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过分自由的危险

  自由无价,有了自由,人生才有幸福;没有自由,人生亦无幸福可言,人就只有勉强地活下去。

  千万人为自由而牺牲,无数人天天歌颂自由之可贵。但可惜自由却给人全然误解了,人把自由的真义混淆了。

  真正的自由,是有一定规范的,就如:听从神的律法,遵守主的吩咐,服务人群,使得赎的生命发挥最高的潜能等等。基督徒真正的自由,绝对不是任由自己放纵情欲,顺从自己败坏的天性。

  为了要搜取绝对不受管束的自由,撒但因而堕落,有些天使亦因此犯罪、灭亡。它们为了得着为所欲为的自由,就把遵行神旨意的自由丢弃了,而世人竟亦步亦趋地重蹈覆辙,犯了这致命的错误。

  只要人肯细心想一下,就会明白宇宙间根本没有绝对的自由。只有神是完全不受限制的,受造之物天生就要被造物主管治;他们的自由,也受到本身被造的本性所限制。从属天的受造物所享有的自由,我们可以看见天上的荣耀。无数天使天军,和教会内成圣称义的人,都有自由去满足神的心意,这自由给他们带来无穷的喜乐,远胜于在不受约束的情况下所能获致的。

  在人类任何一个生活领域中,不受约束的自由都是致命伤;在政府而言,不受限制的自由,会沦为无政府主义;在家庭方面,就会带来未合法的婚姻关系;在宗教方面,会带来反律法主义(antinomianism)。人身体内最不受约束的细胞,就是癌细胞,它会破坏人体的器官。任何健全的社会,都要求其中的成员只接受有限度的自由。各人都接受某种程度的约束时,人人才可以享有真正的自由。这个法则适用于整个被造的宇宙,也包括神的国度。

  没有限度的自由,只会令事情变坏。一粒麦子要结出许多子粒来,就必须放弃本身的自由,依从大自然的规律生长。知更鸟可以在整个夏季内自由飞翔,但假如它要养一窝小鸟的话,它就只好放弃四处飞翔的自由,乖乖地伏在窝里,让奇妙的生命,在自己柔轻的羽毛下慢慢孕育出来。知更鸟有它的选择:可以自由自在,却不能孵下小鸟;它亦可以放弃这分自由,甘受约束,养育幼雏。

  在自由社会中,每人都必须作出决定:要尽量享用自由?还是为了明智而属乎道德的目的,甘愿接受约束?他可以负起对事业和对家庭的责任,对人类作出贡献;但也可以推卸一切责任,结果就潦倒终生。不错,街头的流浪汉远比总统或君王更逍遥自在,但这种不受约束的生活,正成了他的祸根,使他活在社会中犹如废人一般,死后亦没有留下什么可纪念的功业。

  基督徒逃避不了这种不受约束的引诱。一点都不错,基督徒是自由的,正因为如此,这种自由反成了试探。他已从罪的捆锁中得释放,不会再因过去的罪而被定罪,也不再受律法的咒诅,神的愤怒也不会临到他。从这几方面而言,他都是真正自由了,神的恩惠已为他打开囚牢,就如昔日的巴拉巴,因为已有了代罪者,他就可以自由地走出监牢了。

  对真理有正确认识的基督徒,都清楚知道他已获得自由,不会再受假师传或谬误的宗教家所蒙骗,让自己再背上枷锁。可是,他有了自由又如何?他可以选择的途径有二:他可以利用这用宝血买赎回来的自由,作为放纵肉体的借口,如新约圣经所说的一些人那样;但他也可以像骆驼一般屈膝,接受他甘心情愿背上的担子。这担子又是什么呢?是竭尽所能去拯救他的同胞脱离苦难,是与保罗一同欠下失丧灵魂福音的债,还有其他不同的催迫,诸如:受尽饥饿煎熬的孩子们夜里的啼哭,被掳到巴比伦的教会的呼声,异端邪说的泛滥,假先知们的猖獗;所谓基督教国家的道德沦亡,并且种种向基督徒发出的要求,例如:舍己、背负十架、彻夜祷告、勇敢见证、减轻人间的痛苦,以及扭转败局。

  基督教是叫人得自由的宗教,而民主是具有健全制度的社会里的自由状态。可是,如果我们继续误解自由的话,不久我们就会丧失自由,丧失民主。要保护国家在政治上的自由,人人就得自动自觉地负起责任;要保守神白白赐给我们的救恩,信徒就得放弃自己个人的自由权利,肩负起他们从未承担过的沉重使命。

  国家一旦出现危机;政府可以征募人民入伍,为捍卫自由而战;但基督精兵并不是靠招募入伍的。基督徒要背十字架,就得自动自觉地背上它,没有任何权柄能强迫我们把食物分给饥饿的人,或向失丧的灵魂传福音,或为教会的复兴祷告,或为基督和许多受苦的人牺牲自己。

  基督徒若果知道自己已得释放,做了自由人,却又甘心情愿地做主的奴仆,才是最美好的;这也正是基督的脚踪。跟随祂脚踪的人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