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精神病者”的毛病

理奥·侯德的故事

1967年11月3日的《时代周刊》有一个生动的故事,名为《理奥·侯德的反叛》,以下是这个故事 [注一]

从理奥·侯德的一生,不能预知他的结局。侯德先生,年40岁,身体健硕(身高6英尺,体重200磅),头发光秃,在宾州的洛黑凡小市镇居住,在实验室当技工,曾任学校校董、童军领队、消防队秘书、教会会友,并且是一个好父亲。虽然他间或与人口角,开快车,埋怨自己干了19年的工作,可是他们的邻居及同事皆一致认为他是一个负责任的一等良民。这个一等良民之名在上星期的一个小时内破坏无余,在这一小时内,侯德与他又憎恶又惧怕的世界作殊死战。当他送了太太上班及孩子上学后,侯德(他的枪法准确)拿了两支短枪,一为45口径自动短枪,另一为38口径的,驾他的旅行房车,到达纸厂。他两手执枪,高视阔步地进入厂中的机房内,然后疯狂地将他的同事射杀,一共开了三十发子弹,每人中了两三发…其后一队人在他的门前找到他,他手执自卫枪,咆哮反抗地说:“来拘捕我吧!我从今不再怕他们了。”…一些官方人士虽然不明白究竟他为何杀人,却发觉他杀人的原因,十分微妙。林太太退出车会,因为她说侯德驾驶技术不行;其它在纸厂的被害者,大多职位在侯德之上,或是将被升职,而他自己却没有升职机会。这事以先,侯德忍气吞声,然而,在那无表情的面孔下,潜藏着极大的怨恨和愤怒,一触即发。另一位邻居说侯德有一次为了一条被折的树枝与人口角,他愤怒异常,拿起一枝树枝拷打一名71岁的老妇;这老妇人抓他到法庭控告他攻击及拷打罪名。法官否决了她的控告,同时亦不理会侯德的怨言。艾斯理太太这样说:“倘若当时法官作事谨慎一点,看出这人有病,并将他送到精神病医院,这样的惨剧便不会发生了!”

现在的问题是:“艾太太的话是否真的?侯德究竟是否有病?”《时代周刊》有意无意地给我们一个答案,就是在一幅侯德的照片中(侯德疲惫及受伤的样子)有这样的标题:“好公民,有地位—怒气填膺的人”。时代周刊的话正中要害,侯德并非有病,他是充满愤怒而已。艾太太的话充分表现现今许多人接受了“精神病”的宣传。其实侯德的光景早在《箴言》中就有提及,在《箴言》26章23-26节中,谈及心中充满怨恨、愤怒和苦毒的人是怎样的。侯德将心中的怨恨隐藏,外表一派安详大方;然而,愤怒终于如火山般的爆发,看看这些话说:“火热(甜滑)的嘴,奸恶的心,好象银子镶嵌瓦器。”(箴26:23)。外表看来,侯德好像是很受人尊重的好公民,但他内里却怒气沸腾。他用甜滑的嘴教导童军,在教会及消防队中也表现出是堂堂正正的人,但《箴言》说:“怨恨人的,用嘴粉饰,心里却藏着诡诈;他用甜言蜜语,你不可信他,因为他心中有七样可憎恶的。”(箴26:24-25节),怒气、憎恶、怨恨苦毒带来其它“心中七样可憎恶的”。当愤恨在心中如同烧着的烈焰时,侯德决心杀死一切他认为对不起他的人。《箴言》告诉我们,怨恨可能暂时遮掩,但“终必在会中显露”。即是说,一切被遮盖的情绪和态度必被显露,正如侯德终于显露自己的怨恨一样。他的显露是突然的,又是公开的,当然,这样的显露方式当然是因人而异的。

“精神病”:名不符实

利奥·侯德的事件,和其它类似的案件,使许多人开始反对“精神病”这个“病”的观念,也不赞同一些宣传运动用这名不符实的名词。而事实上“精神病”这词本身也十分含糊,博奥文(Bockoven)曾说,没有人能给予精神病一个准确的定义 [注二]。一些生理上的毛病影响脑部如脑受伤、瘤、遗传、身体上的腺或化学成份不协调等,可以说是正式的精神“病”;然而有许多其它的毛病,完全不是由于生理问题的,也被称为“精神病”,我们可以说这名词充其量不过是一个不甚贴切的比喻说法而已。[注三]

