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有深度的文学工作者

一九四八年,陶恕被邀请到德克萨斯州(Texas)的麦亚伦(Mc Allen)讲道。陶恕从芝加哥搭火车,直驰墨西哥边境,这是一个很长的旅程。

在车厢里面,陶恕把圣经摊开,开始下笔写书。到了晚上九时,火车的服务员敲门说,这是最后一次的通知,乘客必须赶快到餐厅吃晚饭。陶恕对服务员说,我只须要一片烤面包和一杯茶,我要继续写东西。

陶恕整个晚上没有睡,他的话语从里面源源不绝地涌出来,他几乎来不及把这些灵感记在稿纸上。第二天早晨火车到达麦亚伦时,整本书《寻求神》(The Pursuit of God)也就写毕。

《寻求神》出版之后,陶恕登时成为美国卓越的基督教作家。读者们争先恐后地抢购这本书。这本书成为二十世纪的先知书。

《寻求神》虽然是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在火车上写成草稿的;但是这本书的复稿是陶恕长期跪在神面前祷告之后,从神直接领受的。难怪这本书带有先知锐利的洞察力,同时蕴藏了无比的力量和祝福。

在《寻求神》一书中,陶恕这样写着:

“我们寻求神,唯一的原因,是祂先把那种寻求祂的心愿,放在我们心的深处。我们的主说,如果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由于是祂先吸引我们,因此我们不能夸口自己的功劳。寻求神的心是出乎神,但是我们这方面的回应就是紧紧地追随祂。当我们寻求祂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是在祂的手中,因祂说过,祂的手扶持着我。”

《寻求神》这本书的畅销委实使陶恕大为震惊,对他的笔耕实在是一项安慰。陶恕在答复读者来信时,这样写道“读了你的来信之后,我实在惊喜交集,正如诗篇一百十八篇二十三节所记的,这是耶和华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稀奇。这本书这样蒙神祝福,甚至超过我在祷告中向神所求所期待的。”

陶恕写这本书时,内心经过挣扎和争战,几乎每一行字都是在祷告中和默想中寻求神的结晶品,当年这本书风靡全球,时至今日该书仍读之有益。《寻求神》这本书已被译为阿拉伯文、阿美尼亚文、中文、荷兰文、德文、希腊文、印度的古吉拉特邦文(Gujarati)、印地语(Hindi)、日文、坦桑尼亚的奇素古马文(Kisukuma)、朝鲜文、印度的马拉奇文(Marathi)、葡萄牙文、罗马尼亚文,和西班牙文等。所有这些译本的总销数无法准确估计;能够掌握到精确数字的只有英文版本,销数早已超过一百万册。

陶恕为着他的著作,付出了艰辛的代价;他常说,写得越慎重,读得人越易明白。他斟酌每一行字,直至他满意为止。他大声朗诵,谨防文章中有粗糙的和含混的地方。他的著作,给人的印象是,简洁、明确、寓意深长。

一九五○年,陶恕的另一本书《成圣的经历》(The Divine Conquest)出版面世。这本书王峙已把它译为中文,书名为《超然的经历》。

在《成圣的经历》里,陶恕着重地指出,人的聪明,人的头脑,不能领会属灵的真理;除非是出于圣灵的启示,人无法知道关乎神的事。

正如陶恕在该书的序言中所说的,根据圣经的话,一切的真理。一定有神的灵;可惜今日所谓的许多真理,只有外壳,没有灵。

编者最近翻读英国属灵作家史百克(Theodore Austin Sparks)的著作,非常惊异地发现史百克在《正如起初那样》(As It Was In The Beginning),谈到五旬节时,门徒们怎样因着圣灵的光照,从道理的外壳解放出来,释放了新的能力。史百克又谈到,从主的话语里,圣灵将启示我们更多的亮光和真理。

史百克强调说:“在这一件事上,让我们听听一位受人高度尊敬和信服的主的仆人陶恕所说的话。”接着史百克一字不漏地引用了陶恕在《成圣的经历》中的整段话:

