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滋——智慧的心思、 燃烧的心肠

不幸得很,许多人都把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想成是一个极具煽动力的淸敎徒传道人,以为他在证道时习惯咆哮如雷, 好像要恐吓罪人赶快悔改,否则就不能进天堂似地。当然,他们当中大多数人也许都没有读过他著名的证道「在愤怒之神手中的罪人 」(Sinner in the Hands of an Angry God)或是研究过这位圣洁传道人生活。其实,爱德华滋是位安静的学者、有爱心的父亲、关心敎友的牧师,及一心一意爱神、渴望荣耀神的人。

一七〇三年十月五日爱德华滋出生于康涅狄克州东温莎市 (East Windsor),父亲是提摩太·爱德华牧师。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上下有十个姊妹。其家庭有极良好的淸敎徒背景,尤其是他母亲的家庭。他的外公所罗门·史托德(Rev. Solomon Stoddard)是麻省北安浦顿市(Northampton)公理会极受尊敬的牧师。

史托德是康涅狄克谷(Connecticut Valley)的人们所接受的属灵领袖;事实上,有些人称他为「史托德敎宗」。他在那里事奉神长逹五十年之久,同时在他的领导与推动之下,至少已经历了五次特殊的灵性复兴。

爱德华滋在家中接受敎育;他很小就学会拉丁文,稍长又学会希腊文与希伯来文。在那些岁月里,他对科学与宗敎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他观察蜘蛛的生活动态,并写出一篇有关蜘蛛的动人论文; 也逐渐了解神在创造中的旨意与爱心;从他的眼中看来,大自然中的万物都能启示有关神的事。

虽然他只是一个年幼的孩子,但对属灵事物有极浓厚的兴趣。 他每天祈祷五次,并和一些朋友在沼泽地中立了一座「亭子」 (Booth),经常聚集在亭子里研讨关于属灵的问题并祈祷。我必须承认自己在年少时与朋友们所组成的各种男孩倶乐部,都仅是以娱乐与游戏为主。

一七一六年,爱德华滋虽然只有十三岁,却已进入耶鲁学院深 造;他在耶鲁花了四年的时间完成大学敎育,然后又花了两年学习神学。当他在耶鲁时,经历了两次足以改变他生命的经验。第一次是在他十七岁时的悔改归主。从童年时,他就反对有关神主权 (Sovereignty of God)的敎义。不过,当他读到提摩太前书一章十七节说:「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门。」淸楚地体验到神的伟大与荣耀,于是他心中藏有一切神学上的异议都因而烟消云散。

他在日记中写道:「当我读这节经文时,神的荣光立刻进入我的灵魂深处,并随之扩散;这是一种扣人心弦的、最新的,也是我过去从来没有体会到的经验……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对耶稣基督、 祂的救赎工作,及祂施行救恩的荣耀方法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 爱德华滋并不满足于只从书本上去认识神;所以他尝试要以个别的方式使自己亲身从生命中去体验神的存在。他不是一位喜欢编织一套说法,光待在象牙塔里的神学家。他总是以心灵的体验为主 ;正由于这样的信念,给他日后带来无数属灵的祝福,但也同时带来无数的属灵争战。

他第二个重要体验是知识上而非属灵的事物,虽然他从不主张 心与意是分离的。在他读了约翰·路克(John Locke)所写的「有关人类悟性的论文」(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后,就完全改变处理「人们如何思想与学习」这问题的方向 。他的结论是,「知识」并不是一种脱离生活的东西,而是人所有的一种知觉,有助他认识神的眞理。换句话说,感官的经验与思想是并存的,也是一体的两面。在这里,爱德华滋再度看到心与意结合的重要性。

