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各安天命?

当卡莱尔(Carlyle)听见富勒(Margaret Fulle)说她已决定了“接受宇宙”(即安于天命)时,轰然大笑起来,还好意地大声补充一句说:“对了,她最好是这样做。”她真是这样,而我们也得跟她一样。

这个道理行由另外一位品性单纯的人,用更浅显的话表达出来。他身处任何环境,仍能处之泰然。他的话虽简短,却蕴藏深意。他我:“我已学会了与不能逃避的现实和谐共存。”

这是一个又明智又实际的想法,叫人难以明白何以基督徒在每日的生活中,竟会完全忽视它。从我们的行为言语中,就可看出来;我们当中有些人一生“用脚踢刺”,却以为自己是降服在神旨意下。

斯多亚派(Stoic)的道德学哲士,似乎比许多基督徒更懂得这秘诀;例如爱比克奉德(Epictetus)便从来不埋怨环境,也不为自己的遭遇唉声叹气。经常怨天尤人的话,会引致我们抗拒神。根据他的教训,人生在世,很多事是不受制于人的,因此我们无需在这方面向神负责。义人心境的安宁,是不受恶人所影响。世上的事情是身外的,要紧的是人的内心世界,因为那是我们唯一可以支配的,同时,我们在这方面也要向神交代。人的内心世界包括人的心思、感情,都受制于人的意志。我们不能操纵环境,但能决定自己对环境的反应。我们的争战就在于此,也必须在此得胜。

我并非在鼓吹宿命论,或否定人意志的自由。相反,我是要明确地强调人的自由意志。我们不能支配宇宙,却能自主地决定对它存什么态度。无论神的旨意在何处彰显,我们都可以接受它,并采取敬拜顺服的态度。如果我们决意要遵行神的旨意,那么,在每日生活中,我们对任何事物都不会有纷争。碰上恶劣的天气、讨厌的邻居、残缺的身体,或不利的政局时,因认定是神的旨意,就该适时地顺应,耐心等候神照祂自己心意,或是我们出于信心的祷告而带来的改变。

所谓“各安天命”,意思不是指我们对一切无可避免的事,都逆来顺受,不去设法改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等于删掉圣经在这方面给我们的教训。碰到情势与神的心意相达,而圣经对这情况有明显的应许时,我们就有权利,也有责任,去为当时的情势代求,并竭力谋求改善的方法。比方说,我们生病时,不该认为这是无可避免的便坐以待毙。我们应该一面认定这是出于神的旨意,一面为自己的康复寻求神的引导。最要紧的是不要因自己生病而焦躁不安,以为这病不是按着神旨意临到我们身上。再者,我们对事物细心察验以后,证明那场病是因为自己没有顺服圣经中某些明显的命令而招致的,我们就得马上承认过犯,照着神的话寻求补救的方法。如此就能叫自己回到神的心意中,令生命再归入正轨。假若我们如笼中困兽般,为自己的难处烦躁不安,甚至满口怨言,那么,我们就会失去在神心意中学习的机会。神会叫人得医治,也能使情势改变;但对于一些因处于逆境而自怨自艾的人,神是不会理会的。

出于信心的祈祷能叫我们支取神的大能,使情势全然改变;但有些事情却是祈祷也不管用,它们发生在祈祷所能及的范围以外。碰到这种情况,我们只能认定神全智的旨意,存着感谢的心去接受它。

譬如从宇宙万物中,我们必须承认神全然的智慧。在我们一生里,可能有许多与事实相违的愿望,可是,在基督徒的词汇中,不该有“愿望”这词语;我们用上它时,就隐含了抗拒的意思,否定神在天地间的奇妙作为。还是让我们“接受”这宇宙吧!

还有,我们也要接受自己。除了自己的罪,我们无需对自己感到惭愧。我们既已离弃罪恶,亦无意再犯舞,那就不必羞愧了。为了自己的性格、职业、家世、性别、种族、肤色、身型、背景和时代等等,都要向神诚心地感谢,认定这是神指定给我们的状况。不要再为非自己所能控制的事情自寻烦恼,反要存心殷勤;神也会照管这宇宙的一切。如果能持定这个浅显的属灵哲理,人的心灵便享受到何等的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