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振庆生平年表

年代 年岁 大 事 记

1918 农历五月十一日,生于浙江镇海郭巨镇。

1924 6 跪在床前无意识祷告“我长大以后,差我到无人去的地方去!”

1931 13 带领兄妹和堂兄妹祷告读经,始叹息人生痛苦。

1932 14 守晨更开始。

1936 17 ①正月初三在上虞田湖村聚会中蒙圣灵浇灌得重生。

②正月十一日父亲去世。

③在宁波送郭会督回国的告别聚会中,从众多传道、牧师手中“夺取”祝福。

1936 18 开始往外传道(梅山),共约三年。

1938 20 出郭巨,到东岗碶下倪桥给姐夫作帮工。

1939 21 税种姐夫家十二亩地。

1940 22 因日本侵华,地荒人稀,搬到小港开荒、晒盐。

1941 23 神拦阻他与温州商人女子成亲,与传道人之女十八岁之张爱灵结婚。

1944 26 搬到陈山村租地十八亩,生一子夭折去世,第二子手光生下。

1947 29 在陈山村发展到租种六十亩之大户。农历十二月三十(大年三十)黄昏被圣灵感动唱“空手歌”,而将自己完全奉献。

1948 30 开始变卖所有,留少量土地由妻子种,(最后只剩下包括三条棉被的两箩筐杂物),自己重回郭巨牧养教会,自海外传道人回国,成为荒凉。

又向郭目四周各出岙村庄单身背旗传福音(郭巨住五年)。

1951 33 农村土地改革,逼迫开始,被民兵抓去,关六天六夜,作诗:“若我仍为别劳,密室何人去代祷。禾田这样广大,小羊如此软弱……。纵然失丧生命,我心也不烦躁。”

1952 34 避环境离家在外(这年前后郭巨被枪决约有二百多人)。

1953 35 离开郭臣到霞浦传福音,因环境紧急,向神流泪祷告几步一跪祷(郭巨教会由振庆接来六横之刘仁崽弟兄看守)。

1954 36 在大湖、永丰、新溪等地传福音,在大湖住一年。从大湖搬到镇海,因无人敢接待,再搬到依山村徐家洋。

1955 37 第一次被囚。在徐家洋约住一年,六月因不参加“三自”组织,家庭聚会逮捕,被镇海法院判处七年徒刑。

1956 38 在牢中关押一年后、从乔司劳改场,往内蒙古劳改场。

1957 39 因改判(撤销原料,无罪释放),三月从内蒙释放回家。

1958 40 第二次被囚。生下女儿胡蜜(只半个月),农历年初由镇海公安局逮捕,罪名“错误释放,重新逮捕归案”。

1959 41 在镇海关押一年,重新判处徒刑七年,解往富春江水电站工地,在此遭受最痛苦的饥饿乏倦,许多囚犯在此死亡。

1960 42 因洪水自然灾害,电站大坝无法建成,富春江劳改大队撤销,解往乔司劳改场劳动七年余,在此因通信中写经文被加刑五年。

1968 50 从乔司解往衢州十里丰劳改农场四大队。

1969 51 七月二十三日从衢州劳改场释放回家,回家一个月即被乡政府抓去关押约一个月,此后不断参加义务劳动忍受各种逼迫“改造”。

1973 55 第三次被囚。五月因去海岛探访逼迫中的教会,在桃花岛码头被捕,在沈家门监狱关押,此期间被带到各处游斗。四十八天后解往镇海监狱,关押三年二个月。

1974 56 被关押期间,妻子张爱灵因长期忧郁积劳,因病去世,终年五十一岁。

1976 58 十月五日被镇海法院以非法传教的“反革命罪”,判处十五年徒刑,解往衢州十里丰劳改农场五大队。

1980 62 因国家政策修改,又因年老体弱(突发气管炎),被改判释放回家。

1990 72 在大陆海岛奔波作牧养工作,此前后他脚踪所到的各处教会,向内地外地传福音工作开始。

1995 77 二月七日(农历正月初八)在镇海姜洞岙息下劳苦,主里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