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当弃绝咒诅的言语说祝福的话
「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神的形像被造的人,颂赞和咒诅从一个口里出来,我的弟兄们,这是不应当的。泉源从一个眼里能发出甜苦两样的么?我的弟兄们,无花果树能生橄榄么?葡萄树能结无花果么?苦水里也不能发出甜水来。」(雅三9~12)
「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罗十二14)
咒诅的言语是从怨恨的泉源里所发出来的一种极有毒的苦水。我们听见一个人说出咒诅的话来,便知道他的心中已经充满了怨毒恶意。假使他有机会,有权柄,必要向他所恨恶的人施行毒辣的手段,苦待杀害他所恨恶的人。无奈他得不这种机缘,就是得这种机会能施行他的毒手又因碍于别人的眼目,畏惧法律的制裁,不敢去作他心里所要作的。但是这种怨毒恶意积于胸中终不能不寻个机会发泄,于是便说出咒诅的话来了。
咒诅的言语与杀人的行为同是从怨恨的心里发出来的。不过一样是使人实际受了损害,一样是未曾实际损害别人。因为有这一点的分别,所以一个人有了杀人的行为,在法律上使成为罪犯,但说了咒诅的言语却可以不受法律的裁制。许多人看罪恶不从动机上眼,只看结果如何,自然很容易看咒诅的话算不了甚么罪。再加上受了法律的暗示,便更不以说咒诅的话为罪恶了。但在神的眼中看却绝不是这样。神看罪不只看结果,更注重它的动机。神不但看人的行为,更注重他的思想与意志。「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人看一个人行了淫乱才是犯罪,神看一个人动了淫念就是犯了奸淫。(太五27、28)人看一个人戕害了别人的性命才是犯罪,神看一个人存了怨恨的心就是杀了人。(约壹三15)咒诅的话既是从怨恨的心里发出来的,神便看一个说咒诅的话的人为杀人的凶犯,也要照他的罪报应他。我们岂可不因此大受警教,完全弃绝咒诅的言语呢?
或有人问说,「不可说咒诅的话我已经明白了。但是若有人无故加害于我,苦待我,我没有方法伸诉,也没有能力抵抗,只有咒诅他,愿神降祸在他身上。我这样咒诅他,实在是他自取其咎。这种咒诅按公道说也是他所当受的。这样作可以不可以呢?」圣经中对于这个问题已经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答案:「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按公道说,逼迫人的实在当受咒诅。但神要她的儿女学习一样更好的功课。「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所以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弗四32,五1)。慈爱的神「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恶报应我们,」却「在基督里饶恕了我们,」「将我们的罪孽踏在脚下,又将我们的一切罪投于深海。」神没有照我们当受的咒诅咒诅我们,却使基督「为我们受了咒诅」。神不按公道咒诅我们这当受咒诅的罪人,却向我们大施怜悯,赦免我们,拯救我们,又将各样的福祉加给我们。得了神这样多的恩典,我们是否应当去讲公道,咒诅那逼迫我们的人呢?绝不应当。神用恩慈待了我们这些与祂为敌的人,祂也要我们用恩慈去待那些与我们为敌的人,因此祂藉祂的仆人教训我们说「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