简而言之,《圣经》提到人两类的毛病:其一是因生理原因而起的毛病,其二是出自犯罪态度或行为而起的;但我们十分怀疑《圣经》有没有提到第三类因其它问题而引起的所谓“精神病”。许多人今天认定精神病是存在的,事实上却不能从圣经中找到确证。这样的证据一天不能找到,我们也许要根据《圣经》说,人类问题的起因有两类,而不是三类。

也许有一点需要澄清,就是一些身体疾病不是由生理问题而起的,比如忧虑引致胃病,而惧怕导致瘫痪,这些疾病可称为精神身体病。精神身体病乃正式的身体疾病,这些都是由于内心问题而引起的。心理影响身体疾病并不等于疾病影响心理。

有个人问题的人常常运用“掩人耳目”法

究竟“精神病者”的问题何在?其实他们的问题是自发的,从他们自己而来的。堕落的人性基本上是离弃神的。人在罪中出生,“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诗58:3)。因此很自然的,人会用各种不同的幌子,不面对自己的罪。他用不同的方式,行犯罪之事,目的为要暂时解决一些生活问题。因此我们可以说,除了生理问题外,“精神病者”实际上是有个人问题(未解决的)的人。

今天,许多人渐渐相信,许多怪异行径乃掩人耳目的方法,目的是使人的注意力,不放在他不正常的行为上 [注四]。怎么说呢?精神病者从前(可能很久以前)曾经用怪行为成功分散他人的注意力,效果很好 [注五]。因此以后每逢有类似情形,他依样画葫芦十分成功。这样经过许多次的尝试,怪异行为习惯成自然。以后当他犯罪时,他不期然地有怪异行为出现,以掩人耳目。

可是,当一个人长大后,这样的奇怪行为不再是合理的了,他不能像作孩童时那样轻易地逃避别人的责备。现在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的解释。他屡次失败后,觉得需要改变方针,他不是改变自己的怪行为,乃是增加自己的怪行为。因此,他变得越发怪异,以遮掩自己的行为。最后,倘若他这样继续下去,社会人士便会将他送进精神病院去。因而,他的行为很快地被认为“不正常”。

过了一段时期,这样行为不正常的人发觉自己的行径,虽能掩人耳目,却并不十分高明。他的怪异行为使他与人隔绝,变得离群独处。再者,他知道自己的生活是一个谎言,良心受到责备,对身体也有不良效果。这样下去,他在外与人隔绝,内心充满矛盾,终于成为一个十分可怜的人。

以下是一个例证:

史提反年约20,我在依州一精神病院中会见他。精神病专家诊断他,认为他有所谓紧张性精神分裂症(catatonic schizophrenic)。他极少说话,曳步而行,精神恍惚,通常坐下来之后就一动不动。起初,无人可以与他交谈,人问他什么他都不发一言。然而,我们一班辅导员告诉史,说他其实头脑清醒,虽然许多人(包括精神病专家,父母、校方)被他所愚弄,但瞒不过辅导员们。他们告诉他,若他早日开口,他便可以早日出院。史仍然保持沉默,不发一言,但他仍可继续坐着,观察其它人被辅导。过了一星期,辅导员们再次给史做辅导工作。他们经过一小时的努力后,史开始受不了。他迟疑地说话,可以看出他头脑清醒,并没有与现实脱离。

当史开始口时,他们渐渐明白他的困难。在第三周开始,他完全崩溃。他们发觉他并没有精神昏乱,也没有情绪的问题,他脑筋清醒,情绪正常。换一句话说,他的问题是咎由自取的。很简单,他无心向学,浪费时间筹备话剧工作,结果他期中考试不及格,受到校方的处分。由于不敢面对现实,他企图遮掩自己的问题,结果由于他行为怪异,精神恍憾,脱离现实,以至人人一致以为他有精神病。

好象一个小孩子装病,不回学校考试;史也装疯,以掩盖自己的问题。他以往也曾屡次逃避,但从没有这一次这般厉害。他有时独自出外,或不发一言,或许久不回家,这些逃避不愉快事件的习惯逐渐形成。这样的习惯也就是他逃避大学的考试及成绩这类麻烦事的方法。他的真正问题是罪、羞耻与恐惧,而绝对不是什么精神病。

经过与辅导员的谈话,史明了他们要求他重新面对先前所逃避的问题。他知道他必须作一个决定,是要出院将真相告知亲友,还是继续地将错就错。在第5个星期他离院时,他仍然未决定要怎样做。他自言自语问自己说:“我回家听音乐好,还是一辈子留在这精神病院中好呢?”

