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

  「弟兄们,你们要一同效法我,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因为有许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我屡次告诉你们,现在又流泪的告诉你们。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腓三17~19)。

  保罗这里所说的这些「基督十字架的仇敌」,无疑的是混迹在教会里的一些人。看他所说,「你们要一同效法我,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便知道在当时的教会中,必是有许多人口称自己是基督的门徒,但并没有敬虔的生活,也不照着使徒的榜样行,因此保罗劝戒教会,教他们效法他,又教他们留意看那些照使徒们的榜样行的人。当他提到那些「基督十字架的仇敌」的时候,他说,「我屡次告诉你们,现在又流泪的告诉你们。」他想到那些「十字架的仇敌」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许多人,他便不能不难过,不能不流泪。接着他提到关于他们的四件事:「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第一句话说明他们的结局,第二句话说明他们所事奉的神,第三句话说明他们的生活,第四句话说明他们所注重的事。

  「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这是何等普遍的现象。世界上,教会中,千千万万的人都是「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可耻的事他们认为体面,卑鄙的事他们认为尊高,丑恶的事他们认为光荣,腥臭的事他们认为芬芳。因为大多数的人都是这样,所以那极少数不这样作的人便被人认作顽固,看为怪物。少数的人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已经足够令人惋惜的了,多数的人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更令人惋惜万分。世界上的人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已经足够使人痛心的了,教会中也充满了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的现象,更令人痛心到极点。阅者还不很明白我的意思么?请容我举出几种事实来,同大家看一看。

  说谎行诈,盗窃攘夺,营私舞弊,受贿贪赃,损人利己,广积赀财,这些本来都是卑鄙可耻的事。一个人作了这些事,按理应当自惭形秽,惴惴不安,惟恐别人知道他所作的这些事。可是今日我们却看见极多的人不但作这些事,而且用他们作这些事所得来的不义之财,到众人面前去炫耀他们自己的富足。他们拿这些不义之财去买华贵的衣履,上等的陈设,新式的汽车,高大的房屋。别人知道他们的钱来的不正,他们自己也晓得别人知道,但他们仍是恬不知耻的,在人面前炫耀自己的富足。别人虽然知道他们的钱来的不正,但却照常恭维他们,颂扬他们,争先恐后的向他们献媚讨好,而且竭力设法追随他们,效法他们,希望自己将来有一天也能和他们一样。作这些可耻的事的人以羞辱为荣耀,旁观的人也以他们的羞辱为荣耀。至于那些奉公守法诚实清廉的人,反倒因为手中没有金钱,不能穿华服,不能乘新车,不能住高房,不能宴亲友,因而到处遭人的白眼,受人的藐视。可耻的事,人倒认为体面,羞辱的事,人倒认为荣耀,这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

