审判台前的试炼称为火的洗礼,就如使徒所说:“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21】又说:“那日子要将它表明出来,有火发现。”【22】迄今为止,已经有一些人在捍卫真道时为基督而死,不是在象征意义上,而是真真实实的死,所以他们的得救不需要水的任何外在记号,因为他们在自己的血里受了洗。【23】我这样说不是轻视水里的洗礼,而是要推翻那些恣意反对圣灵的人的观点,【24】这些人将彼此有别的事物混为一谈,又将毫无可比性的事物相提并论。


  1. ἀοργησία, 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4.5,5里,这是一种缺点。普鲁塔克写过一篇论温顺的文章,在他看来,这是一种美德。在《马可福音》3:5里,耶稣“怒目”(μετ᾽ ὀργῆς)周围看他们,但在《马太福音》11:29里,他自称为 πρᾷος (柔和)。
  2. 参见《哥林多前书》11:1。
  3. 《腓立比书》3:10、11.
  4. 《罗马书》6:4、5。
  5. 《约翰福音》3:3。
  6. 《歌罗西书》2:11、12。
  7. 参见《罗马书》8:6。
  8. 参见《彼得前书》3:21。
  9. 《诗篇》51:9。(和合本为51:7。——中译者注)
  10. 参见《彼得前书》3:21。
  11. 参见《以弗所书》4:5。
  12. 参见《约翰福音》3:5。
  13. 参见《罗马书》6:6。
  14. 参见《罗马书》7:5。
  15. 参见《加拉太书》5:25。
  16. 参见《罗马书》6:22。
  17. 浸三次是大公教会的普遍教规。参见尼撒的格列高利The Great Catechim,p.502。……左门(So-zomen)(6.26)说,据说欧诺米是第一个主张洗礼只要浸一次就完成的人,由此破坏了使徒传统,狄奥多勒(Haeret.fab.4.3)说欧诺米抛弃了三浸仪式,也放弃了在受洗归入基督的死时求靠三位一体的传统。杰瑞米·泰勒(Jeremy Taylor,Ductor dubitantium,3.4,Sect.13)说,“在英格兰,我们有洒水的习俗,但只洒一次……至于次数,英国教会没有规定,因而洒一次水的习俗没有什么影响,可以不受限制,但是如果一致公认三浸仪式表示三一奥秘,而前者不表示,那么这种习俗就不应盛行,也不应遵守。”
  18. 《彼得前书》3:21。
  19. 《罗马书》15:29。
  20. 《马太福音》3:11。
  21. 《哥林多前书》3:13。
  22. 《哥林多前书》3:13。
  23. 关于殉道士的血洗,参见Eus.6.4论初信者荷莱斯(Herais)的殉道。耶路撒冷的西利尔(Cat.Lect.3.10)也说:“如果一个人没有受洗,他就没有得救;唯有殉道者例外,即使他没有水洗,也能承受天国。因为当救主通过十字架救赎世界,肋旁被刺穿时,他流出血和水,于是,有些人在和平时代就在水里受洗,有些人在受逼迫时代就在自己的血里受洗。”德尔图良(In Valentin. 2.)也认为圣洁无罪者(Holy Innocents)“为耶稣的缘故在血里受了洗”。
  24. 参见《哥林多后书》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