“真理的核心与外壳,在形状上,或者相同,但在实质上,就不相同。人的头脑仅能抓住真理的外壳,但只有圣灵能剖析真理内在的实质。我们最大的错误就是仅仅抓住外壳就以为自己信仰纯正,因为我们在字句上看见了真理的外形。为着这个致命的错误,基要派就日衰一日,我们忘记了真理内在的实质。这实际不是因为懂得外壳就会得着的,除非我们心里经历过神迹一般的圣灵的工作。”

一九五○年五月,陶恕兼任《宣道周刊》(The Alliance Weekly)编辑。该周刊创刊于一八八二年一月,首任总编辑是宣道会的创办人宣信。

陶恕兼职于《宣道周刊》,并未放弃在芝加哥的牧职;他就这样兼任该刊物的编辑,直至逝世为止。陶恕向一位朋友透露他不能放弃牧职的原因:“我不能卸任牧师的职位,我必须每星期训练自己讲道的习惯,一松驰下来,我就会生锈。如果我不继续讲道,我就没有内容可以向人吐露。每当我讲道后,我能照常写文章和写编者的话。”

一九五八年,《宣道周刊》改名《宣道见证报》(The Alliance Witness),变成双周刊。

一九六一年陶恕出版了一本关于认识神的书——《认识至圣者》(The Knowledge of the Holy)。

陶恕写《认识至圣者》时,正值他的事奉达到巅峰之时,各种溢美之词,及外界的尊崇,从各方面临到他。在文字工作上,他被誉为二十世纪的先知;在牧养方面,他被称为牧师的牧师。当众人争相称誉的时候,他仍向神保持一个单纯的心,他不重视神给他的各项恩赐,他只要赐恩者——神的自己。

到了这些年间,陶恕的灵性更加成熟,更加丰富。当他写《认识至圣者》时,他已是一个深深认识神的人。就像雅各临终时扶着杖头敬拜神一样,在《认识至圣者》一书中,陶恕也照样地充满着对神的敬拜。陶恕认为一切聚会、祷告、赞美、唱诗、见证或文字工作的中心都是神;而这一切要攀登到最高峰,就必定是对于至高神的赞美和敬拜。这是在永世时所有的信徒唯一要作的,正如启示录中的二十四位长老在神面前不住地敬拜神一样。在《认识至圣者》这本书,陶恕不断地催促信徒们到神面前亲近祂。他说:“神是一位有位格的神,当我们准备我们的心寻求祂时,我们会因着与祂越亲密而对祂的认识也越来越增多。

陶恕成为一位有深度的学者、有洞察力的先知、有神的启示的文字工作者,主要的原因有三点:

一、陶恕写每一本书,都谦卑地到神面前作长时间的祷告与寻求。他的许多著作都是经过长时间的祷告和默想的成果。他的文字不是头脑里的神学理论,而是里面的深处对神的追寻与渴慕。他写最优越的三本书——《寻求神》、《成圣的经历》、《认识至圣者》,都曾长期跪在神面前祷告过,并从神有所领受和启示;他是先完成复稿,然后再誊清为草稿的。故此这三本书被译成不同的语文,把祝福带到世界各地,使各处的弟兄姐妹得着生命的供应。

陶恕认为,基督徒的一生就是祷告的一生,基督徒的祷告,必须与日常生活一致,保持平衡。在危难中求告神,求神解决一时的危急,并不是正常的祷告生活。整体来说,我们有多高的生活就该产生多高的祷告,祷告的生活必须是不间歇的,是恳切的,是摸着神心意的。

陶恕又指出,教会已往多次的复兴,起源于一群人有更多的祷告,以致他们过着更圣洁的生活,进而弟兄们相爱,群起事奉神;影响所及,又有更多的人被兴起寻求神、渴慕神,在祷告中迫切地仰望圣灵的充满,圣灵没有拦阻地做工,从而带进了教会的复兴。陶恕概括地说,只有长期信靠神,不断地祷告、顺服,才能带进真正的属灵的复兴。

