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治死罪的第一条具体原则

  在上两章,我们探讨了治死罪的两大基本原则。我们在本章要开始思考更为具体的原则或指导,指引信徒尽治死罪的本份。第一条具体原则是:

  仔细地诊断当被治死的罪

  一位好医生在病人前来求诊时所行的第一件事,就是认真地检查这位病人。医生在检查时试图查出与疾病相关的所有症状。譬如,他会给病人量体温,检查他的脉搏和血压。他会询问病人是什么时候开始生病的。医生所观察到的现象(例如高烧、红疹或斑点、浮肿、疼痛等等)以及他对疾病所了解的情况,都有助于医生对症下药。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诊断。好医生绝不会因为病人疼痛而轻易地开止痛药。在他下药之前,他要查明引起那疼痛的原因(即何种疾病)。

  我们同样可以将邪欲看为一场疾病,在治疗之前必需得到正确的诊断。有一些邪欲的症状比另一些的更为严重。用治疗症状较为轻微的邪欲的药来治死更为严重的邪欲,这是不会生效的;这使我们思考一些更为严重的症状。(因为这些症状有助于告诉我们自己是否需要采用比平时更为厉害的药)。

  1) 根深蒂固的邪欲

  一个长期被放任去败坏人心的邪欲,它未被努力治死,它所引起的创伤未努力得医治,这是一个危险的邪欲。这样的一个邪欲使灵魂陷入大卫在诗篇38:5描述的可悲状态:「因我的愚昧,我的伤发臭流脓」。在这样的情形下,一般降卑自己的手段都不能成功地治死它。它已经使良心败坏到可以与邪欲与良心能够同居的地步,它们几乎互不注意。邪欲为所欲为,良心却浑然不知。良心本该对心里所发生的事大为警惕,如今它却沉睡了。

  好医生会认真地医治一个被忽略了的旧伤口,类似地,我们也必须以同样的态度来对付这样的邪欲。医生知道,这类伤口总是危险的,而且常常是致命的。也许当我们在思考下面这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时,我们就能最清楚地看见这类邪欲的危险性:

  一个人怎能确知他根深蒂固的邪欲不仅仅是出于罪的权势,更是因为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地重生呢?

  被容许存留不受打扰的邪欲恰如锈一般;要除掉锈是非常费事的。邪欲从来都不会自行消亡,所以我们若不天天征服它,它就会积蓄力量。

  2) 一颗想要平安却不愿争战的心

  这是邪欲的势力企图败坏一位信徒之心的另一危险症状。在此情形下,邪欲已占据了人心,以致心不愿摧毁它,但却还想享受平安。我们可以从几个不同的方面看这症状,不过我们只侧重地来看两个例子:

  a) 信徒会为邪欲而感到烦恼。他的良心不安,他也不快乐。然而,他非但不下决心去治死这邪欲,反而去寻察自己的心,去找他是一名基督徒的其它证据。他这样做是希望,尽管他有自己所不愿治死的邪欲,他却仍有知道自己是基督徒所带来的平安。若在一位信徒身上发现这类症状,那么他就处在危险的灵命状态之中。

  在耶稣的时代,使许多犹太人倾败的正是这属灵的状态。听到耶稣的讲道,许多犹太人的良心不安,但他们不去认识和治死自己的邪欲,反而抓住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的身份,自以为是蒙神悦纳的(见约翰福音8:31-41)。这是一颗贪爱罪恶之心的危险症状,这心轻看享受从神而来的平安,轻看神爱的每一标记。如果一个人只希望逃避「将来的震怒」,同时满足于作不结果子的基督徒,这就表明那颗心已变得何等地败坏了!当一位信徒满足于远离神(只要那远离不是最终的隔绝),这是何等的悲剧啊!如此的心能奢望什么呢?

  b) 正如我们所举的第一个例子说,信徒会为邪欲而烦恼。他的良心不安,他也不快乐。这时,信徒非但不真诚地努力去治死这邪欲,反而向神祈求恩典和怜悯来解除他的苦恼。这就好比信徒(如乃缦在临门庙敬拜——见列王记下5:18)祈求,「在别的所有方面,我必与神同行,但是在这事上,愿神怜悯我」。这样的行为与基督徒的诚恳是极不相称的,并且这常常有力地证明,象那样表现的人就是伪君子。然而,我们并不怀疑有一些神的儿女可能会中这邪欲诡计的圈套。

  无论何时,一旦信徒的心不知不觉地喜欢上罪,以致他乐意以别的方式逃避罪的苦恼,而不是藉着基督的血来治死罪和求得赦免,那么此人的伤就在「发臭流脓」。除非立即采取果断的措施,否则他就濒临灵命的死亡。