  有头脑而不知运用,有手足而不肯劳动,游手好闲,养尊处优,只知道分利,而不知道生利,只愿意享受,而不愿意服劳,这本是卑鄙可耻的事。可是今日我们却看见极多的人竟认为这是体面,是尊荣。他们认为一个人如果劳力作工,便是下贱,便是羞辱;只有那些身不动,臂不摇,既不劳力,又不劳心,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走肉行尸,才是世上最尊贵最光荣的人。一般人既然都存了这种心理,于是都逃避工作,寻求安逸;狡猾的人便逢迎谄媚,舞弊营私;愚鲁的人便行险侥幸,窃盗攘夺。他们宁可作这些伤天害理,犯法损人的事,也不愿意劳力操作,以免受人的轻看藐视。如果一个人以前作过仆役,车夫,工匠,小贩,今日却作了一个团体或官署的首长,他对自己从前执过贱役的事,总是讳莫如深,就恐怕有人知道了他以前作过那些卑微的工作,便看不起他。如果有人提起他以前的职业来,他便认为奇耻大辱,对那个人衔恨入骨。一般人对自己的先人所操的职业也是这样。如果先人作过官吏,或作过社会中的首脑,他们必要竭力的传述夸耀,觉得这是自己无上的光荣。如果先人作过卑微的职业,他们便缄口不言了。我们看见许多的讣闻中,作儿子的叙述他们的父亲在政府中任过某某种职务,得过某某种勋章;有时候一篇讣闻中,一个逝者的职衔会多到十个,二十个。这些职衔里包括了科长、处长、县长、专员、厅长、主任、市长、省长、部长、营长、团长、旅长、师长、军长、参谋长、总司令,和一些别种尊高的职分。有些人一生未曾在军政界作过事,他们逝世以后,他们的儿子给他们所发的讣闻中,也要印上甚么经理、襄理、院长、校长、董事、理事、会长、主席。我从来未曾见过一篇讣闻中叙述那位去世的人作过木匠、瓦匠、铜匠、铁匠、安装过电灯、修理过机器、推过手车、擦过皮鞋,在军队中当过一等兵,在市政府作过传达,在某商店作过伙友,在某公馆任过厨役。也许你要说,「这些人的家境寒苦,生活艰难,他们去世以后,他们的儿子根本就没有力量印发讣闻,当然你不会看见这些职业。」我不信这几句话。作这些工作的人当中很有一些殷勤节俭,储蓄致富的人。就是那些处长、局长、县长、市长、师长、军长、院长、校长、经理、襄理、董事、理事当中,也不乏出身寒微,克苦勤劳,以致有了后来的成就的人。他们死了以后,为甚么他们的子女在讣闻上只印他们所任的那些高贵的职务,却不印那些劳力的职务呢?毫无疑意的,是因为一般人都认为在政府中任官吏,在社会中作首长,是尊贵光荣的事,作那些劳力出汗的工作,是卑微下贱的事。殊不知劳力作工的人才真是尊贵光荣的人。一个人力车夫一点不比一个局长更卑微,一个制鞋匠也一点不比一个经理更低下。一个人只要对社会有贡献,对人类有补益,无论作甚么职业,都是同样的尊贵光荣。我国的圣人孔子曾说过,「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我国人几千年来只知道因为尊重孔子的嘉言懿行,而称他为圣人,不因为他少年卑贱,会作那些劳苦的鄙事,便藐视他。可是顶希奇的,就连许多尊重孔子的人也一样的认为劳力操作是卑贱的事。比这更希奇的,就是许多基督徒承认他们的主在世间的时候曾作过木匠,但他们自己却绝不肯作一个木匠所作的工作,反倒像世界的人一样,认为只受人服事的人才是世上尊贵高尚的人。这又是一个以羞辱为荣耀的实例。

