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成为传记作家
陶恕自己动笔写的书共有九本,目前美国基督徒出版社(Christian Publications)出版的陶恕书目约有四十本,其中的三十本,是出自他的讲道记录;也有的是将他在刊物上发表过的文章,编集成书。
陶恕出版的第一本书,是一本传记,即一九四三年出版的《展翅》(Wingspread)。《展翅》亦即宣道会创办人宣信(Albert Benjamin Simpson)的传记。大卫•范特(David J.Fant)把《展翅》和汤普信(Albert E.Thompson)所著的《宣信行述》(The Life of A.B.Simpson)作一比较,他说汤普信似乎在写编年史,堆砌了大量的史料;但他说陶恕写的《展翅》,是那么生动活泼,把宣信写得栩栩如生,使人不忍释手
最难能可贵的,是陶恕为撰写传记人物,在《展翅》一书的序言中,提出了他的看法:“任何人都有理由希望(或者害怕)有朝一日,有人要撰写他的生平时作者最好不要是他的仇人,也不要是他的门生,或是反对者,或者是自己的亲戚。上述这些人,将是很差的传记作家,他们的偏见和主观将使他们无法清晰地描绘人物,无法忠实地.如实地反映人物的面貌。我们的仇人不会全面地了解我们,他们想象中的——和仇视的——不是真正的传记中的人物,他们将尽量地丑化我们,甚至以疏忽的、不负责任的笔法,将我们写成头上长出双角的怪兽。”
陶恕在《展翅》的序言中接下去说:撰写传记人物时,一个门生同样不适合;门生只会歌功颂德,掩饰弱点,使传记人物失去真实性,结果产生了反效果。
陶恕同样不看好一个与传记人物同时代的敌对者。他们在传记主角的生前,曾想方设法对他进行攻讦,现在突然改变立场,要用公允的态度去充当一个传记作家,不管他多么勇敢、多么公正,实在不可能突然捩转自己以往所充当的角色。
陶恕又说,我们的亲戚也不能胜任一个适当的传记作家,由于自尊心的缘故,他们在写作时,一定有看不到的盲点。而他们与人物的血缘关系或裙带关系,更使他们无法冷静思考,何况有些人存有一种动机,想借着撰写传记人物的机会,来夸耀自己的家世,好往自己脸上贴金。
陶恕的结论是:最好的传记作家,最好来自一个遥远的国家,他能不受任何人际关系的牵制,而看清楚人物的形象。他能有充足的耐性和智能去发掘资料,并据实报导传记中的主角。
概括一句,陶恕与宣信相差五十四岁,有半个世纪的代沟,他自认能以更锐利的眼光,来回顾宣信的一生。毫无疑问的,陶恕是以较客观的态度来评述宣信的一生的。
陶恕于一九四七年,推出他创作的第二本书——《容我的百姓去》(Let my People Go),这本书是翟辅民(Robert Alexander Jaffray)的传记。
陶恕在《容我的百姓去》的序言里,曾谈及基督教传记著作的重要性。陶恕说:“在圣经之外对基督徒信心生活贡献最大的,可能是传记。令人注意的是,圣经本身有相当大的部分是交代先知们、族长们和君王们的生平和事工。写到他们的所是、所为和所说。写到他们如何祷告、如何劳苦,和如何受害最后如何得胜。”
陶恕从来没有离开过美国和加拿大,也没有实际参加过差传工作,但是他所带领的教会经常为差传工作祷告。有人要说,陶恕关注的只是世界各地普遍性的差传工作,并非专一为着中国的差传工作。
只要留意一下陶恕所写的两个传记人物,就会发现这两个传记人物,都对中国的差传工作有异象、有负担、有亲身的介入。
宣信曾在芝加哥得着一个异梦,在梦中宣信看到了有关中国的异象;宣信曾有一度想撇下一切所有的,前往中国作差传工作。
翟辅民牧师为了到中国宣教放弃了他父亲为他安排的鸿图大计。
宣道会会长辛夫特(Frederic H.Senft)逝世之后,舒曼(Harry M.Shuman)被扶正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是舒曼为人谦逊,有意让贤,愿意让翟辅民牧师任宣道会会长。但是翟辅民认为抢救中国人的灵魂,比回美国任宣道会副会长更重要——翟辅民还不知道留给他的是会长的职位。
陶恕是舒曼一手提拔的,所以陶恕知道这段史实,即翟辅民为了抢救中国失丧的灵魂,坚持留在中国,翟辅民认为舒曼必须执掌宣道会的会务。
翟辅民曾任建道圣经学校校长。一九五○年刘福群将建道神学院迁到香港长洲时,其校址原为翟辅民的私人别墅。
概括一句,陶恕虽然本人没有实际参与在中国的差传工作,但是陶恕笔下的两个传记人物,宣信和翟辅民,都是宣道会在中国展开差传工作的关键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