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耶稣——新命令下的中保
你知道神写下了一条全新的命令,并且在这命令里纪念你吗?自耶稣基督死了重复活后,这遗命就马上生效了。因着神浩大无穷的慈爱与信实,我们可承受永恒的产业。
这桩事情在两千年前发生,今日却有许多人不知道,人是在神的计划之内的。希伯来书作者详细指出,耶稣基督就是这新命令的中保,因为祂的死,罪人得蒙赦免,并且得着永恒的产业;以下就是作者给希伯来信徒讲的话:
为此,祂做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
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的人死了(“遗命”原文与“约”字同)。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因为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进入圣所。如果这样,祂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来九15-16、22、24-28)。
这段经文蕴含非常丰富的指引与意思,我们实在应该退后一步,以新的的眼光和角度来察看。有时候,欣赏一幅油画,我们喜欢站得很近,凝视画布上每一笔一画,觉得所画的不成比例,却往往忽略了画布上整体的美感和意义。因此,我建议我们要退后一步,以好奇的信心,注视经文,并默想神浩大的设计心思。
1. 血与生命间奥妙的关联
读完上面一段经文,我马上注意到血与生命之间,存有奥妙的关系。神曾指示以色列人有关这两者的联系:“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利十七11)这里有关血和赎罪的指示,成了以色列人信仰和他们与神关系中核心的部分。血被视为神圣而神秘的东西,因此,古代的以色列人从不把血咽下。
其次,我留意到罪与死之间的关系,我们人类对死亡存有许多疑问,而某些宗教群体宣称他们相信人的魂会消灭(“消灭”即从“存有”消失至“无”),一切存在东西会有结束之日。圣经上说神的创造乃从无到有,却从没有说神要把这创造的程序倒过来,使有变无;也没有什么自然界中魂灭的观念。所以,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想要把这些观念加诸神国之内。
物质可以有规律地改变,但物质却不能完全灭没。例如,我划一根火柴,任由它一直烧成灰炉,然后把灰一捏,于是指头上就沾上黑色的污迹;可是,我却不能把这根火柴的元素完全消灭,只不过它们的存在形式改变罢了。有一些化为轻烟,一些烧成灰烬。那些烧成烟的会继续存在于大气历之中,只是我们肉眼看不见而已。
2. 只是居处改变
我们的灵魂绝不会受虚无主义支配,人死时,魂只会转往别处,却永远不会消失。这是圣经中很重要的教导,是关乎人之灵魂的价值和永恒,这灵魂乃由于神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
试想以下一个大家较常见的情况。一位母亲怀里抱住可爱的小婴儿,孩子健康活泼,逗人疼爱。可是,不久悲剧发生了!肆虐的疾病把孩子的生命夺去了,母亲紧抱住婴儿,痛苦地哭泣,因为死神把她最心爱的夺去了。
在小孩子的追思礼拜中,那小小棺木内躺着再无生命的婴儿,就像安静、洁白的小天使一样。
究竟发生什么事呢?
小婴孩完全消失了吗?
不!对那两位父母来说,婴儿只不过转变了存在的形式吧!当然这是个很可怕的转变。昔日婴儿的魂、头脑、智力、呀呀的叫声和笑语,仿佛全消失了。那没有生命的躯壳静静地躺在地土之下,而最终也会归于尘土。可是,它个别的灵魂却总不会完全消灭,永远不会,这灵魂只不过转到其他地方去,却肯定继续存在。
3. 死亡有两祖形式
我惊讶于许多人并不知道圣经讲及死亡有两种形式。我们相信圣经上说人人总有一死,这是世人必经之路,可是,圣经上还确切地说到另一种死亡,就是属灵上的死亡。试溯源至昔日的伊甸园中,神给始祖的警告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6-17)亚当与夏娃却不理会神的警告,把禁果吃下。而在他们任意妄为、违背神的律法的那一天,他们就在属灵上死亡了。
死亡不是消灭,也不是“存在”的休止,而是把人的存在转变为另一种形式而已。
撒但本是神所造,却很自大和悖逆,牠说:“我要升到天上,把我的宝座凌驾于神的宝座之上!”就在那一刻,撒但死亡了。不过,牠依旧存在,只不过神把牠赶出天堂之外,掷于地上不再与牠有交往。经过了无数的年月,撒但依旧存在。牠没有完全消灭,但牠要受的永恒审判将有一天会降临。
人们试图轻忽属灵死亡的事实,圣经却不然。保罗有一句经典名言,说:“那好宴乐的寡妇正活着的时候也是死的。”(提前五6)在肉身上她活着,在属灵上却与神隔离。她的生存形式,是与神毫无关系。
