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神向我们彰显的大能

“神说了一次、两次,我都听见,就是能力都属乎神。”(诗六十二11)

生在机械时代的人,常会忘记这个事实:在神以外,就没有能力。一切能力(无论是有形的,或出于理智的,或发乎道义的,或属乎灵界的)都藏在神里,从祂涌流出来,至终仍归回祂那里。祂创造天地时所运行的,以及在一颗原子或一片星河丧运行的大能,至今仍属祂所有。

有人认为能力是可以脱离神,独立地发挥的。这种观念大错特错。自然界的力量其实就是神充满宇宙的明证,这个真理穿插在约伯记、箴言、传道书、诗篇,甚至各先知书中。新约圣经里,使徒约翰和保罗所写的书信,亦与这些旧约书卷所讲的互相呼应。希伯来书便记载了基督如何用祂满有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

不要以为神的能力只是一股不受控制、没有理性的能源,像闪电旋风般,无目的地在天地间肆虐。这观念之由来源自一些教导圣经的人,他们不断提起英文“dynamite”(炸药)一字——源出于希腊文“能力”(dunamis)一字。无怪乎好些敏感的基督徒在接受了这解释以后,对这一股具破坏性而又无从预知的力量望而生畏。

神是三位一体的。这位完整的、不能分割的三而一的神,在旧约时期曾向以色列人启示自己是唯一的真理,直到如今,这仍是基督教教会所坚信的。这完整的属灵统一性,不但说出神只是有一位,还说明这三位一体的神是完全合一的,不是可以分割的部分。费伯(Faber)的诗句正好歌颂这个真理:

无底的深海啊!
一切生命都出于祢,
祢的生命正是那有福的整体。
万物都本乎祢,
祢所做的一切大工,
都是为了荣耀祢的完整独一性。
祢是独一无二的,
正因如此,
祢就能作一切,也成就了一切。

所以,神不单拥有大能,祂本身就是能力的泉源,就如智慧和慈爱一样。我们可以这样说:“神的大能,是祂自己的一面,与祂的本体绝对不能分割。”如果以为神能力的运行,是盲目而偶发的话,就中了唯物论的流毒。这无疑是认为神的大能只是神一切属性(包括祂的智能、慈爱和公义)以外的东西,就如想象出来的一种既不能捉摸,且无定向的能力一般,根本不存在,亦不可能存在。

神的大能与祂自己的意旨是完全合一的。这大能只遵依祂的意愿运行,与祂的大爱和公义合而为一。从我们有限的眼光来看,祂的大能就是祂完全本质的无限动力,亦是圣神运行中的动力。

神是个灵,所以基本上祂创造的宇宙是属灵的。科学从来远远赶不上启示,甚至现在的科学也发现了物质不是如以往所认为的固体实质。科学家不时在根本的观念上改变他们的看法,所以我不想引用他们的话来证实基督教的真理;但科学家发现了物质的原子定律,它跟圣经中所说一切被造之物皆源自那永恒的道,竟然如此吻合,真是奇妙!难道真如一些神秘主义者所相信,所有在天上的和在地上的、能见和不能见的,都是神大能的彰显?

神一切属性都是无限的。在祂里面隐蔽着一切能力;所有运行中的能力都属于祂,甚至作恶的力量也必须先从祂那儿来,否则没有可能有其他能源。撒但(那称为早晨之子的)高举自己,牠的力量也是先从神那儿得来;可是,牠没有善用这些力量,结果令自己沦为魔鬼。

我亦了解上面的一段话会引起一些难解的问题,但面对真理时,我们不能因为不明白就逃避;因为若就此逃避,只会引起更多更难的问题。而且,这也是低估了神,对神极大侮辱和不敬,令问题愈来愈糟。

人因为犯罪,结果对神和宇宙的认识就有了混淆,叫人丧失了对许多事物的判断能力。保罗曾提及“不法的隐意”,我们就凭着他因圣灵感动而写出来的话,去领会那关乎罪的事。聪明的人当然会知道我们不能领会的事虽多,但不会影响我们的得救;因为使我们得救的真理是我们所能明白的。

真正的基督徒知道一件事:全能的神用无穷的大能环绕着、包围着、保守着我们,使我们得着那救恩。让我们用信心仰望神,“并知道祂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大能大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大能大力,使祂从死里复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弗一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