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三O年
在挨克斯马斯及其附近传了三个星期道,我就到坦马斯去,打算在那里停留十天,在众弟兄中间传道;这里的弟兄是我在早一年夏天认识了的,因此我可以对他们述说主对我的恩。我刚好抵达坦马斯的时候,有一位弟兄说,很盼望我做他们的牧师,因为当时在任的快要离开他们。我回答说他说,我不打算停留在一个地方,而要到处周游,依照主的指示传祂的道。星期一晚上,我替克累克弟兄在沙尔顿讲道,当时有三个牧师在场,三个都不喜欢我讲的;然而,神竟使用我的讲道令一个年轻妇人认识了神的爱子:这妇人是那三个牧师中的一个的女仆,还多次听过他传道。神的评价与人的真是大有分别啊!祂从这件事中有机会使自己得着了荣耀。身为外国人而传道,自然有许多困难,他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流利的英语;可是有火热的心要侍奉神,并且盼望做出任何成就来都归荣耀于神。由当时到现在,我曾多次感到惊叹:神的能力竟在我的软弱中更彰显得完全。
早期二晚上,我在坦马斯的以便以谢堂讲道,记得以前正是这堂启用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弟兄,以后主用了这弟兄大大增益于我。这次讲道又有许多听的感到不高兴:但主闯开了几个人的心,使他们接受真理,结果又多了一个年轻妇人因着我传的道归于主。星期三我在同一间堂中再传道,一方面比起初更不受欢迎,一方面由爱真理而接受真理。人数增加了,我继续讲道,星期四在沙尔顿,星期五在坦马斯。反应像以前一样:一方面是不高兴,一方面是因真理而喜乐。这时我渐渐开始思想受人敌对的原因:有些弟兄早一年夏天,当我还未很属灵 (更少认识真理) 时,对我是很客气的,现在我对真理更明白了,他们竟是反对我;唯一的解释是既然主要在坦马斯使用我,撒但在惊惧之下自然极力作对。
主日,我讲了三次道;我最近学得的宝贝真理我觉得实在太重要了,我要自已成为传这真理的器皿。
到这时,越来越多弟兄三番两次要求我留在坦马斯,做那处的敬拜堂的牧师;另一派人却极力反对我继续在那里。正因这种反对,我决定要停留长久一点,最低限度直至我被正式拒绝接纳的时候为止。由于我作了如是决定,我就采取以下的步骤;这种步骤似乎是以后同样情形下我不应再采取的,但当时我这样做的确是出于对有关人士的爱心的,并且是为了归荣耀于主— 最低限度我当时所有的亮光是使我这样想。
下星期二讲道后,我对弟兄解释我如何蒙主带领,来到他们中间,本来是绝不打算就留下来的,只因发觉他们没有牧师,才觉得主的意思要我留下来。我记得我又对他们说,我知道有人反对我,但我仍打算讲道讲到他们正式弃绝我;假如他们准许我讲道,而不给我薪水,我也不打紧,因为我不是为金钱而传道的,同时我却告诉他们,供给基督的仆人的属世需要根本就是一种光荣。
在主日我再讲了三次道。也没有人直接劝我停止讲道,只是许多听者心中都感不快。也有人从此离去了,再也不回头,也有离去了然后又转回来的。更有人是在我到这里之前不惯来这礼拜堂的,现在却来了。神的作为继续不停,这点是有充份证据的:其中有人肯体谅我这外国人的弱点,而乐意听我的讲道,他们喜欢灵粮,而不计较真理是用甚么形式放在他们面前,这些人的属灵程度并不逊于其余的人;他们之外有些是坚决反对的,其中也有表现出弟兄的一时软弱而已,别的却表现出反对十架者的苦毒。除此之外,更有人心里被激动,振起探讨的精神,要查考圣经,看这些事是否无误。其中最重要的却是,神明明把自己的宝印盖在这件事上:祂使罪人悔罪归祂,足足有十二个星期,我处在这种形势间,而主很恩慈地赐足我属世的需要,由二位弟兄不经要求而供给我。过了这个时期,这个小小的教会十八个人一致联名邀请我做他们的牧师。我回答他们说,他们这邀请显示的并不多于我本已知晓的,就是主愿意我与他们同在,只是我总不能不为他们高兴,因为事实证明主已经使用我叫他们得着祝福,能够在心灵上一致。我更清楚对弟兄声言,我跟他们同在的日子不会超过我清楚知道神要我与他们同在的日子;因为假如神许可的话,我还没有放弃周游各地的志愿。同时,众弟兄又有自愿供给我的属世需要,给我每年五十五镑;以后,教会人数增了,这数目也就加大了。
我发觉向众人传道时,最有益的是解释圣经。解释圣经是有两种方法的;一是把经文的每一小节都细细分析;一是仅言其大纲,使听者自己领略其宏旨和其中关键。我可以看见解释经文的好处也有几点:(一) 听者若得着神的祝福,会因而被带领到圣经去。这样会令他们自己携带圣经。我发现其中也有起初不带圣经的,后来也带了 (二) 解经可以给听者一个关键,当他们把解过的经文重读时,他们会记起所曾听过的;这样,若蒙神祝福,会使他们有一个较深的印象。诚然解释经文会使未蒙光照和疏忽的听者对讲者不起尊敬,但使一般听者更加受益。
把真理表达的时候,至要词语简单。凡要教人的都当尽量讲得小子,仆婢,以至目不识丁的人都能明白他,最低限度至一个属血肉的人可以明白属灵之事的程度。
这年四月他在西德马斯跟一些基督教领袖会面,他们请他来研究圣经对于信徒的洗礼究竟有甚么理论;虽然他对他们的反应起初是不赞成,但他渐渐达到的结论是:他既为基督徒就有责任要经过水浸的洗礼仪式。
这年夏天我又渐渐觉到,既有使徒之例在先 (使徒行传二十章七节) ,每主日行擘饼圣礼是合乎圣经的,虽然主也没有明言吩咐过。圣经也没有藉使徒吩咐过。同时,照以弗所书四章和罗马书十二章等处看来,我觉得给机会圣灵使用祂选择的弟兄来工作也是合圣经的;会众中的一人可以用神给他的恩赐而使其它的人得益。因此,在某些聚会中,任何弟兄假如觉到有可以增益他人的话要说是有机会起来劝勉教训大家的。我在这里可以说,主施恩于我,使我尽力把祂照在我心里这种亮光立即实行出来;只因我对那真理还未透澈明白,在实行的方法中有了不少缺点搀着了。过了数年后,主纔更完全的在这一点上教导我。耶稣的门徒应该在礼拜的第一天聚集来擘饼,这聚会应该是他们的至主要聚会,凡是真正得着圣灵的恩赐的,不管是劝勉弟兄的恩赐,或教训的恩赐,或行政的恩赐等等,也不管是一人或多人,都应在使用这些恩赐时对神负责任— 这些在我来说不是参信参疑的事,而是我本身(蒙了恩典,借着神所显示的旨意,) 站立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