这种新的认识支配了他余生岁月中的讲道哲学。首先,他的目标是在触及听众的意志之前先打动他的心,激发他的感情。在他的 「有关宗敎情感的论文」(A Treatise Concerning Religious Affections)——此为他的重要著作之一,他这样写道:「一个眞正的宗敎,大部份在于圣洁的感情。」不过,他反对为了感情而有的感情。他审愼地解释说,浅薄的情绪主义有别于可帮助人们接受神眞理的眞实感情。

一七二三年一月十二日爱德华滋庄严地献身事奉神。在此之前,他即已写好了一张立志表,且毎周阅读一次,并要求自己毎天执行立志表上所列的事项。一旦在生活中看到新的需要时,他就随时加上。他不是用这立志表来作为约束他行为的律法,而是利用它作为引导脚步的罗盘,并且是査考他灵程进展的一面镜子。

一七二七年二月十五日,爱德华滋被按立为他外公所罗门·史托德的助理牧师。在该年的七月廿日,他娶了莎拉·皮里彭特 (Sarah Pierrepont)为妻。皮里彭特是典型的基督徒妇女,一共为他生了十一个孩子。有一件値得我们注意的事是,当爱德华滋的孩子每晚上床之前,他都会花至少一小时的时间跟孩子们相聚。他通常毎天都要用十三个小时研读,但仍然能找出时间跟家人相聚。 他与他的妻子相处的非常快乐;他们的婚姻与家庭生活就是神的恩典与良善的最佳见证。

一七二九年二月,他的外公史托德牧师离世归主,他自然晋升为该堂的牧师;他所牧养的也许是波士顿市以外最重要的敎堂。其时,美国殖民地敎友的灵性非常低落,因此,他们渴望有一次灵性上的大兴奋。当时的传道人都受过良好的敎育,然而却普遍缺少救人灵魂的负担与证道的能力,甚至在传道人之中还有好些人没有重生呢!

当乔治·怀特腓在访问新格兰时,他这样写着:「我极度相信这儿大多数的传道人所传讲的都是他所不认识的、未曾感觉到的基督。为什么敎友会死气沉沉的呢?那是因为死人在向他们讲道。」

不过,传道人并不是唯一该受责备的人。绝大多数敎会的创立人虽然都是已悔改的、敬畏神的人,可是他们的儿女及孙儿女却都只是在形式上受过洗,大多数的人在内心并没有眞正的悔改信主。

很多敎会的运作都是操在大家所知之「半路立约者」(Half—Way Covenant)的手上。只要人们受过洗礼(当然,多数人在婴儿时就已接受过洗礼),就算口头上没有承认信靠基督,他还是可以加入敎会的。因此,他们的子女受洗后,被称之为「半路敎友」(Half- way Members),只是他们不许参加圣餐礼拜及敎会里的选举。

而所罗门·史托德牧师却为没有得救的人广开敎会的大门。他认为圣餐是一种拯救人的圣礼,所以敎会没有理由阻止未悔改的人领取圣餐。结果,敎会里自然就有了很多没有悔改信主的敎友;这些人口头上都承认敎义,可是心里从来就没有体验过神的生命。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牧师及其敎友之间的冲突自然会演变为常事。爱德华滋曾个别地以恩典满溢的方式体验到永生。他相信一个人必须用他的心灵才能体验神的眞理,有如用理性去了解一般。 他在研究圣经后宣称,只有得救的人才能成为会友及领圣餐。他明白殖民地的许多「盟约子女」依然活在罪中,远离了神,且是遂步走向永远的毁灭。

一七三四年,他传讲了一系列有关因信称义的道理。而时机益趋成熟,圣灵也开始动工。第二年,爱德华滋看到三百多人加入敎会。鎭上一些有名的罪人亦都悔改信主,因而触发了一些重大的事情,这就是美国殖民地早期发生的属灵运动,也即是历史家称之为 「大复兴」(Great Awakening)的时期,包括一七二五年至一七六〇年的阶段。

