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昼夜以眼泪当饮食,人不住地对我说:“你的神在哪里呢?”(诗篇42:3)

  蒋贻庆被捕后不几天,他的同工乐阿福弟兄一天正在家中喂才出生的儿子,公安人员突然闯进他家,把他双手铐上,带到公安局。

  蒋贻庆被捕判刑时,妻子陈梅兰只有34岁,还有一个7岁的儿子和一个3岁的女儿。每天晚上都有人在他家门外站岗窥探。妇联主任不许陈梅兰哭,说哭就是“同情反革命”。于是她只能暗暗地流泪。陈梅兰没有文化,所以不会给丈夫写信。每当家家户户团圆过年的时候,她就关上门,把孩子们抱在怀里,大哭一场。

  蒋贻庆被捕后,留下的重担就由妻子陈梅兰一人独当。一个脆弱的女子要挑起家庭的重担,又要忍受各种逼迫,在妇女队里干农活时也受到各种的虐待。她有许多经历的苦楚不肯对儿女述说,恐怕他们担当不起。

  家庭生活的重担压在她软弱的肩上。那时正逢大跃进运动,白天集体劳动,晚上一起开会。开会时,陈梅兰因为是“反革命老婆”,所以也常常受羞辱。她白天在大食堂烧饭,好的都给别人先吃,只剩下锅巴与汤。家里没有一分钱,连盐也买不起。一天,她在路上捡到3元钱的钞票,才买了一点盐和火油。家庭没有任何经济的来源,只有靠姐姐照顾一点,艰难地活着。

  她家没有分到山地,所以连柴也没有地方砍。幸亏一位有爱心的老姊妹让出自己家的半边山地来,让她砍柴割草。陈梅兰趁着妇女队休息的时间,就抱着女儿、带着儿子上山砍柴。砍完后,她先把柴挑下山,再上山去抱女儿、带儿子下山。有一回她挑着一捆柴下山,从半山腰一直滚到山沟里。她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尘土,搂搂头发,又上去,娘仨相抱而哭。先前丈夫在家的时候,陈梅兰从来没有上过山。

  当新城9岁那年,蒋贻庆来信,叫孩子的叔叔帮助新城去读书,因为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于是,叔叔为他付了3元钱,使他可以去读书。

  在这些艰难困苦的岁月里,陈梅兰一直在暗暗地祷告主。只有这位“孤儿”的父亲、“寡妇”的伸冤者,在暗中察看她一切的苦情,把她的眼泪都藏在祂的皮袋里(诗67:5,56:8)。

  当时,房子后面有一口小井,深约2米。那年岛上遭旱灾,附近几家村民的井干了,就到这口井打水。很快,这口井的水也干了,陈梅兰只好在下半夜下到井里去,从井底舀水。有一次,她半夜下去舀水,坐在井里的一块石头上。上面盘着一条茶杯口粗的大蛇,她并未察觉,竟坐在蛇的身上!直到把水桶装满,自己先爬上井口,在煤油灯下去提水桶时,才看见那条大蛇。

  这真是应验了神的话:“你撇下孤儿,我必保全他们的命,你的寡妇可以依靠我”(诗91:13;耶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