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歌颂我的神

“我一生要赞美耶和华。我还活的时候,要歌颂我的神。”(诗146:2)

慕迪虽然有讲道的恩赐,但是他也很重视福音诗歌,视诗歌为有效的武器。慕迪曾说过:

“在传福音聚会中,不要单单依靠讲道,应知道在福音诗歌中,有许多福音的宝藏。”

慕迪不时和一位年长的音乐家腓力斯(Philip Phillips)配搭。腓力斯被称为‘朝圣者歌手’(The Pilgrim Singer)。由于腓力斯不住在芝加哥,也就不方便时常到芝加哥帮慕迪领唱诗。

还有一位很属灵的领诗者腓力•白力斯(Philip Paul Bliss),住在芝加哥,曾有好几次在慕迪的布道会领诗。一八七○年七月,白力斯担任了芝加哥第一公理会教堂(First Congregational Church)的唱诗班指挥,也就无暇到伊利诺街礼拜堂为慕迪领诗了。

就在一八七○年七月,慕迪前往印第安纳州(Indiana)的印第安纳波里(Indianapolis),出席基督教男青年会国际会议。在会议中,有一位代表孙盖(Ira David Sankey),来自美国东部的宾夕法尼亚州(Pennsylvania)的纽加塞耳 (Newcastle)。孙盖在会议中独唱了一首诗歌《有一泉源满是鲜血》(There is a fountain filled with blood),结果这首诗歌打动每一个代表的心。

第二天慕迪在印第安纳波里的歌剧院(Opera House)讲道,请孙盖领诗,那天孙盖领会众唱《我们将要聚集在河那边》(Shall we gather at the river)。聚会情形是这么感人,聚会完会众聚集在门口,迟迟不愿散开。

这时候孙盖正任职于纽加塞耳的税务局,慕迪诚恳地请求他辞去这份工,到芝加哥来全时间事奉。慕迪坚称八年来一直在找像孙盖这样有音乐恩赐的人。孙盖回家之后,和妻子芬妮(Fanny Sankey)一齐祷告,寻求主的旨意。里面清楚之后,孙盖辞掉公职,到芝加哥和慕迪配搭事奉。

孙盖在芝加哥伊利诺街礼拜堂带领诗班时,规定参加诗班的个个都是基督徒,因为非基督徒,自己还没有得救,怎能以诗歌感动人得救呢?

有一次慕迪在苏格兰讲‘好牧人’这段经文,请孙盖唱诗,他灵机一动,即席唱出一首诗歌,即后来闻名的‘九十九只羊’(The Ninety and Nine)。这首诗歌非常感动人,许多会众唱诗时流了眼泪,悔改信主,得了新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