不论何时只要圣灵在动工,肉体与魔鬼就会开始伪装神的祝福;大复兴运动后不久就出现「过热」的现象。乔治·怀特腓在一七四〇年亦加入了这一运动,在他所主领的几次聚会中,有的人晕倒、恐惧叫喊、甚至全身一阵阵地摇动。而爱德华滋就像怀特腓一样,并不鼓励敎友有这些过热的活动,但也没有特别去制止他们。 于是那些反对宗敎狂热的牧师就开始批评爱德华滋,并指控他引导会众走入迷途;因此,爱德华滋针对这个问题出版了一本他撰写的专论:「圣灵动工的特殊表征」(The Distinguishing Marks of a work of the Spirit of God),告诉会众如何辨别眞正的圣灵动工。到今天,这本专论依然是研究宗敎心理学的最佳论著之一。

就在这一年〔一七四一〉,爱德华滋被邀赴康涅狄克州的安菲尔鎭(Enfield)证道;他在七月八日传讲「在愤怒之神手中的罪人」,这也许是在美国传讲过最著名的讲章。

经题是申命记卅二章卅五节:「他们失脚的时候。」毫无疑问地,爱德华滋选择这个经题有一个目的:乃唤醒人们走出他们的宗敎自满,进入主的拯救双臂。爱德华滋在证道时总是气定神闲的; 他安静地读着手稿,几乎不会去看会众一眼。在证道的过程中,他既不会捶击讲坛,也不会大声吼叫,只是打开圣经,警吿失丧的罪人赶快逃离就要来到的——神的愤怒。

突然间,圣灵在会众之中运作,很多人知道自己有罪,有些人则心怀恐惧地叫喊起来。一位坐在讲台上的牧师伸手扯着正在证道的爱德华滋上衣的尾端,说道:「爱德华先生,爱德华先生,我们的神不也是一位怜悯人的神吗?」此时,爱德华滋必须停止证道, 等待激动的会众安静下来。尔后,他会结束证道并带领会众祈祷,然后散会。那些留下来的人对爱德华滋说,请他不必感到心烦或害怕。事实上,人们的脸上都带着欢愉的表情。

爱德华滋非常关心失丧者的救恩,所以他不再能忍受过去北安 浦顿在这方面的妥协情况。一七四八年他通知敎会,他不会接纳没有救恩把握的人作他的正式会友,也不容许没有得救的人领圣餐。 即使那时的牧师比今天的牧师享有更多的权威与尊敬,爱德华滋的行动依然是大瞻的,而且受到敎会中大多数领袖的强烈反对。

经过两年的剧烈争论和讨论,最后还是决定解除爱德华滋的牧 职。一七五〇年七月一日爱德华滋平静地走上讲台,作了他的离职证道。无疑地,他是一个深受打击、心灵破碎的人,可是他的证道内容一点也未显示他有仇恨或痛苦的感觉。他的经题是根据哥林多后書一章十四节,说明牧师们在未来审判中碰到他们的敎友时,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景况。

历史已经证明爱德华滋是对的,他的会众是错的。那些在美国殖民地中,凡反对圣灵动工及拒绝査考敎友属灵经验的敎会,都已改变信仰,成为自由派的敎会。那些追随怀特腓与爱德华滋的敎会都继续扩大他们的事工,赢取失丧的人,并且派遣宣敎士到各地继续开拓,及训练有纯正信仰的牧师。撒但用来反对神工作的最要的武器常是那些没有悔改的牧师与敎友。

爱德华滋带着他的大家庭移居至麻省的史托克勃里奇鎭 (Stockbridge)担任专门向印第安人传道的宣敎士。当然,这是一个艰苦的工作,收入也相对减少,可是神仍然恩待他及他的家庭,使他们在生活上不致缺乏。爱德华滋现在有更多的时间来从事研究与写作,因为他已不像过去那样,不断地受到牧师职务与敎会问题的牵累;在史托克勃里奇的几年中(一七五一至五八年),他写了好几本最重要的书,其中的几本在他去世之后才发行问世。一七五七年,他被提名担任普林斯顿学院的院长,以接替他女婿亚隆·伯尔(Aaron Burr)的工作。迟至翌年他才接受了这分工作,然而就在同一年间天花流行病袭击他所居住的地区,也使他受到感染,以致药石罔效,终于在三月廿二日蒙主恩召。

