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经过水火之地

一九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晚间,王明道与烈士田学校一位同事谈话。该位同事曾在长老会受过滴礼;后来在北京受了浸。王明道从前没有想过受浸的问题;他一翻阅圣经,就注意到圣经里所记载的受浸是全人浸在水里。他想,为什么那时许多教堂只是撒一点水在头上?

一九二一年一月二日,王明道把他立意受浸的决心通知烈士田学校的主任王君。该学校既是长老会主办的,学校当局就警告王明道,他若受浸,就必须立刻离校;甚至那些追随他受浸的学生,也必须退学。

王明道既看到受浸是一个真理,就决定为此付出任何代价,作一个公开的见证;一九二一年一月五日,王明道和五个学生在保定西面的护城河墙下的雪水中,由信心会的朱鼎臣弟兄施浸。五个学生中之一的石天民,后来成为王明道的同工。

当王明道因着真理被解职,回到家里的时候;他以为这样为真道牺牲,一定会得着母亲和姐姐的嘉许。想不到她们竟责备他,说他不该为着受浸,牺牲了大好的地位和前途。几个月后,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误会他,有的甚至说他患了精神病。

王明道有一个表哥,在北京西苑颐和园北的大有庄的军医院任军医,当他听到王明道患上精神病,就邀请王明道到大有庄去养病;这段日子,是神赐给王明道一段静养灵修的日子,他从一九二一年三月至六月,专心祷告读经,他自称宛如入了一次短期的圣经学校。

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王明道到河北省沧县造访陈子诰弟兄,向陈子诰说出原委,澄清外界说他患上精神病的不实之言。陈子诰听了受浸事件的始末,就说,你不但没有患上精神病,而且是蒙了大恩。陈子诰并邀请王明道在沧县内礼拜堂讲一次道,那次是王明道蒙召以后首次在礼拜堂讲道,讲的经文是马太福音三章二节:“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这次讲道,许多人受了感动;于是两个月后,一九二一年九月底,王明道就离开北京,前往沧县、盐山县,和献县一带,连续讲道三个月。在这三个月之间,神所赐给他的恩赐和能力,印证了他是神所呼召的。

从此之后,王明道应邀到各处讲道;赋闲在家时,就作家务,如买菜、烧饭、洗濯、洒扫、补袜等。在他妈妈和姐姐的眼光中,他是一个不务正业的男人;但是各地的教会,却对他所供应的话语,有正面的评价。

首先王明道敢把他所看到的各地教会中的错误,毫不隐瞒地、毫不留情地指出来。那时候他虽然对真理的认识,还不全面清楚;但是他是诚实地说出他所认识的。最重要的一点,他是认真地查读圣经;立意顺服圣经中所留下的教训和榜样。正如上述,当王明道看见滴礼不符合圣经时,他愿意舍弃自己的美好前途,付出代价,毫不犹豫地前去受浸。

那时候王明道受到信心会的影响,看不见因信称义的真理,认为人若不圣洁,不能得救。一九二三年春天,一位瑞典来的老弟兄,叫毕胜道(Eric Pilquist),向王明道指出哈巴谷书二章四节所说的,惟义人因信得生。同时毕胜道又强调加拉太书三章十一节所说的,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

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王明道把他因信而清楚得救的经历记载在日记上,大意如下:“在天上的恩父啊!仆人如今知道,世人在你面前没有一人是义人,也没有一事可以自夸。本来罪的工价就是死亡。但祢满有恩典怜悯,竟然赐下独生子耶稣为人赎罪,使凡信祂的人可以白白称义。仆人今后,不敢再靠着行为称义,惟愿完全接受主耶稣的宝血,并以主耶稣为我的救赎主。仆人又愿意把这个蒙救赎的身心完全奉献于天父之前。仆人既是主用重价所买回来的,则今后我将不再为自己活着,乃愿完全为天父和主耶稣而活。如今祈求父神赐下特别恩典,赐下圣灵,好让圣灵充满我。但愿今后我会行在神的旨意中,顺服圣灵在我里面的引导;一生所夸的,惟独是我主耶稣的十字架。更祈求靠主恩典和能力,除去隐藏在我心中的骄傲和错误,使我毕生,行走在你的光中。愿父神的旨意成就在我身上,好让父的名在仆人身上得着荣耀。祷告是奉靠主耶稣的圣名,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