  神造人的时候是造了一个男人,以后又造了一个女人,使他们二人配合成为夫妇。经上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4)。婚姻是神创始的,夫妻间的爱情是神圣的。但如果人越出了神所规定的范围,滥用爱情,放纵肉欲,便成为污秽可耻的事。我们试一举目,看看今日大多数的人在男女的关系上怎样呢?许多人眼中满了淫色,心中满了淫念,口中吐出污秽的言语,生活中充满淫乱的行为。许多青年人在未结婚以前便与异性的人发生了关系。许多人已经结了婚,已经有了配偶,却与别的异性人恋爱通奸。许多男子嫖娼宿妓,结交舞女坤伶,勾引别人的少女妻室。许多女子广交男友,追逐男性的伶人和电影明星,夺取别的女子的情人丈夫。许多的男女随随便便与异性人实行同居。许多的夫妻动不动就办理离婚。许多人离了婚再结婚,结了婚再离婚。许多男人诱惑邻舍的妻子,许多女子勾引朋友的情人。许多富而不仁的财主藉着金钱引诱美貌的女子,许多团体机关的首长凭着势力要挟属下的女职员。人们不但作这些丑恶淫乱的事,而且以这些为荣耀。旧式的男子以广纳姬妾为体面,新式的男子以多交女友为光荣。从前的女子瞒着丈夫另有所欢,总是偷偷摸摸,惟恐被人发觉,丢尽了颜面;现代的新女性竟以与许多男子交结恋爱为足以自豪的事。好莱坞是世上最污秽最淫荡的地方,在那个地方贞操和廉耻不值一文小钱。只看那些男女电影明星,结了婚又离婚,离了婚又结婚,一个人能在几年之内结几次婚,离几次婚,便足可以知道那般人的生活。再看一看那里所拍的那些「玉腿」,「酥胸」,「香艳」,「风流」的影片,更可以明了那个地方的风气和景况。可是这个地方竟成为现代青年人心中最渴望向往的圣地。许多青年男女大有「生不愿作百万富翁,但愿一莅好莱坞圣城,」的感想。那些飞媚眼,露酥胸,裸大腿,弄风情,令人作三日呕的电影明星照片,竟成为许多青年人最时髦最名贵的陈设品,纪念物。还有那男女互相拥抱,激动性欲,引人入邪的交际舞,竟被许多「上等」仕女认作高尚的娱乐。还有今日社会中所谓之「文学家」,「艺术家」,「音乐家」,「戏剧家」,「歌唱家」,利用他们那些超人的天资,特殊的机会,和他们吸引异性的技能,颠倒了许多青年男女,与一些浪漫放荡的异性人演出了许多风流事件,桃色纠纷。他们不但不以这些为可耻的事,反倒认为这是他们人生中无上的光荣。许多无知的青年男女也就蝇附蚁集的追逐他们,羡慕他们。男女中间的防闲尽被打破,贞操廉耻的观念荡然无存。这又是一个以羞辱为荣耀的实例。

  一个人的价值在乎他有信仰,有品德,有爱心,有建树,不在乎他有金钱,有产业,有地位,有权势。富而不仁的财主远不及品德高尚的穷人那样可敬。祸国殃民的官吏较比安分守己的平民更卑下得多。可是今日社会中一般人不尊重有信仰有品德的人,只知道向那些有金钱有势力的人逢迎谄媚,希冀从他们得一些援助哀怜。一个人发了财,作了官,便有不可胜数的亲戚朋友来为他道喜,为他庆祝,给他送礼,请他吃饭,在他的面前胁肩谄笑,献媚乞怜。他们竭思尽虑,想出一些方法,来讨他的欢心。他们说出各样歌功颂德,令人肉麻的话来,以冀博得他的青睐。及至他们从他得到一些利益,或一官半职以后,他们又转去向别人表示富贵,夸耀自己的尊荣。孟子舆说了一个比喻,可以充分的形容出来这般人的卑鄙可笑的情形。他说,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良人之所之也。』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间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者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孟子。

  跑到人家坟地里去乞讨一些撤下来的祭物去果腹,回到家中再对自己的妻妾炫耀自己的富贵,这是多么出丑丢人的事!不料那个齐国的人竟以这个为荣耀。现代的社会中这种人更是非常的众多。这种可耻的事不但充满了社会,而且充满了许多教会。不但一般信徒这样作,许多教会中的领袖也这样作。他们看见富贵的人,不问信仰如何,品德如何,只要有金钱,有势力,便特别尊重他们,抬举他们,请他们登台讲话,请他们写字题签,为他们开欢迎大会,请他们任董事执事。那些富贵的人只要与教会稍有一点瓜葛,或是他们的父母在教会任过职,或是他们自己在教会受过洗或受过浸,有的不过在教会中读过几年书,作过一任教员、校长、医师、院长,教会中的领袖们就会把他们拉来,称他们为「教会的柱石」,「天国的伟人」。有些教会的领袖逢迎谄媚那些富贵的人,与社会中的人巴结上司利用富贵的亲友同样的肉麻,同样的卑鄙。可是他们不但不觉得羞辱,反以为他们能接近这么多的达官富翁为尊贵光荣的事。这又是一种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的事实。