二、陶恕在文字工作上的蒙福,是因为他殷勤地读圣经。陶恕认为圣经是路上的光,能将人引进永远的福份里;所以他每天在阅读其它刊物之前,他总是先读圣经。陶恕的事奉也以圣经为根据。圣经中的话启发人的灵,里面记载着许多见证人,所见证的中心人物,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陶恕将圣经——神自己的话语,放在所有其它的书籍之上。他最可贵的一点,就是长期间地默想圣经,总是边写作,边默想圣经。

陶恕得救后,一直不停地搜集各种不同版本的圣经,总共搜集了四十种古译本的圣经。

陶恕指出,阅读圣经不应单纯依靠外面的帮助,不应只跟进一些解经计划之类的书。无论何人用祷告的灵去读圣经,圣灵能点活其中的真理。

陶恕认为现代的基督徒的危机之一,就是忽略了圣经,读那些信仰不纯正的宗教文学。

三、陶恕在属灵的书籍里面,以生动活泼的引证,展示了他丰富的思维能力;他又旁征博引,才华洋溢,这些必须归功于他曾博览群书。

当陶恕刚刚出来事奉神的时候,有一次他请教那位有名的传道人约瑟•史密斯(Joseph H.Smith),问传道人是否可以读一些世俗的书?约瑟•史密斯回答他说,年青人啊!一只蜜蜂无论是在杂草中或者是在花丛中,都可以照样找到它所需要的花蜜。故此,陶恕在阅读方面涉猎的范围甚广,包括历史、哲学、文学、古典诗歌等。

谈了陶恕勤读圣经、博览各种书籍之后,这里稍微谈一谈陶恕所经常读的属灵书籍。

陶恕常常自称是一个奥秘派(A mystic)。什么是奥秘派呢?奥秘派并不是一个贬词,也不是一个基督徒不能达到的深奥境界。保罗在以弗所书三章四节说,我深知基督的奥秘。简单地说,一个奥秘派就是一个基督徒,追求属灵的事物,过于追求属世的事物,他认识到基督是神永远计划中的奥秘,并以基督为我们生活的中心。

陶恕在编写的《奥秘派诗歌选集》(The Christian Book of Mystical Verse)的序言中说:“一个奥秘派与主有亲密的交通,他的信息是不偏不倚地根据圣经。他与一般基督徒不同,因为他们的信心含有更深的经验。他天天活在属灵的实际里,时时感觉神的同在。他最基本的经历,就是能与主联合,更深地认识父神。”

陶恕在他的文章《圣经的教导或者圣灵的教导》(Bible Taught or Spirit Taught?)里说:“一个信徒完全可能学习到一些信仰的皮毛知识,而仍然没有真正的属灵的悟性。他完全可能成为所谓的圣经问题的专家,而没有属灵的启示和光照,结果他的心思一直被帕子所蒙蔽着,使他不得明白属灵的真理。”

这样说来,教会历史上出现的清教徒(The Puritans),重视在灵命上进入更深,也可以算是奥秘派。

一九五六年八月底,陶恕在加拿大的安大略湖(Ontario Lake)的格伦屋(Glen Home)的大学基督徒团契会义中心(Inter Varsity Christian Fellowship Conference Centre)为国际学生福音团契(International Fellowship of Evangelical Students)的聚会讲道。在聚会期间,陶恕向同为讲员的钟马田(David Martyn Lloyd Jones)说:“钟马田,你和我在属灵的见解上,立场相同,只是我们达到这个共同的立场,途径不同,你出身清教徒,我来自奥秘派,正所谓殊途同归阿!”

