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篇五、离弃活水泉

  蒙神特别眷顾,我在监狱里被捆锁了10年零9个月以后,没有变成残废,能安然出监,被押送到安徽省白茅岭农场枫树岭分场的生产队去劳动改造。对我向来虚弱多病的身体来说,确实是个奇迹。

  在生产队里除了每天出工以外,还可以经常遇到一些年轻的劳动改造的场员。他们多数是因为犯了偷窃、生活腐化等罪而被公安局送到农场来劳动改造的。期满以后,就留在场里不能回家了。

  有几次,我听见有人在喊“周惠临”的名字。周惠临是我在灵粮堂一位同工的名字,莫非她也在这里吗?由于好奇,我想无论如何要看一下这位“周惠临”到底是谁。我这样想着、想着……果然有一天,她被我看到了一眼──她并不是我以前的同工,而是一个30岁不到的青年人,而我所认识的周惠临却是一位白发苍苍、年近70岁的老人。

  “惠临”的名字是基督徒家庭所采用的。这女青年既用了这个名字,一定是有原因的。我正在希望知道这名字的原因时,果然机会来了──在生活室的厕所里(茶田里大小便没有厕所,都是席地而解)遇到了她,问了以后,才知道她的母亲是个基督徒。惠临从1959年到1962年之间由于饭吃不饱,经常将家里的东西偷出去卖掉。她母亲就将她送到了公安局,公安局又送她到农场来“教养”[注1]。现在母亲已经逝世,她也与农场里的青年结了婚。

  写到这里,希望做父母的从小教养自己的儿女,引导他们走当走的路。这是多么重要的职责啊!神的忠心仆人戴德生的得救,就是由于他母亲为他禁食祷告,妹妹又每天在神面前恳切为他代祷。这是属灵的战争,是父母应当藉着祷告使自己儿女从罪恶的权势下被拯救出来的大事,是不该忽视的。

  可惜,青年周惠蓟7b的母亲疏忽了这件重要的事,这是多么令人痛心啊!《箴言》二十二章6节说:“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也不偏离。”

  除了周惠临以外,我又遇到了30多年前一位同事的妻子。她原是一位忠心事奉主、很有声望之人的弟媳妇,也是一位信主多年的基督徒的养女。她曾与我在同一位老师那里学过钢琴,也曾参加过唱诗班,以后在教会的中学校里教音乐课。哪知她放纵了情欲,犯了第七条诫命,以后又犯了偷窃的罪恶。在农场改造时,患了子宫癌,动过手术。经过这样严重的疾病,她应该好好调理身体了,哪知她竟任意而行。身体尚未恢复健康,就去嫁给白茅岭总场一个心肠狠毒的男人。1974年夏季,在灼肤的烈日下,她患病发热,她那毫无体贴的未婚夫,竟催逼她去结婚,叫她从女队走到路程遥远的男队。结婚后过了没有几天,她就被送入了医院。这样的人,岂不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吗?

  写到这里,我多么希望一些知道圣经真理而实际没有主的生命的人,回头接受主的救恩吧!主耶和华说:“你们转回吧!离开恶道,何必死亡呢?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结18:23)可惜在社会上常有一些青年,对于嫁娶草率从事,今天结婚,明天就提出离婚,结果非常痛苦(来13:4)。青年人总不要为了贪爱暂时的物质利益,以至危害终身。

  记得在我们生产队里有一个曾在北京读书的女青年,非常聪颖,文学优秀,很得指导员的喜爱。想不到她交结了一个劳改队的男场员,她半夜出去犯罪,以至怀了孕。那时她为要遮掩自己的罪行,就暗暗地服药。一天半夜,因服药过多,难过得很,没有多久,她与世长辞了。她死了以后,没有一个人不为她惋惜。这样悲伤的事,不能一一细说。

  神家里的人,要趁早教导自己的儿女,使他们不但认识基督,而且让圣灵──不让肉体──在内心作主才好。年青的信徒,对于你的终身大事,切切不能一时冲动,任意而行,结果后悔莫及!

  在农场里还遇到了一位曾经为主工作过的传道人。她曾经在北京恩典院深造过,后来预备到香港去。哪知她到广州时,就被逮捕遣送到苏北劳动改造农场。从那里她又被转送到安徽白茅岭农场枫树岭分场。有人说,她在苏北时结识了一位不信主的知识分子;但是因为彼此意见、爱好方面不能相同,就此分离了。

  她没有仰望圣灵的引导,只用自己的方法来减轻肉体的痛苦:因为凡在劳改农场成家的人,可以分配到一间小屋,不必住在集体宿舍里,还可以经常分配到各种食物,自己也可以买些食物烹饪,不必受到生活室制度的管束;自己有家,可以避免在生活室内彼此之间的矛盾。于是,她就在农场里与一个目不识丁又不相信主基督的放牛老人结婚了。非但如此,她还在众人面前批判了祷告,并且否认了神的存在。

  这样,到了1974年9月,她的“反革命”帽子就被摘掉了[注2]。但她是否就满足了呢?不!她的心灵十分枯干,而且撒但利用和她同组的一个妇女与她作对,谩骂、攻击她。

  有一次,她看到茶田里无人,就到我的身旁轻轻地对我说:“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当时我对她认识不够,也不敢回答什么。

  后来她又提到在一个信徒家里曾经看见过我。

  我听了这些话,心里很为她悲痛,只有内心求主使她早日回转过来。她虽然软弱,但是没有设法使别人也放弃信仰;她是一时受到肉体的支配,灵性软弱,不能长期为主受苦,所以离弃了主耶稣。

  神的儿女,特别是神的工人,绝对不能体贴肉体,不能以福音为耻。我们的心思、意念、行动、不能像世人一样。世人追求的是罪中之乐,我们应当与他们有所区别。世人为了一点钱财,与别人争得面红耳赤,甚至连生命也不顾,我们却不能如此。世人可以当面一套,背后又是一套,或者不择手段地去损人利己,我们却不能那样去行。世人可以勾心斗角、阿谀奉承,偏向有势力的一边,不肯站在公义的一边,我们却不能。世人善于人云亦云,说谎、诡诈,我们却不能!我们不能认为这样行是有智慧、识时务,或认为这是“灵巧像蛇”。如果这样,我们就是与罪妥协,中了撒但的诡计。

  我们应该想到:为主、为见证主的救恩而受苦是愉快的,是有福的。我们宁愿为主受苦而不肯去犯罪,宁可遭到别人看为损失、加以藐视而实际却是更好、更美、更有价值的祝福。我们若是肯靠圣灵的大能遵守神的旨意、听从他的话,我十分相信,神必要照着他的时间、他的方法为我们成全一切,而且超过我们所想所求的,因为主说:“你若信,就必看见神的荣耀。”

  天父是满有宽容恩爱的,他年复一年地忍耐等候。在这位女传道离弃活水泉源的几年,他仍旧继续不断用慈绳爱索慢慢牵引她,直等她经过了几年的旷野生活,终于她悔改了自己的罪行,承认了自己的愚昧,恳求救主用宝血洗净她一切罪孽,又重新回到了活水的泉源,而且引领他人也一同来喝那生命的活水。为了这件事,我不能不向主俯伏敬拜。


注1

  “教养”:即“劳动教养”,是一种较“劳动改造”为轻的处分。

注2

  摘掉“反革命”帽子的意思是:不再是“反革命”,不再被认为是敌人,不必加添劳动时间,可以自己到供销站购买物品,言语、行动、社交比较自由,与场员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