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他们说:“我们把女子叫来问问她。”就叫了利百加来,问她说:“你和这人同去吗?”利百加说:“我去。”(创世记24:57-58) 1972年,罗以刚信主一个星期,蒋贻庆来镇海,见到她后,说:“你信主后,行为应该有改变,但一定要将荣耀归给神。”后来,她又在胡振庆老弟兄家住了21天。胡老弟兄教她唱诗歌:

  1. 何等爱来引我, 何等血来赎我, 何等恩来领我, 羊棚里安卧。

  圣灵在她心里工作,她满心喜乐,一边唱一边流泪。想起自己的过去,她在神面前认罪、悔改,心里开始明白自己的一切污秽、罪行无人可以代赎,只有耶稣的宝血才能赦免。这时,她知道自己已被神重生,主耶稣的爱就充满了她的心。

  那时,傅老弟兄也给了她很多的帮助。

  从此,她不再用自己的原名,改叫罗以。

  有一天,一位主内长辈对罗以姊妹说:“你婚姻的事是配给新城弟兄。”

  她回答说:“如果是神的旨意,我愿意顺服。”

  但是那一天晚上她没有睡着觉,心里挣扎得厉害。原来,她家中有三个哥哥、三个姐姐,都不信主,其中一个姐夫、一个哥哥还是党员。在那个政治气氛如此浓厚的时代里,她要嫁给一个出生“反革命家庭”的弟兄,一定会遭致全家的强烈反对。她就与主摔跤。

  正在软弱的时候,神的仆人又问她:“主有没有对你说过话?”

  罗以想起主曾对她说过:“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8-29)。

  正讲到一半,里面就有圣灵的印证。罗以于是顺服下来,愿意与主同受苦难,定意卑微跟随主。主就与她同在。

  那时她里面有个意思:“约瑟是被哥哥们出卖的。”她就知道哥哥、姐夫都站在世界的高位上,此事不可对他们讲说。于是她就隐瞒,只向老父亲介绍了婚姻对象家庭的实情。

  罗以问父亲:“我是因魔鬼攻击而信主的。我要听主的话,顺服主,好不好?”

  父亲说:“应该顺服主的。”父亲虽然也信主,但不太明白,生命弱小;不过,他对主很顺服。

  神的仆人对罗以说:“你下半年就可以结婚了。”她里面也有这样的感动。

  但有一位弟兄从海岛回来后说,从外面环境来看,不可能结婚。他就拦阻这事。那时,岛上有不信主的外邦人因结婚没有登记,半夜被民兵抓去,没有穿外衣,绑在电线竿上。

  后来,那位主内长辈也因这样的风声而拦阻她与新城结婚。

  她又问主,主对她说:“约旦河水在收割的日子涨过两岸(参书3:15)。主若不许,都要淹死;主若说下去,约旦河水一定会干。”有位程姊妹听说当时海岛环境这样恶劣,没有姐妹敢作罗以的陪伴,就主动请求说:“我愿意陪姐妹去,因为我信主后还没有尝过环境(试炼)的艰苦,这次让我来尝尝。”

  于是,罗以不顾任何人的反对,因相信主的话而心里有力量。

  长辈说,要先登记结婚。罗以心里却有神的话:“神的旨意不需要人的帮助。”她同程姊妹就来到海岛,正遇上蒋新城弟兄在晒蕃薯。

  有一位神的仆人后来才赶到。但罗以心里说:“人不在,神在。有神为我们作见证。”

  那天晚上他们就结了婚。

  结婚后一个星期,他们一起回到罗以家,把哥哥(二哥当时不在家)、嫂嫂、姐姐们都叫来,将事情的经过原委都讲述一遍。蒋新城自己作见证,把父亲为主坐牢、殉道,和自己经历的苦难,一一述说,毫无隐瞒。哥哥姐姐们听了,都流下眼泪——为最小的妹妹走上这条道路而难过。

  他们想为妹妹重新办喜事,但二哥知道后,坚决不同意。他说:“结婚不结婚又看不出来。母亲已经离世了,只剩下最小的妹妹在家,不能让她吃苦。”他就反对这桩婚事。

  二哥和大姐夫都来了以后,又召开家庭会议。二哥提出一个妥协的建议。他要蒋新城到干部面前,承认自己不要耶稣了,这样可以有户口(及粮油供应)。

  他指出:“从来没有人谈婚姻的事却没有户口的。人人都有户口;你没有户口怎么生活呢?”

  蒋新城回答说:“我们要在众人面前认主,不能否认主!”

  二哥很生气:“你用宗教手段骗我小妹,我要把你交给公安局。”

  这时,罗以站起来,一面哭一面说:“二哥,婚姻自由,是我自己要他的。如果把弟兄交给公安局,就把我一起交出去,不可难为弟兄。”

  第二天一大早,新城和罗以就动身离开她母家往海岛去了。大嫂一面送行,一面流泪说:“你从小生下来就很苦,常常哭。母亲多病;你如今又走上这条路。大嫂也没权给你办喜酒。”

  罗以在回去的路上,因想起这些话而有些软弱,不禁心头有些自怜。这自怜自爱的感情成为她后来有一段时间失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