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怎样获得圣灵的浸?
我们已经明白圣灵的浸乃是信徒一种应有的经历,并且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否有这个经历。这是圣灵的一种工作,与他重生人的工作有别,是更进深一层的。灵浸主要的目的,是为作见证和服事主;故其重大效果,是在神召我们所作之事工上得到能力。我们也已经明了圣灵的浸,于神所悦纳的服事及有效的事工上是绝对必须有的经历。并且我们在前章里也看明了领受圣灵的浸乃是教会历史上每一时代的每一信徒应享的权利,而且为了要获得它,当不惜付上任何代价。这是我们各人所负之最严重的责任。我们且认识清楚了,若我们为这祝福付上代价,因而得到它,则借着我们的工作,灵魂便得拯救,不然,灵魂因此便得不到拯救。所以,若我们为此祝福不付上代价,就得不到它,我们就要对每一个可能得到拯救却不幸而失丧的灵魂,在神面前所负责任。
这就叫我们面对并求解答下边一个绝对重要的问题,“我们当怎样行,才能获得圣灵的浸呢?”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但是神的话里已经有了很清楚的回答。在神的话已经铺下了一条很显明的途径,包括几个简单的步骤,乃是任何人所能履行的,并且绝对确定的事是任何人履行这些步骤就必定领受‘圣灵的浸’。
这是一个极其肯定的声明。若非神的话同样肯定地说,我怎敢有这样肯定的引述?然而当神的话明言信徒若履行了某种肯定的条件,就必得到某种确实的结果,我们又怎敢把神坚定的话妄加改变?我们怎敢说若实行某种肯定的事,却不一定得到某种肯定的结果呢?
倘若有人要来问我:“你能告诉我在此时此地当怎样行才可得救,并保证我若照行了,就必立时得救么?”我便毫不犹豫地回答,“我能!”我能告诉任何人现在当怎样行并保证他或她若从内心照行了,就必立刻获得拯救。若我不能够告诉你那样确定的事,我就不配宣传福音。照样,若任何一个人要来向我说:“叨雷博士,你能告诉我在此地当行之事,并保证若照行了,我就必须被圣灵充满?”我也毫不犹豫地回答:“我能”我能,是因为圣经以最明显的话将此事向我们述说了。圣经告诉我们,我们若实行圣灵里清楚指明的某些事情,我们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那么,我们有什么权柄将神的话加以修改,说我们若实行某些确定的事情,则我们或者得到所赐的圣灵(或圣灵的浸)呢?
有人屡次说叨雷博士乃是一个武断的传道人。我信这种非难是真的。我立志要作一个武断的传道人。我立志要武断,正如这本圣经中所有的武断。我不以为我已经达到了这种程度,但那是我的目的。若是这本圣经以最确定而武断的话语说,你若实行某种确定的事情,你就必领受圣灵的浸,我会毫不踌躇地断言,且绝不怕我的断言会不真。故敢直言这里的任何信徒实行了这些指定的事情,履行了这些指定的步骤,则必立刻“领受圣灵的浸”。
有一条明显的途径,包括七个极简单的步骤,为今日任何信徒所能履行的,并且绝对保证:凡履行了下述之七步的,必然获得这福分。这七步可以在徒2:38节里找到。我以后要引证其他经文,为的多得亮光,使其中有些步骤更显得清晰,但是这七步的整个意思都包括在这节经文里。
我们不妨就念出这一节:“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
”这里记载彼得的声明之确实,正如我所有的声明之确实一样。他说,若是我们实行某种肯定的事情,其结果则是我们必要“领受所赐的圣灵
”。那么,我们有什么权柄说若是我们履行这些事情,我们或者可以领受所赐的圣灵呢?关于此事,并无“或者”之可言,我们乃是肯定的。
第一步
头一步是在“悔改”二字里找到。悔改是什么意思呢?你们当中许多人无疑的屡次听见过人讲悔改乃是一种心意的转变。这是正确的真理。但是人对什么转变心意呢?经文指出对于三件事情要转变心意:就是对神、对耶稣基督、对罪改变心意。在任何情况里,转变心意之对象为何必须以经节的上下文为定准。照此处上下文的情节说转变心意的对象原是耶稣基督,第36节说:“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的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
”再读第37节:“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我们当怎样行?’
