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 论超脱
一个人,如果真的爱上帝,真的要努力进入未来的天国,真的因为自己的罪孽而苦恼,真的关切永恒的痛苦和审判,真的生活在对死亡的恐惧中,那么他就不会热爱,关心或者担忧金钱、财产、父母、今世的荣耀朋友、兄弟、或者世上任何东西。相反,在挣脱了与尘世事物的所有联系,放下了所有的关切之后,他就会毫无忧虑,坚定不移地追随基督,总是仰望天国,期望从那里得到帮助。按照圣徒所言就是:「
我心紧紧的跟随你。
」【1】而另一位值得人们永远怀念的人则说:「主啊!我并没有急忙离弃,也没有想那灾殃的日子。
」【2】我们被呼召乃是来自上帝,而非来自人。此后,我们就远离了上一节中提及的那一切。如果再去忧虑那些在危难时,亦即死亡时毫无裨益的事情,岂非奇耻大辱。因为正如主所言,这就意味着是「
向后看的,不配进上帝的国。
」【3】上帝了解我们这些初修者是多么变化无常,会仅仅因为拜访世人,或者与他们共处,就转向尘世。所以当有人说:「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父亲
」时,我们的主答道:「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
【4】在弃绝尘世之后,鬼魔会引诱我们嫉妒那些生活在世间的人,因为他们能够施舍和安慰〔困苦者〕;又让我们惋惜自己被剥夺了这些美德。敌人的诡计就是,要借着虚假的谦卑,把我们重新赶回尘世;或者,如果我们坚持做修士,就让我们生活在绝望中。因此,修士很可能出于自负而轻视尘世的兄弟,也可能会贬损他们,以此逃避绝望,找到希望。
有个年轻人,他遵守几乎所有的诚命。让我们听听主对他说的话:「
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
,【5】成为一个乞丐,去接受别人的施舍。」当下定决心,满怀热情地踏上征程,让我们细细琢磨,看看主是如何审判世人。他曾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这就是把活人当做死人。那个年轻人的财富一点都没有妨碍他接受洗礼。所以,有人说,主让他为了受洗而变卖所有的一切,这种说法是徒然的。这个故事【6】已经给了我们最大的保证,可以相信我们的誓言有着无比的荣耀。
世间有些人奉行守夜、禁食、劳作和艰辛。但是,等到他们好像去受考验或上赛场那样,从世界抽离及尝试修道生活时,就不再继续此前那些虚情假意的苦修戒律了,其中原因委实令人深思。我曾见他们在世间播下许多美德的种子,沉浸在虚荣自负中,就像用地下污水来浇灌它们,又像用卖弄炫耀来锄草打理,以赞美为肥料。但是等到它们被移植到沙漠土壤,不再与世人接触,也不再有自负的臭水来浇肥时,它们即刻就枯萎了。喜水的植物在贫瘠干旱的地里不能结果。
憎恶世间的人已经摆脱了苦难。但是,一个人只要依恋任何有形的东西,就还没有脱离痛苦。我们怎么可能失去自己的挚爱而又不难过呢?我们需要在所有方面都充满警惕。但是,我们首先需要在这个问题上全神贯注。我曾见世间许多人由于操心、受虑、忙碌和守夜,避免了他们强烈的生理欲望。但是,等到开始了修道生活,完全摆脱焦虑之后,他们反倒由于身体的反应和活动而污染了自己。这实在是令人扼腕了。
让我们谨小慎微,不至蒙骗,以为自己走的是窄路,而实际上却是旷野大路。下面将告诉你窄路的含义:刻苦肠胃、彻夜站立、控制饮水、不足的面包配额;把羞辱、嘲笑、讽刺、侮辱、绝意、忍受苦恼、无言地承受鄙视、不介意冒犯、顽强地承受冤屈等等,视为洁净灵魂的良药;被人排谤而不生气,被人侮辱而不恼怒,被人责备而愈谦卑。能够像上面要求的那样去生活的人就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7】
一个人除非做出第一、第二和第三个弃绝,就不可能戴着皇冠,进入天国的婚礼大殿。我所说的弃绝就是:弃绝所有的牵挂、所有的人,包括父母;弃绝个人的意志;第三个弃绝,就是弃绝自负,排除对顺服的困扰。主说:「
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
」【8】因为他们中间有谁行过什么神迹呢?有谁让死人复活了呢?又有谁赶走了鬼呢?一个都没有。所有这些都是对修士的胜利奖赏,是尘世间不可能获得的奖赏。如果世间也有如此的奖赏,那又何必需要苦修主义或者独居修道呢?在弃绝之后,当鬼魔煽动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想起父母兄弟时,那就让我们用构告来武装自己,抵挡鬼魔。让我们牢记永恒之火,我们就能因为想到这火,窒息心里不适宜的憋念。
如果有人认为,他并不依恋什么事物,而只是痛惜它的消逝,那他完全是在自欺欺人。
如果年轻人渴望肉欲之爱和奢侈生活,又希望进入修道生活,那就让他们以万分的清醒和祷告来磨练自己,要奉劝他们违离所有的奢侈和狡诈,免得他们最后的下场比原先的还要悲惨。这港湾提供庇护,也让人面临危险。航行过灵性海洋的人深知其事。但是,看到那些闯过海上风险的人却在港湾里翻船,岂非令人痛惜。
这就是第二阶。但愿那些踏上征程的人不去效法罗得之妻,而是效法罗得本人,赶快逃离。
《诗篇》六十二篇8节
。(见和合本《诗篇》六十三篇8节
。──译注)《耶利米书》十七章16节
。《路加福音》九章62节
。《马太福音》八章22节
。《马可福音》十章21节
。- 亦即那个年轻财主的故事。
《马太福音》五章3-12节
。《哥林多前书》六章17节
。- 参见
《马太福音》十二章45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