  3) 屡次得手的邪欲

  另一个危险的症状是,当邪欲屡次成功地获得意志的准许恣意横行时。我们需要更为详细地解释这症状。当某个邪欲得到意志甘心乐意的准许时,即使罪外在的行为没有表现出来,但是邪欲却已经成功了。拦阻一个人去犯外在之罪有许多原因;但是如果人愿意犯罪(只要没有什么阻止他),这时邪欲就已成功地获取了意志的许可。当然,邪欲也会偶尔胜过最正直的人。但当它常常这样得胜时,那就是危险灵命光景的症状。

  注意:甚至在真基督徒身上,邪欲之所以能不断得胜的一个原因,也是因为它能够突然袭击他们。基督徒都不应该认为,这事实不会降低他们灵命光景的危险程度。基督徒不该为突如其来的邪欲所胜,因为他能够通过尽警醒和祷告的本份来避免这点的发生。

  4) 使用害怕后果的动机来与邪欲交战

  当治死罪的动机只是害怕后果时,那便是不健康灵命的危险症状。基督徒在治死罪时应有一些积极的动机。例如,约瑟说出理由,「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创世记39:9)驱策约瑟的乃是他对良善和恩慈之神的爱。保罗也同样论道,「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哥林多后书5:14)。一个人抵挡罪的动机,若仅仅是害怕在人面前的羞耻,或害怕被神扔进地狱,这就是一颗远离属灵健康之心的确据。

  注意:保罗的主要论点是证明,罪不会是信徒的主,原因是他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马书6:14),如果你与罪争战的动机仅仅只是害怕后果,那么你怎能保证罪不会控制你,毁掉你呢?

  5) 当神使用邪欲管教人时……

  神有时不但使用信徒心里猛烈而未被治死的邪欲来管教信徒(如第八章所述),而且祂也用此方式对付非信徒。所以,当一位信徒相信神在用这方式管教他时,他就必须意识到这症状的严肃性和危险性。他若不清楚他受管教的原因,他就不要歇息。

  这就引起一个问题:信徒如何知道神在使用生命中的一个猛烈的而未治死的邪欲管教他呢?

  答案:省察你的心和你的行为。在你被邪欲缠住之前,你灵魂的光景如何呢?你忽略了你做基督徒的本份了吗?你是否过于关心自己的幸福,而对别人的幸福不闻不问呢?你是否对自己所犯过的某个大罪从来就没有悔改过呢?

  在你领受到某个特殊的怜悯、保护或拯救时,你是不是没有全部享受它,为这样的祝福而感谢主呢?你曾否经历过某个试炼,却从未努力去察明神安排这试炼的目的呢?神曾否在祂满有仁慈的护理中赐给你荣耀祂的机会,而你却没有抓住这机会呢?这是你必须问自己的一些问题。你若察知到自己有任何这类的过犯,都当悔改,寻求主的饶恕。

  6) 当邪欲抵挡神特别的处置时……

  以赛亚书57:17描述了这种情况的一个例子:「因他贪婪的罪孽,我就发怒击打他;我向他掩面发怒,他却仍然随心背道」。神已用两个不同的方式对付祂百姓贪婪的罪孽,但是他们贪婪的欲望之深,以致他们不理会祂。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景况!唯独神主权的恩典(如下节经文所示——「我要医治他……」)才能解决这类情况。

  神用类似的方法一直在对付所有时代祂子民的各种不同的邪欲。神特别使用祂的话,藉着圣灵使人知罪的力量(在人读经或听道时),一直在做这工。当邪欲占据一个人,使他不理会圣灵的作为(使人觉悟到罪的力量),继续对未治死的罪听之任之时,这人的处境就变得非常危险了。

  这些以及其它未提到的症状表明,他的一个邪欲极其危险,也可能已经是致命的。用普通的方式来治死这类邪欲是不能的。我们必需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来治死它。

  一句警言

  虽然我们刚才所提到的那些令人担忧的症状可能会出现在一位真信徒的生命中,但是有这些症状的人都无权以为,因为他有这些症状,所以他肯定是一名真信徒。假如是这样,一个犯奸淫的人也可以下结论说,因为大卫,一位真信徒,曾经就是奸淫者,所以他自己犯奸淫也证明他是个信徒;只有愚蠢的人才会争辩说:

  智者也会生病受伤,甚至做出愚蠢的事;所以凡患病受伤,行事愚昧的人就是智者。

  不,凡有这类症状的人只能安全地下此定论,「我若是信徒,那我就是最可怜的一个」。并且如果这等人是真信徒,只要他仍满足于这样的状态,那么他就不要指望享受真正的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