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十七岁那年

“施恩召我的神。”(加1∶15)

振庆十七岁的那年,有三件事是最值得纪念的,这其中有羞、有忧、也有喜,属天的事为何与世界的事不同,在此可见一斑矣。

父亲去世的事当属忧,因那时振庆尚在年幼,父亲不单是家庭中的长者,更是儿女们的属灵教师,如今父亲被天父收取,自然对振庆来说是莫大的悲伤!

正月初一,有一位年老弟兄,是很有学问的王先生,带他去上虞参加奋兴会,这样的远门,对于振庆来说,还是第一次。沿途的山山水水,是那么的美丽可爱,令振庆心旷神恰,神在他的心灵中作工,现在开始要用祂的爱手抓住他。

上虞这次奋兴聚会,是宁波伯特利的杨雅各弟兄主讲。杨弟兄以深入浅出的讲词,将十字架的道理发表得非常透彻,主的爱抓住了振庆的心。这是振庆从出生到现在从无有过的经历,眼泪不断从他的腮颊上流下来,主爱的激励,如强烈的光一样,把他内心全然显明。台上的弟兄越是讲到主的可爱,他越是看见自己的卑污,从前他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圣洁、正直,现在他才知自己是那么需要主耶稣的救恩。他巴不得伏在地上大哭一场,只是在许多人中间不能象家里那样随便。凑巧的是,作堂守是做棺材的,振庆每天晚上都得躺在做好棺材拢中,开关很不舒服,还有点惧怕。等到圣灵强烈的工作,他才醒悟这次神把他安排躺在这些棺材中间,似乎有神的美意,要把他的亚当旧人在这次聚会中彻底埋葬。

聚会到正月初三结束,参加聚会的人都已回家,会堂里只剩下那位讲道的雅各弟兄和管会堂的长老两人在谈话,振庆却跪在会堂角落里向主痛哭认罪,以至两位年长的弟兄不得不停止谈话,过来和他一起祷告,并以主话勉励他。

从上虞回来,振庆前后判若两人,从此不愿多说话,除了主内有益的交通之外,世界再也无力抓住他。圣灵在他里面作焚烧的工作,为要把他渣滓炼尽。有一件事,一直抓住他的心,就是他在幼年的时候,偷过人家两个西瓜,因着西瓜还没有成熟,这次的偷真是得不偿失。但是圣灵抓住他,非要他对付不可。为这事的争执,一直过了许多痛苦的日子,主向他说话:

“你若不去认罪赔偿,你就不是我的好孩子!”

器皿不同,主的对付也不同(赛28∶27、28;罗12∶3、4)。为了他在神面前,作一个合用的器皿,要叫他谦卑自己,痛恨罪恶,才能教导、训诲许许多多的人。当挣扎的日子实在不能再度下去的时候,主的能力也临到他身上,一天早晨,振庆经过祷告,拿着福音单张和铜钱,就向这户从前种西瓜的主人家走去。虽然觉得可羞,但他感到主耶稣与他亲自同去。到了这户人家,门还未开,振庆又在门外祷告说:“主啊!求祢给我好机会”。刚祷告完,门就开了,振庆上前,红着脸说:

“大伯,早二年,我从你们地上偷了两个西瓜,亏欠了你们,因我是信耶稣的,主耶稣责备我,要我来向你们赔偿。”

那户人家的主人,非常希奇,因为西瓜被偷,是常常有的事,但是从来没有人来赔礼道谦,就说:

“你这个孩子,偷了两个西瓜,也没有大不了的事,为何要这样早到我家来说这事,是大人教你的吗?”

振庆边拿出福音单张,边说:“不是的,是这位主耶稣叫我来的,”接着,他就将天父怎样爱世人,主耶稣怎样为罪人钉十字架的事简单地向这位大伯述说,后来,这家庭的家人也都出来了,就静静地听这位小传道人,讲述救主的大恩。末了,振庆拿出四十八个铜钱,放在桌子上转身要走,家主再三推辞,振庆就是不肯拿回。

从此之后,这福音的种子,在这户人家的心中扎下了根。不久,在家主的一次病中,全家都接受了基督的福音。

感谢主的怜悯,这户人家真是因“祸”得福,从前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失了西瓜,现在却得了灵魂救恩的大福。竟想不到,因着主圣灵的工作,福音在此得以传开。这个家庭后来成了此地教会的聚会处,他们的女婿后来成为当地各处教会作牧养的弟兄。这件因羞得福的事,令振庆在后来的属灵道路上得了很大的鼓励。没有死,就没有生,没有羞辱,就没有荣耀。许多基督徒,要保全自己的脸面,不肯破碎自己,听从圣灵,不单自己遭受亏损,也使别人得不着祝福!

“神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来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