”再往下读第38节:“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
”——意思就是对于耶稣基督要转换你们的意向,从弃绝基督、钉死基督的态度和意向,转变成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并以他为主人。这样就是走向领受灵浸的第一步——即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与主人。
第一,要接受耶稣为救主。试问你已否这样接受他?倘若我要走下讲台到你们所坐之席位前,逐一问你们各人说:“你已否接受了耶稣基督为你的救主?”我想大多数会回答,“是的,我已接受了。”但是,假使我再问第二个问题,“你在神面前的悔改有何根据呢?”我深知你们中间有些人会多少有如下的回答:“我到教会去,我读圣经,我已经受浸,已经加入教会(或领受了坚信礼),按时参加教会聚会,领受圣餐,照我的收入将什一捐给教会或贫苦之人,并照我所知道的正当方法行事为人。”这样讲来,若是你得救只根据于上述之事,你还没有得救。上述一切所行之事,乃是你的工作;那些善行本身固然有其价值,不过这样都是你自己的工作,而神的话在罗3:20节清楚地告诉我们说:“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所以倘若你在神面前被接纳是根据你信靠上之善行,你尚未称义,你尚未得救。
但是,倘若我要问你:“你得救了么?”你立时会回答说:“我得救了。”那么,倘若我要再问:“你是根据什么得救的呢?”你会有下面的答复:“我不是根据我所作的或将要作的任何事情,乃完全根据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亲身担负了我的罪所作成的工。”若那是真确的,你就是得救的人,并且,你已经在领受灵浸的途径上履行了第一步。可见,走向领受圣灵浸的第一步乃是完全靠着耶稣基督在髑髅地之十字架上所已成就之工,即靠着他为我们赎罪受死之功。这就是神接纳我们惟一的根据。
这思想在圣经里是屡见不鲜的。比方加3:2节就很明显的说:“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
”保罗的意思是什么呢?有一次保罗经过加拉太因身体的软弱停留那里。我们不知道是什么拦阻,大约他的眼睛有些疾病,但那对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无甚相干,无论怎样,他的病没有严重使他不能讲道。他当时曾向这些加拉太人宣讲福音,他曾向他们讲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并且因信靠他替我们死了,他们的一切罪得以赦免,并在一切事上就都称义了(林后5:21;徒13:38-39)。加拉太人信了福音,并靠着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赎罪的功,蒙神接纳,则神立时赐圣灵印证他们的信心,使他们在经历上感到有一种能力的把握。但是保罗离开了那里以后,有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人,将犹太人的律法和基督简明的福音搀杂在一起,并告诉加拉太的信徒们说:仅仅信靠耶稣基督尚不够,还需履行一些规条才行,就是说他们若要得救,必须照摩西的律法受割礼。(正如今日复临安息日会的人走来,告诉新近归主之信徒说只信靠主耶稣基督还不够,他们还必须照着摩西的律法遵守第七日的安息日。这是同样的旧争辩,不过突出之点较新而已)。
那些在加拉太的信徒都感到了烦难,不知道他们究竟得救(或称义)了没有。这消息传到了使徒保罗的耳中,使他极其愤慨。再无其他事情激动真诚基督徒工人的义怒,更甚于那些假师傅来企图颠履新归主的信徒的信心,使他们疑惑而生的愤慨了。所以他写了这封信给加拉太人,将真理指明给加拉太信徒,并将这些犹太教派基督徒的错误揭露出来。幸而这些犹太教派基督徒曾有这举动,有一段颠履信徒们信心的谬妄,然其最终结果却是好的,因为这封奇异的加拉太书信从此产生,成了圣经里所有因信称义的教义最辉煌解释,仅就这一点来说,较罗马书优异得多了。
第二,保罗曾叫加拉太新归主的信徒注意亚伯拉罕在未受割礼以前被称为义的事实,“亚伯拉罕以单纯的信心信神
”,因此“这就算为他的义
”(加3:6)。他指明并叫他们知道亚伯拉罕这样用其单纯信心而称义之后,他才受了割礼,并非为称义,乃为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记
”。(罗4:11)
保罗在第二方面暴露犹太教派基督徒的错误,他直接引起加拉太信徒注意到他们的实际经历,对他们说:“你们岂不曾受了圣灵的浸,成为你们一种确定的经历么?”他们的回答自然是正面的。那么,保罗又说:“让我再问一个问题:你们怎样受了圣灵的浸呢?——‘是因行律法呢?
