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爱激励我们(林后五:14)
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达秘约翰(John Nelson Darby)生于威斯敏斯德,他父亲的伦敦寓所内。他是达秘约翰的幼子。当他才五岁的时候,母亲离世,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在这孩子的心里。他心中怀念先慈的情形,有时在不知不觉中流露出来。在他五十岁之时,他写到他的母亲,这样说:”我想我时常注视先慈的遗容。在我幼稚之日,她如何照顾我,只有母亲才有这种照顾。我只能记得一个不完全的面貌,因为我早年就失去了她,但是她那双温柔的眼睛看着我,她以我为她心中的宝贝。她胜过我、得着了我,虽然当时我所知有限。在我不懂何为信任之前,她得着了我的信任。因此我学习了爱,因为我觉得自己是蒙爱的,我成了爱的对象,那爱也以服事我为喜乐。我一切所学习,而且珍藏在我心里,变成我人格一部分的,都与挂在我眼前的慈容攸戚相关。这就是我先母的素描。她虽然早已不在,我却能在心中回忆着她。”
他早年的教育,受于威斯敏斯德学校,然而那些年日非常平淡,也无什么光荣的预兆。一八一五年全家迁居爱尔兰古堡,年轻的达秘首次足抵该地。他就进入杜百龄(Dublin)的三一学院攻读,那里的和谐空气立刻使他整个的人得着释放。他的进步非常惊人,十九岁就得着学位,而且名列前茅。加上三年专攻法律,于一八二二年他得着资格作爱尔兰律师公会的会员,可是他并未执行律师业务。就在于此,他未来的工作开始显明。
自从十八岁,他就注意到属灵的事。现在既然已经得救,心中的天良就开始对于律师业务发生异议。过了一年,他完全放弃了操律师业务的思想。这件事使他父亲非常懊恼,也使许多朋友十分失望。恐怕最失望的人,便是后来在爱尔兰最高法院院长的姐夫,因为他不只盼望达秘升到法律界最高的地位,还希望达秘用他敏锐而善于归纳的天才,来整理法律上的纷乱。
要明白这个聪明、才智,而且在法律界里很有关系,满有前途的青年,如何抛弃他的地位,我们必须回溯他生命史中一段七年的经历。他很少提起这件事,但是有一次,当地和开雷(William Kelly)谈到深切属灵的经历时,他说有七年之久他实在活在诗篇八十八篇中,他惟一的光线就在开首的一句话:”耶和华拯救我的神啊。”只有少数神所特选的仆人,神给他们经过这种极重的试炼。但是这个初期经历的深度和真实,很明显的加给他见证上的重量和稳健。摩西在旷野四十年之久,保罗在亚拉伯三年,培斯德(Richarb Baxter)在清教徒的英国有七年。他们都见证一个事实,就是那位拣选呼召人去作特别工作的,也用特别的方法训练祂的仆人们去应付他们一生的工作。
培斯德的经历引起人想到达秘七年的里面挣扎(一八一八年至一八二五年),一个比较或者是有益的。在培斯德的传记里面,有一段这样的记载:”在于一个天生敏感而且善于评判的人,加上一个好怀疑不随便的头脑,信心并非一件易事。培斯德对于自己十分诚实,极少有人能够如此。便利方便或者别人的劝诱,都不能使他蔽目不见基督教里的错综和恬淡。他勇敢的面迎这些问题,挣扎肉搏,直到他的悟性完全满意,最少不再反抗。当然我们看见他时常在极大的迷惑中。在他的著作中,他不只一次提起有个时候他几乎沉溺在不信中。他说,这种情形继续七年之久:这些年日对于他必定是种痛苦的日子……「当信心恢复之时,无一部分的信仰显为微小,人显为无有,世界显如影儿,神是一切……然而我每天的祷告,还是求神加增我的信心。」”
在达秘的经历里,那一线的光辉,照亮了他七年的黑夜,最后引导他进入光天化日之下。他被带到与神和好的知识里,他的心中充满了神救恩的喜乐。他听见了呼召,他看见了那只召呼他的手。不象福音书上的那个青年财主,犯了严重的错误,拒绝了呼召,忧忧愁愁的走了;达秘也是一个青年,而且很有地位,但他用轻快的心情舍弃了一切,起来要认识主,愿意出任何代价来跟随主。
他欢然抛弃律师的业务,现在盼望找到一条道路,能够事奉神。他在一八二五年申请加入爱尔兰教会的执事班(Deacon Order),立刻得着了准许。在他基督徒的道路上,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尚有许多的功课要学习。他后来回忆的时候,能够象亚伯拉罕的仆人一样说:”至于我,耶和华在路上引领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里。”(创廿四: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