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篇十四、大姐的信仰
我的大姐是个机智灵活、精明能干、心直口快的人。她是家中的长女,我是最小的一个,我们的年龄相差10岁多。记得我刚开始懂事的时候,她常惹我大哭或大笑。我家住宅后面有一个大园子,园子的后门外面是通向坟墓的大道,又是已判死刑的囚犯押赴刑场的必经之路。经常看见棺材后面随着一群人,穿了孝服──白衣或麻衣,大哭大号,因此使我在三、四岁的时候就惧怕死亡。有时也有人抬着花轿,跟随着一大群人大放鞭炮,敲锣打鼓,非常热闹。人们从各处跑到花轿旁边要看轿子里面的新娘,我看见轿子抬过的时候,也会跟别人一同欢喜快乐。大姐知道我的心理,她就逼得我一会儿大哭,一会儿大笑。当她说:“你要死了!”我就大哭;她说:“你有喜了!”我就跳跃,高兴得很。
我6岁时开始读私塾,大姐对我的读书管得很严。母亲患重病时,家务都由她操作,所以她很会烹饪和缝纫。1925年,她在杭州基督教冯氏女中读书。一天,王明道先生在学校领会,她就归向了主耶稣。她信主后,曾大发热心,教导儿童主日学,管理一些教学工具。可惜放在家里的工具,因邻居失火延及我家,都被完全烧毁了。
第二年,教会学校遭遇到种种压力,西国教师纷纷离校。那时大姐已高中毕业,后来在公立学校教书。
当我15岁时,大姐因为经常停止聚会,加上信仰基础不很坚固,灵命就逐渐软弱,以至与非基督徒没有多大区别。她认为教会学校毕业的学生没有前途,建议父亲嘱咐我到国立师范学校读书。父亲特别欢喜她,因为她的识别力、判断力都很强,博得父亲的欣赏。
不久,她与中华书局编辑部副主任结婚,她就协助姐夫任编辑工作,住家由杭州迁到上海。她所接触的人,都是不信耶稣的人。直到抗日战争爆发,她仍然糊涂地度着贪爱世界的生活。起初,上海是战线,她却不迁移,所以没有受到任何损失。
1938年初夏我从杭州来上海购物时,就住在她家里。那时她不祷告,也不读经,但是她不反对我的灵修生活。后来友人从香港来信,叫我到香港去灵修,她非但不拦阻我的行程,还对我传福音的事工尽力协助。她恐怕我的生活费不够用,便自动委托中华书局将款转给我,使我一切需用都不缺少。
1938年11月,我原来参加事奉的基础浸信会的负责人在上海设立了礼拜堂,叫我回沪工作。大姐在那时稍得复兴,就受了浸礼。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赵世光牧师与五位同工(我是其中之一)开始灵粮堂的事工。后来我们借用了协进中学校址聚会,大姐就来参加主日崇拜,姐夫偶尔也来听道。
1945年冬季,大姐夫叫我介绍大姐到孤儿院去义务工作。他虽然不是基督徒,可是对慈善事业却很感兴趣,也愿意支援。由于神奇妙的安排,“灵粮世界布道会晨星孤儿院”就在上海虹口区开办。当时的民政局不同意我们用“灵粮世界布道会”的名义(因为当时在海外没有分会),要我们改为“基督教私立晨星孤儿院”。姐夫和大姐竭力在物质和精力方面支持我们。
1951年春,孤儿院同工都恒慧姐妹被神呼召到西北青海西宁传福音时,大姐也尽力支持。1952年春,晨星孤儿院在神意外的引导下与伯大尼孤儿院合并时,呈报民政局的文书工作全由大姐夫协助。事后,大姐就向教育局登记教师工作。
她担任教师大约一年之后,有共产党内人士吸收她为党员,她就顺从了。到1958年冬季,派出所(警察局)召我与虹口区的流氓和不法分子在一起政治学习时,大姐被正式接纳为党员。这期间,有很长一段时候她没有告诉我,不过我知道她逐渐离弃了基督信仰。她没有勉强我到单位去工作,也不反对我传福音,从未攻击我的信仰。以后,她担任学校副校长,我对她也不要求什么,我们之间相敬如宾。当我被捕到虹口公安分局(警察局分局)以后,科长通知她写信给我,又叫她来看我,并且叫我将手表、钥匙和单据等一并交她管理。于是她每月一次到分局来探访我,替我送来洗涤乾净的衣服,带给我一些药物和鸡蛋。