在辅导史的过程中,我清楚地看出他们越以他为有病,他内心越感不安,因为他明白自己在撒谎。我们必须明白,被辅导者的遮掩,不过是掩人耳目而已。假若我们以他为有病,他的光境会更坏了。换一句话来说,使他们觉得自己没有责任,是最不人道之举,这样的做法只会使问题更加复杂。

当辅导员要他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时,史开始得回一点点自尊。他开口了,渐渐地他愿意谈自己的事。今天有许多人认为,我们不应该判断他人,以精神病者为良知的受害者,而他的行为不过是中性的,不必受到他人责备。我却认为这种态度和做法徒然加重被辅导者心灵的负担,因为他知道这个谎言又加深了。史自己也认为这样的做法简直是最残酷的。当他在院中时,他父母探望他,当他为环境的牺牲品,对他关怀备至,他心中的痛苦,简直是难以言喻的。

以下是另一个实例:

辅导员初次与玛利会晤时,她也是极力遮掩自己,不让他们知道她的实况,只是她的方式与史不同。精神病专家断定玛利有癫狂与抑郁交替发作症(manic-depressive);她不像史在自己周围筑一堡垒,让他人来打倒它,乃是用恐吓政策,声言若有人搅扰她,她便会大事咆哮,以致人不敢接近她。因此,当辅导员开始搔到她的痒处时(其后我们发觉她真正的问题是与一个邻居行奸淫),她立即大事咆哮,高声尖叫,涕泪横流地说道:“给我滚!给我滚!”其实她一直用这方法赶走亲友,使他们不得靠近她;这些成功的经验,使她以为辅导员一定不会再麻烦她。而事实却不然,他们镇静地正视她,对她说:

“住口!玛利,除非你停止你这样荒唐的表现,我们不能帮助你。你还年轻,你不会喜欢一辈子活在病院中。你的生命中有真正的问题,还是让我们开始谈正经事吧!”

这些辅导员不听玛利的咆哮,不受她的诡计所欺骗,拨开一切假像,直捣问题的中心,实为明智之举。玛利立刻放弃她的滑稽行为,开始同辅导员们申述自己可怜的经历,这些经历都是她从来未与任何人诉说的。

玛利至终得着帮助,完全是因为辅导者不被她的哭声和叫声所吓倒。他们适当地处理她的情绪,坚持要她将事实告诉他们,他们并不指鹿为马 [注六]。玛利必须明白自己习惯了的大叫大嚷是错误的行为,除非她放弃这些行为,她决不能得帮助,最后,认错及改正使她恢复正常。

很多时候,来接受辅导的人未来之先,心中早已有所准备,好象要来发挥一些惯常的行为。一些妇女准备大哭大嚷一番,另外一些男士则准备大发脾气。然而,一个基督徒辅导者应该知道如何把握机会,他不但让受辅导者察觉自己的行为,使他们知道自己的问题所在,更让他明了自己这样在辅导员面前的吵闹,是什么意思。

辅导员若遇到这样逃避的行为时,必须加以纠正,使受辅导者得助。他必须让受辅导者明白其中的原理,用圣经教训指导他,又向他解释这样的行为如何使他的问题更加复杂。这样说来,辅导者除了要明白事情的真相外,也必须了解他的情感与行为,一切的表现都是重要的。当受辅导者用情绪遮掩自己的实况时,辅导员除了更正其表现外,更要从基本问题(他企图遮掩的)着手。换一句话来说,受辅导者的情感,理智,表现、意志—整个人—都须得到适当的帮助。

