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娶了贤淑的妻子

一七二七年七月二十八日,爱德华滋娶了一位贤淑的十八岁女孩子莎拉•彭勒达(Sarah Pierrepont)为妻,从此莎拉被称为莎拉•爱德华滋(Sarah Edwards)。美国传记作家米勒(Samuel Miller)说:“在爱德华滋的一生中,可能没有任何事件可以给他那么多用处和安慰,像他的婚姻那样。”莎拉带给爱德华滋一个温暖的和美满的家庭。英国的大复兴家怀特腓(George Whitefield)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一对这么甜蜜的夫妇。”

爱德华滋和英国的大复兴家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同年——一七○三年——出生,但是两人的婚姻状况竟完全不同。约翰•卫斯理的婚姻是一个悲剧;而爱德华滋的婚姻是一个幸福,爱德华滋的妻子莎拉是一位贤内助。爱德华滋成为历史上一位伟大的人物,和莎拉的功劳是分不开的。

一七二九年二月十一日,爱德华滋的外祖父斯托达牧师逝世,爱德华滋从此替代外祖父,担负了牧养整个教会的责任。

爱德华滋担任教堂牧师之后,一般情形是每星期讲道两次;他在讲道时从不忽略传福音给失丧的灵魂。话说回来,爱德华滋并没有把全部时间,用来准备讲章。他每星期都用大量时间勤读圣经——神的话语。他的起居饮食很有规律,肯舍己,视暴吃暴饮为可耻和罪恶。他每天早晨四至五点之间,例必起床灵修。在一七二八年一月的一篇日记里,爱德华滋记着:“我认为基督是主张早起的,因为祂从坟墓中复活,乃是在清早的。”

他每天虽然用十三小时来灵修和读经,仍会抽一小时作园艺和家务。在冬天,他会花数小时伐木或割草;在春天,他会与妻子莎拉结伴骑马到郊区去。

爱德华滋每天晚上都会拨出一小时和小孩子在一起,他和孩子们相处时非常快乐。他从不呵责孩子们,而是用爱的口吻与孩子们交谈,从而了解孩子们的心事。约瑟•爱玛森牧师(Rev.Joseph Emerson)忆述:“这是我一生见过的最和谐的家庭;这个家庭有神的同在。”

爱德华滋一生喜欢著作,多于讲道。他能有许多流传后世的佳作,实在要归功于妻子莎拉为他担起全部的家务,使他不必为家务分心。她更是一个出色的理财专家。他们夫妻每两年生一个孩子,直至婚后二十二年,才生下最后一个——即第十一个——女孩子。随着一个又一个孩子的诞生,爱德华滋夫妇两人的经济负担也相应加重,但是多亏莎拉的支撑,事事为爱德华滋分忧,结果才有这么显赫的、美满的、并荣耀神的家庭出现。根据调查研究,从爱德华滋和莎拉生下的十一个孩子所蔓延的一千四百个后人,作一个统计,发现这个家庭,制造了十三个大学校长、六十五个教授、一百个律师、三十个法官、六十六个医生,及八十个政府高官——包括三个国会议员、三个州长、一个副总统。

爱德华滋在新英格兰的诺坦普顿Northampton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