’(意指因遵行摩西的律法)还是‘因听信福音呢?’
”(意指因单纯地信神给耶稣基督所有的见证表述他在十字架上已经背负了他们的众罪,并纯一的信靠神因耶稣基督已经替他们受死而赦免他们的众罪)。他们回答保罗时说:“自然是我们因听信福音而领受了圣灵的。”那就是我们各个人领受他所必行之道。那么,这就是确定的第一步,也就是领受圣灵的浸之最基本的步骤,完全靠着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已完成之功为我们得神接纳的唯一的根据。当我们这样接受耶稣基督时,圣灵的浸就成为我们应享的长子权。
数年前一位石岛铁道局司机在芝加哥慕迪教会归信了主。不久以后该教会的一位富有工作训练的会友步行横过芝加哥城南部石岛铁道局的轨道,这位司机驾一个转辙机头开行下来,看见这个人正要横过路轨,便缓缓驶来对他说:“约翰,你要不要上来坐一坐?”他回答说:“我正想呢。”于是攀登而上,同司机坐在司机厢里。他们便继续开行,那时马利逊就和这位新归主的司机谈话。谈了不久,马利逊恬静地对他说:“你所信的宗教和我所信的不同。”“你说什么?我所信的宗教和你所信的不同吗?我曾想着我们所信的是同样的宗教阿!”马利逊回答说:“不,你所信的宗教和我所信的大不相同的。你所信的是两个字的宗教,我所信的是三个字的宗教。”这位问道:“你讲的是什么意思呢?”他答道:“你的宗教所注重的是‘要作’;你时常讲你要作的是什么?我的宗教是‘作成了,完成了。’我是倚靠耶稣基督,当他在十字架上亲自担当了我的一切罪时,他便为我完成了工作。”我要再说,那就是走向接受圣灵的浸之路上的第一步,那就是我们全然不依靠我们要作的任何事工,乃依靠耶稣基督所已作成了的工作,即他在髑髅地为我们受死所完成了的工作(加3:13;林后5:21)。
第二步
第二步亦包括在“悔改”二字之内,即心意对罪的改变,亦即在态度上由恋慕罪改变到弃绝罪。那么,领受灵浸的第二步就是弃绝一切的罪。我们于此论到领受圣灵的浸之过程中这是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圣灵乃圣洁的灵,我们必须在圣洁的灵与不洁的罪之间抉择其一,二者不可兼得。许多人正是在这一点上失败,得不到祝福。他们曾读过论到灵浸的书籍,赴过多次的会议,听了不同的讲员,参加过“祷告等候”的聚会,为求圣灵的浸单独作长时间的祈祷,但无何结果。其故安在?因为他们仍在坚持着某种罪孽。
男男女女常来对我说:“我为得到圣灵的浸已经祷告了一年之久。”或有人说二年、三年或五年之久,情节不一。一天在纽约第一长老会里,当我讲完道时,有位宣道士来对我说:“我为得到圣灵的浸已经祷告了二十年。我在波士顿作宣道士有二十年之久,未曾得到一个人归信主”。试想这位作了二十年的宣道士,却未曾得到一个人信主!这位宣道士那时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每当一个人在这种情形下问我是怎么一回事,或问我困难究竟在那里时,我通常便一直注视着那人的眼睛说:“我的弟兄啊,是因罪的缘故。”今天早上你们中间有为得到圣灵的浸曾经长期祷告却毫无所得,多半是罪的拦阻。倘若我现在能看透人心正如神能看透人心一样的话,我便能指明阻止信徒得不到这祝福之确定的罪。我们往往喜欢称之为“小罪”,因而把我们关闭在灵浸的门外。实际上所谓“小罪”者乃是措辞之误。可以说一些有关小事的各种罪,但每种罪都是反抗神的举动。某一事件无论其本身是多么微小,没有一件反抗神的举止是小事。假设你的小孩子忽然发怒把一本书摔在地上,你对他说:“把那本书捡起来!”这诚然是件小事,但假设你的小孩子说:“我不作”,那么,这岂是一件小事么?每种罪其本身无论大或小,若对神说:“我不作!”根据这种亮光来看,可知每种罪都是一种骇人的事。