使徒并且警告我们,这属灵上的死亡乃罪所导致的其中一种可怕后果。罪来到世界,同时,也把死亡带来,犯罪的灵魂会死。这是圣经所陈明的。
4. 罪止于死亡
从本章开首所征引之希伯来书的经文中,我们可看见神有祂对付罪的非常简易的方法,就是以死来终止罪!以前,我住在芝加哥,有一次,警方正在追缉一名臭名昭著的杀手约翰·底宁哥。警方把他的照片复制并张贴各处,同时也提醒市民这人身怀枪械。我还记得这人的脸上,常挂着一丝愤世嫉俗的和好挖苦的笑容。可是,他最后的一张照片,却显示他停止犯罪了;他躺在地上,被一块布盖着,底宁哥死了。
罪止于死亡,人死后,他(她)就再不会犯罪了,这正是神终止罪的方法。
神的话讲得很清楚,任何生命让罪涂污,就成了失丧的生命;而灵魂犯罪,就会死亡。神要拯救我们失丧的生命,于是,牠让救主的宝血为人流出。神这种心意,我们永远也不能完全明白。另外,我们要注意那必须是血的赎罪祭,因为血与生命之间,有极其重要及奥妙的关系。
耶稣基督的宝血有无穷无尽的价值,血的倾流表示生命的终止;而因为永生神子,神的羔羊耶稣基督的血为我们倾流,我们的罪恶过犯得蒙赦免。
对于这个属灵真理,我们必须给予极大的尊崇,同时要时刻默想它。试想想,我们谈到救赎的代价时,是否太随便呢?我承认有时候听见人家松散地谈及耶稣付了赎价,把我们赎回来我会有点儿畏缩。有时候我们把这事当作生意一般;我不喜欢把神买赎我们,视作人在家畜展览会中买赎牛、马一般。在神买赎人类的计划中,有些东西是更重大、更圣洁、更甜美的。
在旧约里,人们献上的祭物、礼物和动物倾流出来的血,只能在仪式上有象征的意义。可是,耶稣基督的死却是实际并永远有效。(这有效是神学家常用的词,表示它是起作用的、有功效的,你可以依靠它。)当耶稣在加略山上倾流宝血时,谁愿信靠祂,祂就保证谁得着永恒的救赎。
血与生命原为一体,当永生神子耶稣基督的血倾尽,祂便死去,祂的死亡是一种“代死”。(代死是另一个要简略解释的词,代死的行动乃一个人替另一个人行的。耶稣死于加略山,正是一种替代性的死亡。耶稣替我们所有人死,以无罪之身替代千千万万有罪之躯。)
耶稣基督为罪人赎罪与代死,乃基督教信仰中很重要的基础。对于那些以为可另寻他途,胜过神所安排的,上述的教导他们会听不进去。但是,世上再没有其他方法了,耶稣是唯一的方法。
若你是虔诚、信靠、喜乐的基督徒,就总不要让人夺去你这方面的确据和安慰。不要为了企图使基督教教义与哲学、文学、美术或宗教相近,而把这基要真理加以纂修或更改,我们必须使这奇妙的真理屹立在它的美善与功效之上。基督死了,祂献上自己的生命,替代罪人而死!
5. 神的圣洁与公义得到满足
在基督赎罪的死亡中,神的圣洁与公义得到满足。神与人不再为仇,因为人能凭信来到神的跟前。本来要被神控罪的人,能够用作辩护的,只有救主永远有效的代死。同时,我们已经相信,死亡的势力已被粉碎。
希伯来书的作者给人保证:耶稣已成为新约的中保,也是履约者,那新约是出于神的恩典和慈悲。中保一词源于它的动词——调解,作为中保的站于两党人或两派别中间,进行斡旋与调停的工作。
圣经让我们晓得,犯罪的人与圣洁的神相距多远。罪挖了一道深沟,而基督却成为中保,祂借着牺牲自己的生命,站于神和罪人中间;祂也向我们表明,借着祂的死,祂使神所立的新约、新的命令正式生效。
借着这个约,神向人保证复和的关系,于是我们能与神复和了!而神恩慈的新命令——新约,保证给人宽恕,我们凭信得以归回神的家中。
6. 主的死使命令生效
让我与你分享在希伯来书第九章中,另一个有关我们的神圣产业的事情,它在观念上很简单,但意义却很深远。耶稣一日仍然在世,神为我们预备的新约与命令都不能生效;唯有待基督一死,它才马上生效,带来宽恕、赦免、洁净、相交及永生的应许。这一切是信神的儿女凭信得来的丰富而恒久的遗产,皆因耶稣在加略山上代死的结果。
最后,我想举出一些常人啧啧称奇的事情,来作为本文的总结。每个人都会死,却没有人待遗嘱生效后,再返回尘世,亲自执行自己的遗命。通常是由其他人担当遗嘱的执行人或管理人。
常人不会做的,神永生的儿子耶稣基督却成就了,祂完成了恒久的遗产管理和神圣的善功。耶稣的死使这新命令上每一项事情正式临到受益人,耶稣从死里得复活,就亲自主理这些命令了。
这不是很美善吗?耶稣没有把神的命令委托他人管理,祂自己亲自担任这命令的管理人。许多次祂宣称:“我会再回来,在第三天我会复活!”祂从死里再回来,祂第三天复活,祂长远活着为祂的民执行这新命令。
我们必须继续相信这位活着的注——现在是我们天上的大祭司。我们绝不会因自由派神学中任何一个论据,足以使我们的信仰动摇。我们在这世上有活泼的盼望,而这活泼的盼望在将来的世界也是一样有效的。
啊!对了!我应该确实告诉你,在神的新遗命上的承受人名单。
这答案也是基督的答案与邀请讲。“任何人!任何人想要的,就让他免费拿去这礼物吧!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