一九五六年八月,是钟马田唯一的一次会晤陶恕;但是长期担任国际学生福音团契主席的钟马田,虽然身处英国,一直留意大西洋彼岸神的事工,特别留意到陶恕的文章,满有圣灵的恩膏和神的启示,是神在二十世纪兴起的先知。一九五二年时,陶恕只著作了四本书,即是《展翅》、《容我的百姓去》、《寻求神》、《成圣的经历》,钟马田已不遗余力地在英国向人介绍陶恕的书。

从一九四七年至一九五八年,在钟马田担任国际学生团契主席的任内,陶恕不只一次被国际学生福音团契的秘书长渥德斯(C.Stacey Woods)邀请,在美国向大学院校的学生讲道;当时渥德斯兼任美国的大学基督徒团契的第一秘书长。钟马田因为要在英国牧养教会,不能次次分身前往美国,但是钟马田从渥德斯的口中,听到他对陶恕的好评和赞赏,也就对陶恕有更深入和更全面的认识,特别了解到陶恕在神面前常有学习,常有新的领受和亮光。

一九五六年八月在加拿大安大略湖,是钟马田、陶恕、渥德斯和英国大学基督徒团契秘书长约翰逊(Douglas Johnson)四人相聚的唯一机会。在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中,钟马田夫人在格伦屋(Glen Home)亲笔写下了她对陶怨的印象:

“我们在这里有一次很蒙福的聚会——最好的聚会之一。在周末,涌来许多国际学生福音团契朋友和访客。昨晚,我们首次听到陶恕博士讲道,我必须承认这是一个难能可贵的机会——既动人又新鲜,他与任何其他人不一样,更不像美国这里许多好的讲员,因卖弄花巧,而变成一个推销员,结果糟蹋了自己。陶恕约五十八岁左右,身材近似钟马田。”

国际学生福音团契的事工,当时已在七十个国家展开,最保守的统计,最少有二十七万个大专院校的学生参加;长期负责美国大学基督徒团契的事工的渥得斯,一直对陶恕非常器重。

渥德斯是澳大利亚弟兄会的领袖弗烈•渥德斯(Fred Woods)的儿子。一九三四年,当渥德斯二十五岁时,被布尔(Arthur Hill)——加拿大魁北克(Quebec)地区舍布鲁克(Sherbrooke)弟兄会的领袖——邀请出任加拿大的大学基督徒团契秘书长。一九四一年渥德斯兼任新成立的美国大学基督徒团契第一秘书长。至于在美国的大学基督徒团契的几位领袖,包括候顿(Frank Horton)、查理士•饶美尔(Charles Hummel)、安妮•贝温(Anne Begwin)、保罗•里特(Paul Little),和贺伯•巴特(Herbert Butt)全都是在弟兄会聚会的;他们和身为宣道会牧师的陶恕,实有同样的历史渊源和血缘关系——陶恕是在亚克朗的弟兄会受浸的。

有一件令人纳闷的是,陶恕劝导大家要读各类的书,来充实一个人的知识,但是他为什么没有述及弟兄会的著作。难道陶恕不知道,弟兄会的作家群,写了许多卓越的作品,包括慕勒(George Muller)的《日记》、马金多(Charles Henry Mackintosh)的《五经略解》(Notes on the Pentateuch)、柏勒(John Gifford Bellett)的《神的儿子》(Son of God)、卡尔德威尔(John Caldwell)的《要发生的事件》(Things to Come)、达秘(John Nelson Darby)的《圣经要略》(Synopsis of the Books of the Bible)等。

陶恕在弟兄会受浸,竟只字不提及弟兄会的书籍,其真实原因,在这里我们不想妄加推测。

陶恕既坦承自己是奥秘派,也就不能不列出一系列他认为有属灵价值的奥秘派的书籍,内中包括芬乃伦(Francois Fenelon)的《基督徒的完美》(Christian Perfection)、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的《忏悔录》(Confessions)、莫利诺斯(Michael de Molinos)的《灵程指引》(Spirtual Guide)和《真平安的指引》(A Guide to True Peace)、盖恩夫人(Madame Jeanne Guyon)的《馨香的没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