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童年的生活
一七七四年,宣信的家庭从苏格兰迁居到加拿大的爱德华王子岛(PrinceEdwardIsland)。那一年宣信的祖父雅各•宣信(JamesSimpson)才五岁。雅各布•宣信长大了,就在岛上结了婚,生了三男四女。他的第四儿子小雅各(JamesSimpson,Junior)于一八三七年二月取了珍妮•格拉(JanetClark)为妻。定居在爱德华王子岛的湾景镇(Bayview)。
小雅各夫妇的先辈一直持守苏格兰长老会的信仰。小雅各于十九岁悔改信主之后,就喜爱读圣经。他们夫妇共有五个儿女,宣信(AlbertBenjaminSimpson)乃是他们的第四个孩子。一八四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宣信一生下来,他母亲珍妮•宣信(JanetClarkSimpson)就把他奉献给神,至于将来宣信是做牧养工作或宣教工作,她就由神来定规。他母亲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宣信,恐怕影响他个人的决定,唯恐他不能行在神的旨意中。宣信出生才数星期,一八四八年初,适有加拿大首名往南太平洋(SouthSeas)宣教的约翰•格迪(JohnGeddie),在前往南太平洋新海布里地群岛(NewHebrides)途中;路经宣信的家乡,遂即为宣信施洗。约翰•格迪在祷告中,把神圣的宣教使命托付予宣信。二十一年后,约翰•格迪重逢宣信时,又一次提醒宣信当日的献身祷告。
后来爱德华王子岛经济衰退,雅各•布宣信举家搬迁到加拿大的内陆安大略省(Ontario)的漆咸市(Chatham)。他们在九英里外的市郊,买了木屋和农地。
宣信的母亲珍妮•宣信,很有诗人的气质,优雅、高贵,并富想象力。她在爱德华王子岛养尊处优,这时对加拿大农庄的艰苦生活,感到单调和乏味。有时这种刻板的生活,使她情绪低落。在宣信童年时,常在深夜,听到母亲的寝室传出母亲啜泣的声音,就从床上爬起来,走到母亲床边跪下祷告,求神安慰他母亲悲观、失望的心绪。宣信母亲由于有诗人的气质,也就有作诗的天赋,她还经常诵读英国的古典诗集。宣信的作诗天才,可以说是从母亲遗传来的。
宣信的父亲雅各布•宣信,是长老会(Presby-terianChurch)的长老,他坚信那些从苏格兰长老会秉承下来的信条和规例,并严格遵守那些非常严谨的清教徒(Puritans)规条。每逢主日,他们一家人就挤入马车里,急急地赶往九英里远的教堂作礼拜。有时主日遇有特别事情,赶不及到教堂作礼拜,一家人便聚集在客厅里,连续几小时读圣经,或者读一些属灵书籍,包括贝斯德(RichardBaxter)的《圣徒的安息》(Saint’sRest)。
他父亲严格恪守主日,主日余下的时间,要一家人沉思默想。有一个主日,下午天气晴朗,宣信冒险溜出屋外,被他父亲看见,认为小宣信正享受不敬虔的自由。他父亲认为主日不适合打孩子,就在星期一早上,鞭打了宣信一顿。后来宣信的哥哥侯活•宣信(HowardSimpson),把宣信拉到一旁,传授宣信逃避鞭打的经验。个中秘诀是,鞭打那一天,比父亲早一点起床,点上蜡烛,念那大本的圣经,大声祈祷,表示有忧伤痛悔之心。宣信也就以不圣洁和不敬虔的假悔改,来敷衍父亲,来逃避鞭打。不过,这样严格的家庭教育,使他在潜移默化中,堆积了宗教的意识,虽然他当时并不认识神。后来宣信得了圣灵的光照,得着了新生命,一切的潜意识,都藉着新生命,成了真理。稍微长大,他逐渐地渴望有真实的属灵经历。到了十岁,他渴望成为神宝贵的器皿。在他十四岁那年,他经过了一段日子的考虑,决定攻读神学。影响他作出这决定的,是他阅读了太平洋的玻里尼西亚群岛(Polynesia)一位传教士约翰•威廉斯(JohnWilliams)的传记,书中叙述约翰•威廉斯在欧罗孟哥(Euromango)殉道的经过。
有一天,宣信的父母把他和哥哥侯活叫来,父亲说,根据旧约圣经的教训,长子应该分别出来事奉神。那就是侯活将来出来作牧师,宣信和其他人留在农庄做工。全家在经济上支持侯活的事工。宣信虽然才十四岁,却大胆地向父亲提出,他有办法找出路,自费读神学,他不会增加父母的经济负担,他只要父母为他祝福。他的父亲雅各•宣信听了,静默了一段时间,实际上他因着两个儿子都愿献身事奉神,深受感动,他简单地和激动地对宣信说:“我的儿子愿神赐福予你?”