同性恋者的情形

同性恋的行为与上述的例子有类似之处。通常情形乃是这样:比方有一个人名叫佛兰,他自小便有同性恋的行为,在青春期前他已经常进行同性恋行为。起初他可能由于好奇,或是以此为得意之举。开始通常是一班男孩子在后园的旧屋中集会,天真无邪地玩,过了不久有人提议所有会员入会必须脱光衣服,于是乱事来了。无论如何,同性恋的罪似乎不是与生俱来的[注七],佛兰的例子可以看出这是孩子学习渐渐变坏的。

这样的学习养成习惯后,同性恋的行为成为他生活的方式,于是积习难改甚至会成了好象是与生俱来,无法除掉的事一样。但圣经明显地告诉我们同性恋是罪。罪人若不是接受基督十架救赎的大功,他们就会将神恩所赐的性本能误用。犯罪的表现(无论是同性的或异性的)是习染得来的。许多人用同性恋以图解决少年或成年时代这方面的困难。[注八]

有同性恋的人,不但对性的观念歪曲,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看法,也不正常。他发觉他必须作一个“双面人”。长期陷于其中,他内心十分恐惧和自咎。于是同性恋引起撒谎。凡过双重生活的人,都是狡猾的撒谎者。由于他言而无信,没有人再信任他,因此,辅导者与他谈及诚实的问题时,特别感到头痛。同性恋与其它习染得来的行为,如愤怒、怨恨等,有相同之处。见下文。

“肾上腺素红症”(Adrenachrome)抑或“精神分裂”(Schizophrenia)?

这本书的论点十分明显,就是精神病学根本没有它自己的领域[注九]。菲利普斯(Phillips)与维纳(Wiener)在作结论时说:“心理冶疗可列入行为改变的方法之一,而治疗者的工作只是改变人的行为而已。”[注十]弗洛伊德并不主张由医生进行心理分析工作[注十一]。倘若基督徒作全时间辅导工作,他可以称自己为精神病专家(虽然有点不智,却也无伤大雅),但却不可以说自己有独特的工作范围,而这领域是牧师及医师都无权侵犯的[注十二]。牧师、或是基督教辅导者,可以与医生通力合作,虽然,大家工作性质不同。医生的责任是测出受辅导者是否有甲状腺失常,或是有粘液腺瘤或类似的身体疾病;当然,有许多问题很模糊,不知是生理或是心理原因所引起,让我举例来说明。

一些所谓有精神分裂症的人,行为怪异,追溯原因,可能由于身体有毛病。比如,奥斯蒙(Osmond)与贺佛尔(Hoffer)二位曾提出理论,大意谓一些身体化学成份失调可引致五官感应失常[注十三]。当肾腺素红在体内成形之时,通常很快便变成各种不同的化学成份。奥与何认为由于一些人的肾腺素红不立刻解体,他们的五官感应便会发生毛病,另外一些人的肾腺素红解体时失常,同样影响五官感应。这些人由于五官感应失常,行为也变得怪异了。

根据奥、何的理论,问题不在思想或情绪波动,也并非出于罪行,乃由于体内化学成份失常引致五官感应失常。其实许多人服LSD,麦可卡林,或类似的迷幻药,也会有感应失常的现象,比如颜色之或深或浅,书上的字跳动,平放的书好象被风吹起一样,或者失却远近感,普通食物变得苦而难咽;有时则听觉特别灵敏,数丈以外的小声音也听得见。这解释为何受辅导者说他听到声音时,精神病专家误以为他是幻觉。受辅导者也不明白个中原因,人看见他惧怕地缩手时(因他看见台上的书被吹起),便说他是行为乖僻。

假若奥、何的理论是真确的话(至今仍未完全得证实),一些所谓“精神分裂症”的人不应该是“精神病者”,乃是患了“感应症”了[注十四]。若感应出了毛病,他们的行为也不足为奇了。如果你看见一本书向你飞来,你自然便会伸手去挡它,这一类的行为若是自卫之举,则是十分正常的(虽然你的视觉失常)。又比如你对远近的感觉不正常,你看见有人向你冲过来,你应该侧身而避,你的头脑并没有毛病,乃是按你所见的作正常的自卫反应而已。奥、何的理论虽未完全被证实,倒也可能是一些问题的基本原因。