因为我被宣道会守真堂传道人姜蒙光出卖,她为我感到不平,她的信仰更是一落千丈。
后来我从虹口分局被押送到了卢湾区看守所,东西就由大姐夫送进看守所。他早已退休,不是党员,有时间也很乐意替我送物;几年之久,从未间断。直到1967年秋文化大革命中两派斗争时,路途非常危险,他又是将近80高龄的人,我就请他停止给我送东西。
1974年,我从农场回沪探亲,队长安排我住在大姐家里。起初她并不欢迎,怕自己的孙女会因我受损,因为我仍被称为“反革命”。她又为了自己曾在文化大革命时受过冲击,在内心就产生了各种顾虑。经过了打击,她也貌7b识到:她几年来所接受的理论不能兑现,并不是照她所理想的那样美满。虽然她曾将多年积蓄的金银首饰和中华书局的股票等都上缴了,仍旧逃脱不了受冲击的怒涛。她和姐夫才逐渐明白了过来,以至有一天我写了字条请姐夫信靠耶稣时,他快快乐乐地接受了。可惜在他病危时,由于他的听力失丧,在他旁边又是老共产党员的儿子和媳妇,我就没有在他们面前与他一同祷告,这是我极大的亏欠。直到如今,我还感到十份内疚。
1975年前后,大姐为了我离开农场一事,曾写信到劳改局,请他们早日释放我回家。当劳改单位工作人员到她家里了解我的情况时,她乐意担保我的生活费用,希望我可以早日回家。
1982年,我曾到大姐家里住了一年有余;当我与来访的肢体交通祷告时,她也来一同参加,但是她不肯出声单独祈祷。她看见我从农场回家,又见外甥女忠慈的癌症得到神亲自医治以后,她的信心又恢复过来,也希望她的孙女悔改信主。然而当我请她开口祷告时,她仍然不敢开口祷告,因为里弄居民都知道她是共产党员。
想不到1984年的一天,大姐从坐椅上突然跌了下来,骨盆跌碎,整天只能躺在床上。几个月过去了,我请她回沪探亲的媳妇陪着她下床活动,她媳妇不同意,说她年纪大了,有佣人服侍,她自己不走动也无关紧要。
1985年,神预备了一位信主的姐妹侍候她,对她作了一些见证,于是她肯开口祷告感谢神了。可惜的是,这位信主的姐妹不能长久陪伴着她。
1986年,每次我去看访她时,她总是流泪,感觉到一切都是虚空。她最心爱的独生儿子不能在她身旁,她感到一个人十分孤单;又看见从小被她养大、像她掌上明珠的孙女,只顾自己吃喝玩乐,把大姐辛劳积蓄的钱财任意挥霍,从来不在她的身旁与她交谈,她的心因此非常伤痛。一天她与朋友谈话时,孙女在她房内将收音机开得很响,使她们的谈话受到搅扰,她心里越发难受。
然而,她在信靠主耶稣方面,非常清楚。一天,她叫孙女去通知一位信主的同学,请她去邀请牧师来家祷告。她孙女没有顺从她。
每次见姐妹们去访问她时,她总是非常高兴。凡是去看过她的人,都有把握地说:“大姐确实是个得救的人。”神的话确实是可信的──“义人(因为信耶稣为他的罪死在十架上,又信他从死裹复活,就得称为义)虽七次跌倒,仍必兴起”(箴24:16)。《希伯来书》三章14节又说:“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
由于父神的怜悯、众肢体的代祷,大姐临终前的信仰仍旧是坚定的。荣耀归于赐恩的主!
可惜,她的孙女因为她夜晚小便频繁,就吩咐佣人每天给她服三粒安眠药,使她从早到晚睡眠,这样就不必时常帮助她小便。后来,她完全失去了抵抗力,又因暑天酷热,她忍受不住,结果脱离了痛苦的世界,脱离了这卑贱的身体,归回到天父的怀抱,永享安息!
我所伤心的是,她在世时没有完全顺服圣灵的引导,也没有引领罪人归主。虽然校方为她举行的追悼会非常隆重,去参加的人坐满了礼堂;不过在属灵方面来说,她没有丰丰富富地进入神的国度(参彼后1:5-11)。这个损失是无法挽回、永不能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