  一般人以不守法为体面,也是一种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的事实,这种事实是我国社会中到处可见的现象。一般人认为只有胆怯、无用、贫穷、卑微的人,才不敢不服从规则与法律。他们认为大人物便不能守法,便不能受人的约束。他们认为只有平民应当守法,官吏便不能守法;只有受治者应当守法,治人者便不能守法;只有位卑的应当守法,位高的便不能守法;只有贫苦的人应当守法,富足的人便不能守法。殊不知守法不但不是可耻的事,正是光荣的事。守法的人才是有德行的人,才是伟大的人。不守法是一种可耻的行为,不守法的人是卑鄙的人。可叹!一般人却把这个真理整个的颠倒过来!

  还有一种人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的事实,便是不肯认错。许多人看认错如同剥了自己脸面的皮那样丢人。他们以为一个人如果在人面前认错,那便是表示自己没有出息,不顾颜面,表示自己不好,表示自己下贱。就因为一般人都抱了这种观念,所以谁都不肯认错。当然一个人如果没有错失,那实在是最好的事。但不幸作了错事,便诚诚实实的承认,一定能因此得着别人的谅解与尊重。我国的先圣说,「君子之过,如日月之蚀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就是这个意思。认错是勇敢的行为、诚实的行为、可敬的行为、伟大的行为。不认错乃是怯懦、虚伪、卑鄙、下贱的行为。可叹!一般人把这两件事完全颠倒过来。他们以不认错为荣耀,以认错为羞辱。他们无论作了甚么错事,若不是矢口否认,便是把过错归到别人身上。一般人都认为我国的官吏总是抱着「老爷没有错」的观念,是一件不合理的事。其实岂止官吏呢,有错肯认错的,一百个人里面就难找得出三两个来。官吏不肯认错,平民也不肯认错;富人不肯认错,穷人也不肯认错;成年人不肯认错,小孩子也不肯认错。人们宁可说谎,也不肯认错;宁可同人争吵冲突,也不肯认错;宁可斗殴凶杀,也不肯认错;宁可使自己清夜自思的时候受良心的谴责,也不肯认错;宁可把自己毁坏到一败涂地,也不肯认错。有错肯认错是最光荣的行为,人们却认为羞辱。有错不肯认错,却说谎遮掩,因此犯种种的大罪,本是最可耻的事,人们却认为光荣。颠倒荣辱,淆乱是非,到了甚么地步!

  在我国社会中还有一件以羞辱为荣耀的事,就是被人邀请吃饭,以迟到为荣耀。到得越迟,越足以显明这个人有身分,有饭吃,不急于来吃主人的饭。不但到得迟,而且还要口中说着谎言,告诉主人和别的客人,说他已经赴过别处的宴会,其实他也许已经半日没有吃过甚么。如果按着主人所规定的时间来到,便是显着没有饭吃,急急赶来吃这顿饭。自己不守时间,还要耗费别人很多的光阴,既失信,又损人,本是极可耻的事,一般人竟以为荣耀。我国的人凡事都不守时间,这种以辱为荣的心理实在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旧日我国的社会中,除了宴会之外,没有甚么许多人聚在一处的机会。公众的聚会在从前的社会中是很少有的事,宴会的时候又都抱着这种以迟到为光荣的心理,因此一般人便演成赴约迟到的习惯。无论私人的约会,公共的聚集,赴约赴会的人总是不按时间到达,而且一点不觉得惭愧不安。有些遵守时间的人,因为按时到达以后,总需要等候那些迟到的人,便也不再遵守时间。因此赴约不守时间,聚餐不守时间,到会不守时间,办事不守时间,已经成了我国社会中极普遍的现象。

  「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的现象在世界上多得不可胜数,在我国的社会中尤其众多,连神的教会中也到处可以看见。我们必须大声疾呼,使人们知道甚么是荣耀的事,甚么是羞辱的事,以后方能希望他们改正他们的过失。如果人们总是这样以羞辱为荣耀,以荣耀为羞辱,他们便要永久这样糟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