奥、何所发明的“奥何诊断测验表”(Hoffer-Osmond Diagnostic Test),乃是他们用以测验精神分裂病者,看看他们的原因究竟是否由于身体化学成份失调所致。假使有一天,这理论被证实的话,这测验表便可以告诉辅导者什么人需要医治,什么人需要辅导[注十五]。除此之外他们还发明了一个试验,乃是测验小便中有没有紫红色素,这色素表明该病者肾腺素红失调。另外他们又发明一种药,名为烟草巯胺,据说对肾腺素红症治疗甚有功效。

我们可以作结论说,“精神病者”的问题有可能是化学上的或道德上的。换句话说,“精神病者”的毛病(本章题目)可能基于不同的原因,可是绝对不会是一种所谓“精神病”。[注十六]

注解:


[注一]见该刊物1967年11月3日。

[注二]参博奥文(J.Sanborn Bockoven)著,“Community Psychiatry,a growing Source of Social Confusion”Psychiatry Digest,March1968,p.51.

[注三]参史沙氏著《精神病之谜》一书。请注意很多的书,要求做牧者的接受精神健康的观点,并帮助家庭和社会明白精神病为一疾病而非耻辱。(Ward and Jones,Ministering to Families of the Mentally Ill,N.Y.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Mental Health,n.d.P.4.)

[注四]参荷蒙理的《危机》一书pp.81-102.(特别是pp.83-91)。蒙氏说明威尔金斯之「迪理士精神分裂」论。

[注五]这类怪异行径乃圣经所谓出于“诡诈人心”的行为(耶17:9)。

[注六]罗杰斯的辅导法最大的缺点乃在于单注意人的感觉(参第6章)。

[注七]罗1:26中同性恋被称为“逆性(违反天性)的用处”,27节则称之为“妄为”(错误之举)。在整本圣经中,神对性欲唯一的满足方法乃是林前7章9节所说:“与其欲火攻心,不如嫁娶为妙。”神赐人有婚姻,为要免淫乱的事,林前7章2节又说:“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当各有自己的丈夫。”圣洁的新生活要取代罪中旧人的生活,辅导同性恋者的目标、方法可参以下经文:林前7;创19:1-10;利18:22;士19:21-26,20:13;林前6:9;提前1:10等。

[注八]在一些情形下,一些人真的以同性恋为避免与异性发生不正常关系的途径,可免有孕之虑。

[注九]参约翰韦利,《精神病学与社会》一文(Dis-Coverer,Vol.5.No.3,Aug.1968),文中说:“精神病学家受的训练,为要使他如何帮助精神苦恼的人,他的训练不会使他成为有超卓能力的人,因为这训练是与常人一样。”韦利说,精神病学训练与他所作的工没有大关连。(参沙利文著Therapy and Education in Psychiatry,Interpersonal Relations,pp.204,205)。史单梭又说:“我经常怀疑医生所受的特殊训练对病者生命之改变,有没有真正的用处。”

[注十]参E.L.Phillips and D.N.Wiener合著Short-Term Psychotherapy,N.Y.:McGraw-Hill Book Co,1968,p.9

[注十一]弗洛伊德说:“他是正式医师不是,无关重要。”弗洛伊德著:The Problem of Lay Analysis,Bretano,1927,医学模式及一个有领域之观念是不对的。

[注十二]牧师与胆石症或盲肠炎等症没有直接关系,然而他仍然可以将神的话给予要动手术的人,或是患长期疾病的人,帮助他们。

[注十三]参何与奥合著《如何与精神分裂病者相处》,New York:University Boots,1966.可惜他们仍然称肾上腺素红症为“精神分裂症”,后者为一模糊不清之词。

[注十四]当然五官感应包括头脑反应,二者很难划分清楚,然而,这些情形下,人的判断力没有受破坏。只是由于错误信息,正确的判断反倒不对。

[注十五]二者可能不必绝对分开。假如一个人五官感应反常引致不良生活习惯或方式时,当他接受医疗后,辅导也是十分重要的。

[注十六]即除了因身体疾病所引致的问题(如脑受伤、中毒、血管硬化、遗传疯狂症等),这些病正如肾上腺素红症一样,病人在可能范围内,应该按神的旨意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