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童年的生活

十七世纪初期,威廉•爱德华滋(William Edwards)——本书主角的祖先,随着改嫁的母亲,从英国移民到新英格兰——这片面积达七万平方里的土地,遂即定居在康涅狄克州(Connecticut)的哈特福特(Hartford)。

威廉•爱德华滋是一个桶匠,制作木桶、铁桶等,全靠自己的劳力起家。一六四七年五月,威廉•爱德华滋于哈特福特生下理查•爱德华滋(Richard Edwards)——本书主角的祖父。理查•爱德华滋是一个小商人,为人活泼、乐观,喜欢阅读历史书和属灵书籍。理查•爱德华滋在长老会聚会,非常敬虔。理查•爱德华滋一祷告,就给人觉得他有神的同在,觉得他是常常亲近神的人。

理查•爱德华滋于一六六九年五月十四日在哈特福特生下提摩太•爱德华滋(Timothy Edwards)。一六八七年,提摩太•爱德华滋十八岁时,进读哈佛学院(Harvard College)——当时美洲殖民地唯一的神学院,而于一六九○年毕业。

一六九四年十一月六日,二十五岁的提摩太•爱德华滋娶了二十三岁的路得•斯托达(Esther Stodder);婚后两人就从哈特福特搬迁到康涅狄克州的东温莎(East Windsor)。路得•斯托达是一位敬虔爱主的牧师所罗门•斯托达(Solomon Stodder)的女儿。

斯托达牧师是麻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和康涅狄克谷(Connecticut Valley)一带的人所公认的属灵伟人,很受当地人敬重。他的著作《到基督面前的指引》(A Guide to Christ)和《在基督公义下的保障》(Safety of Appearing in Christ’s Righteousness),帮助了许多信徒更深地认识基督。

提摩太•爱德华滋在东温莎的教堂任牧师长达六十年。他在一七○三年十月五日生下约拿单•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本书的主角。在以后的篇幅里,我们将简称约拿单•爱德华滋为爱德华滋。爱德华滋有四个姐姐,六个妹妹,所以爱德华滋是提摩太•爱德华滋牧师唯一的男孩子。

爱德华滋小时在家里受父亲的教育。在七岁时就开始学习拉丁文。他父亲很注重小孩子应该有思维力和创作力,要求爱德华滋和十个女儿不断练习作文,目的是培养他们的写作能力。这就促成了爱德华滋长大后成为一个多产的著作家,给后世留下了许多珍贵的属灵著作。

爱德华滋忆述,在他父亲任牧师期间,那里的教会有四至五次属灵的觉醒;他看到圣灵明显地在多人心中运行和做工。那时候爱德华滋还在受家庭教育,仍未进学校,却已经受到教会复兴潮流的影响;他已不断思考灵魂的救赎问题。这时候他已经对讲道有浓厚的兴趣,他和一些朋友们在沼泽地搭起一座简陋的棚子,这样他们就可以在那里一起祷告。此外,爱德华滋又在灌木林中有他个人的隐秘处,好在那里安静下来思念神。但是他供认,那些举止多半出乎宗教意识,当时他并没有清楚得着救恩。

一七一六年秋天,爱德华滋十三岁时,进入康涅狄克州的专科学校(The Collegiate School of Connecticut)。一共有两年的时间,爱德华滋在东温莎以南十英里的威撤斯菲德(Wethsfield)的学校,受到以利沙•威廉斯(Rev.Elisha Williams)牧师的教导。第一年他学习拉丁文、希腊文、希伯来文;第二年学习逻辑学、自然科学、地理等;第三年学习算术、几何学,和一些天文学的知识。

除了以利沙•威廉斯牧师外,其他教师有史密斯(Samuel Smith)和豪尔(Samuel Hall)。

一七一九年夏天,威撤斯菲德的学校并入新哈芬(New Haven)耶鲁学院(Yale College),时新任的耶鲁学院的校长是卡勒(Timothy Cutler)。爱德华滋进耶鲁学院读高级班时,才十六岁,但他被学校当局重视,委任他为班长。

一七二○年九月,爱德华滋被颁予文学学士,这时候,他还不足十七岁。他获颁学士学位后,继续在耶鲁学院进修神学课程两年。到了十九岁时,他领到一张允许他讲道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