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五六年
十月十二日。我收到一张一百镑的支票,捐款的人请求我自己收下,用它开始积蓄一点钱留到我老年时我与我家人使用。这位捐款的人 (他已经死了) 一番好意提出的建议,在我看来是一种阴险的试探 (他自己的意向当然不是如此) ,叫我放弃廿六年来我在孤儿事业上,在我自己的事上,一直行着的原则。我详细记载这件事,好使读者从中得益。
「敬爱的先生:我很欣赏你对孤儿以至对全人类的伟功,我觉得你应该为自己作点准备了。我觉得应该奉上一百镑,作为积蓄的开始,使你和你一家将来得以维持。我盼望很多好基督徒会增加这小数目。愿神祝福你与你的事工,一如祂向来祝福你们机构的一切。此致……」
蒙神的恩,我亳不犹豫应当怎办。我当然很领略这朋友的善意,但我把这事看作一个试探,是神所容许的,引诱我把信托寄在神以外之事。我于是这样答复那朋友:
「敬爱的先生:多谢你的来信,一百镑的支票已经收妥了。我什么财产都没有,我的妻子也没有;二十六年来,我未以传道人身份收过分文薪金,也未以孤儿院或圣经知识协会指导人身份支过分文薪金。我需要什么,就跪下来求神赐给我;祂就感动一个人的心来帮助我。因此,廿六年来,我所需的,都丰盛得着,我可以归荣耀神而说:我一无所缺。我的爱妻,与我惟一的廿四岁大女儿,与我同一见解。我们对于这蒙福的生活方式,绝不厌倦,更且一天比一天觉得因它得福。
我从未有为自己,或为爱妻,或为女儿,作过打算;只是,当我见人有所需,比方见到一个年老寡妇人家,一个病人,一个无告无依之婴儿,我一定不惜大量使用主赐我的金钱,深信若我自己,或我的爱妻,或我的女儿,在任何时候,有所急需时,主一定会丰盛地把我给了贫人的,视作借了给祂自己,而还给我。
在这等情形下,我不能接纳你善意寄来给我们积蓄以备必需的一百镑。凡是有心帮助我个人与家庭开支的,若不经我请求而给我资助,我是感恩领受的;或是为我所负责的神的事工而奉献的,我既是孤儿的管家也感恩领受;但你的盛情似乎专为我作将来的打算,我觉得会使一向丰盛地赐每天所需之粮的天父不悦。假若我有误解了你的信,请告诉我。我暂保管着支票至你回信的时候。
暂且不管你的信的意义,我总是深感你的关怀,我会为你每天祈祷,求神在属灵属世事上,都厚厚赏赐你。感激感激。」
两天以后我就收到回信,那捐钱的人请我把那一百镑用在孤儿身上,我就欣然接受他的捐款。跟着的一天,他又送来一百一十镑。四天以后,再送来一百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