我们有两百多年的时间来评鉴爱德华滋的生活与服事。也许他 是美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思想家,然而他依然持有童稚之纯眞。他是一位伟大的神学家,可是他撰写的书与证道依然扣人心弦,并深入地影响人们的生命。他是少有兼具圣经学者与奋兴布道家双重恩赐的牧师,渴望人人都能以个别的方式认识神,然而却拒绝只是为了得到结果而调和其神学观点。他也是一个关切宣敎的人。甚至连大英百科全书都承认:「按照他的论著及他所留下来的榜样来看, 他的确是美国福音宣敎运动的启迪者。」

爱德华滋并不怕向他的敎友传讲较生硬稳固的敎义。他的第廿 八项立志就是:「我决定要按时并有恒地研读圣经,好使我能发现自己也同样地在知识中成长。」今天,有许多传道人似乎有时间做任何事,但就是没有时间研读圣经,并为他们的敎友好好准备灵粮 。因为在这方面最省事的方法就是从别人写的证道集中抄录一篇, 或是打开录音机借用其他传道人的证道内容来混充过去。

爱德华滋常在他的讲道中运用充分的想象力。就像每位优秀的 敎师与传道人一样,他把耳朶变成眼睛,协助人们看到属灵的眞理。他知道一个人的「心思」不是一个辩论的会堂;而是一个供人观赏的画廊。

他是一个坚持圣经信仰的勇者,即使牺牲他的敎会与朋友也在 所不惜。当很多人反对怀特腓时,他毫不迟疑地站在他那一边。爱德华滋虽然他知道敎友可能有过热及滥用的危险,仍竭力鼓励属灵的觉醒。他同时也非常欣赏比利·桑地(Billy Sunday)驳斥那些认为复兴不会持续不断的批评家的话;桑地说:「洗澡也同样不能持续不断;不过,能偶而洗一次也不错呀!」因此,只要预料牧师们不会困扰会众时,他便会呼召决志。

你们可能在一般图书馆里就能找到「爱德华滋院长的作品」这本书(一册),温斯罗(Ola Elizabeth Winslow)写过一本有关他而非常好的传记,也即麦克米伦出版公司(Macmillian)在一九四〇年所发行的「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这位作者 也搜集了爱德华滋所写最重要的讲道稿与论著,编成一本专集, 叫「爱德华滋的基本论著」(Jonathan Edwards: Basic Writings)

吉斯特勒博士(Dr. John Gerstner)所撰写之「爱德华滋论天堂与地狱」(Jonathan Edwards on Heaven and Hell)也是关于这主题的一本很重要、可读性很高、极有吸引力的好书。该书由贝克书店(Baker Book House)出版销售。研究爱德华滋的生活史与神学的学者中,或许吉斯特勒博士可说是福音派中首屈一指的。西蒙生(Harold Simonson)所著之「爱德华滋:心灵的神学家」 (Jonathan Edwards,Theologian of the Heart)是一本令人满意, 可读性很高,及专门研究爱德华滋神学的好书。

我们的国家现正迫切需要灵性的觉醒。不过,若所强调的乃是脱离敎义的福音,当然无法激发这一觉醒。唯有能触及人们的内心与思想,并含有充实敎义内涵的证道才激发了那次的「大觉醒」。 就是这种敢于揭发敎会中罪行的证道,才能被神用来赢得成千上万的人进入祂的家中。

也许这正是我们挖掘这些老井的时候,并从中了解为什么这些 井里涌出的水会含有如此丰盛及结满果子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