有一次宣信和一位同学,到河边摘野葡萄,不会游泳的宣信,跟同学一下水就沉没了。他不断在水中挣扎,永世的光景,恍惚展现在他眼前。他被人拉上来,放在岸边,不久就苏醒过来,他仿佛在渡过临终的一刻一样。这个被水淹没的惊险经历,唤醒宣信去关注灵魂的归宿问题。
宣信十五岁时,就不继续在家里受家庭教师教导,而是被父母送到离家九英里之遥的漆咸中学(ChathamHighSchool)就读。换句话说,以宣信孱弱的体格,在任何天气下,每天都要来回走十八里路。在一个周末,情绪不稳定的宣信,徒步回家时,竟然迷失了路。突然间,他意识到自己绊倒在一排排印度教的坟墓间,他幼嫩的心灵被吓得毛骨悚然,精神大受刺激。等到他父亲在森林里找到他时,只见他已痴痴呆呆,失去常态。
遇溺、迷途,一连串的精神打击,加上沉重的功课,使他不胜负荷。一八五八年,在他十五岁时,他的精神崩溃,健康遂即垮下来。医生警告他一年内不能再看书,因他的神经系统已经受到挫伤,并有生命之虞。他经常有一种对死亡的恐怖,他为着死亡的随时到临而恐惧不安。有一天,他再也无法忍受下去,他已经支持不住,甚至对主耶稣也已经失去信心,他请求父亲到他床边为他祷告。在他父亲恳切祷告之后,神确是听了这位心灵破碎的父亲的祷告,宣信的健康也就逐步康复。
然而宣信并未得救,救恩并未临到他身上。一八五八年末宣信在一个书房里,找到一本书是十七世纪苏格兰一位清教徒华尔德•马歇尔(WalterMarshall)于一六九二年所著的《救恩的福音奥秘》(GospelMysteryofSalvation),书中有一段话,为宣信开启了永生的门:
“你所能作的第一件美事,就是相信主耶稣基督。除非你相信主耶稣,你所有的作为、祷告、眼泪,以及一切的立志都要归于徒然。相信主耶稣,就是相信祂照自己的话,此时此地,已经接受你已经拯救你,因为主耶稣曾经说过:‘凡到我这里来的,我必不丢弃他。’你相信主耶稣时,就有永生了,你就得赦罪、称义了,你并且得着新心,有圣灵住在你的心中了。”
宣信立刻跪在主耶稣面前,相信主耶稣已经拯救他,得救的把握立刻从神那里临到他的心,就像大数的扫罗在大马色的路上受到了神的光照。
当他恢复健康后不久,他得到中学的文凭。他在十六岁那年,在一间只有一个课室的公立学校教书,学生有四十多人,四分之一的学生是成年人,宣信比他的学生年纪更小。他把薪水积下来作入大学的费用,并抽空读大学入学试的书本。他虽然得救才几个月,他的心中充满了喜乐。他觉得许多圣经的话语好像是对他个人说的。以赛亚书五十四章九至十节带给他新的亮光:“我也照样起誓,不再向你发怒,也不斥责你。大山可以挪开,小山可以迁移。但我的慈爱永不离开你,我平安的约也不迁移,这是怜恤你的耶和华说的。”
宣信这期间读了杜德里奇(PhilipDoddrige)著作的《魂里宗教意识的兴起和进展》(TheRiseandProgressofReligionintheSoul)。读完这本书,宣信深受感动,决意向神立下誓约。
一八六一年一月十九日,是宣信毕生难忘的日子,在这一日,他整天禁食祷告,他写成了一份九百多字的《庄严誓约》。誓约内容如下:
“哦,祢这永在全能的神,宇宙万有的主宰、祢创造了世界和我,祢是无所不在的。监察人心的主,此时此刻祢的眼目注视着我,并知悉我的心怀意念。如今我知道我没有属世的动机来到祢面前。但是,我的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我并不信任我的心;然而主祢知道,我有心一生永远奉献给祢。我原是一个罪魁,在祢面前如同畜类,惟独靠着主耶稣为中保。我如今来到祢施恩宝座前,立下这个誓约。诸天哪,我在主面前和我良心之前,作此庄严见证:我相信主耶稣,为我的救主、先知、祭司,及君王,神已使祂成为我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如今我将自己完全奉献给祢;主啊,求祢为着祢自己的荣耀,收留我,使用我。主啊,当我受到试探引诱时,求祢纪念我。拯救人类的大元帅啊,求祢使我刚强。我依靠祢这位爱我的主,使我得胜有余。求主用圣灵加倍地充满我,并赐我天上一切属灵的福气,使我全然成圣,合乎主用。我乃是基督的精兵,我愿跟随羔羊而行。愿主保守我,忠心至死,直到主再来。主啊,无论我处于任何环境,若是合乎祢的旨意,求祢使我也不贫穷,也不富足。愿祢赐给我需用的饮食,惟恐我在满足时不承认神,说,耶和华是谁呢?又惟恐我贫穷而去偷窃,以至羞辱亵渎我神的名。求主全能的圣灵终身保守我,奉主的名,立此永远的誓约,阿们。
陶恕在他所著的《展翅》中,对宣信当时才十七岁,竟能写下这份动人的肺腑、感人至深的《庄严誓约》,感到惊讶。说明在宣信软弱的躯壳内,藏着一种钢铁般的意志力。在他心的深处,早就有了一个生存的目的,就是为主活着。这个生存的目的,就是推动宣信一生事奉神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