斐尼先生在某处讲道提到纽约州中部有一个妇女,曾大大关怀她领受圣灵浸的事。当晚散会时,她就回到她家里作深夜长时间的祷告,并且连睡眠也不顾了。她的朋友们担心她要发疯了。她的祷告也没有得到回答。一天晚上,她从聚会回到家中,关进房间内祷告。在她跪下祈求得着圣灵的浸时,一些头饰的小事呈现在她面前,这大概不会使任何别人为难的,但是却成了她和神中间的一种争论。当她跪在那里,她用手将她头上的饰针尽行拔去扔在地板上,并且说:“滚去罢!”之时,圣灵立刻降在她身上了。究竟是什么东西曾拦阻她得不到这灵福呢?是头针么?不,乃是她与神的争论,这就是罪。
当你们最接近神时,若有任何事物时常出来打扰你们,那就是该对付的对象。你们知道许多人平常作的事自以为对,然而每次与神最接近时,每次特别涉及属灵生活时,这些事物便出来使我们的良心不安。现在若有任何事物在我们和神最接近时出来扰乱我们的心,那就是应当立刻对付清楚的问题。
几年前我参加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城之布绕吞博士的会堂圣经会议。有一天下午,我要讲的就是这个题目。当时有位牧师进来坐在会堂靠右手方的一个座位上。当他坐下时,布绕吞用臂肘轻轻推我一下,低声对我说:“请不要看他,不然他要以为我们是在谈论他;他是北佐治亚州我们公会的教区牧师。他无论说什么,都要别人遵行,但他对于本题和我们的见解全然不同;可是他来聚会,我心感到快乐。”那天下午我讲道时,不时地向那人望一下。
他很注意地听。散会后,我来到门厅里,那人在等我,见我出来便上来对我说:“今天下午当你请人站起来,我未曾站起来”。我回答说:“是的,我曾注意到你未曾站起来”。他说:“我以为只有那些已经完全交托给神的人应当站起来。”我答道:“那正是我曾说的。”他说:“那么,我不能够那样作。”“对了,你未曾站起来,完全正确,我不要你撒谎。”但他继续说:“你今日下午的讲道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回答说:“那正是我到此的目的。”“你说当我们最接近神时,若有任何事物时常出现烦扰我们,那正是应该对付清楚的问题。不错,当我最接近神时,的确有一些事物时常出来烦扰我。我不告诉你是什么事,我想你知道。”我回答说:“我想我知道,”我鼻子嗅见气味了。他说:“我坦白地告诉你,那就是全部问题。”那时是礼拜五。当天晚上我离开那里往佐治亚州之奥格士达去了。紧接的下礼拜二我往芝加哥,路经亚特兰大城,火车停在站上数分钟,我乘机下了火车。布绕吞博士已在车站等候我,他对我说:“我巴不得你能够赴我们昨日早上的浸信会牧师会议。那位北佐治亚的教区牧师曾来赴会站起来说:“弟兄们啊,我们对于本题完全错误了。”他述说他所作的(指他已经丢弃的罪),他于是又说:“弟兄们啊,我现在有了一种比我信主得救时更明确的经历。”一种更明确的经历,比你得救时的经历更明确,就在今天等候着你,只要你肯丢弃你的罪。
第三步
第三步也包括在这一节圣经里,“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
”必须在世人面前有公开的表明对罪弃绝并接受耶稣基督。圣灵的浸并非为秘密的信徒所有的,乃是为公开出来在世人面前表明自己与罪断绝,并接受耶稣基督的人所有的。当亚力山大先生和我环球布道时,有成千成百的人曾多年作秘密的信徒,而今却出来在我们的布道聚会上公开承认基督,因之获得了灵福。
自然,神对于我们的表明与罪断绝,并藉水礼承认自己已接受了耶稣基督,有他自己指定的方法,且藉水礼这种举动,许多人同时因之领受圣灵的,因为他们就是在该时该地公开地表示与罪断绝并接受耶稣基督。在我未到印度以前的时候,向来不曾感觉到水礼有如此重要的意义。我曾发现在印度有许多人实在信了关于耶稣的真理,也毫不犹豫地说他们信了基督的神性和他的救赎,但却不愿意领受水礼。他们所持的理由是在印度领受水礼对于许多人乃极大的损失。比方在加尔各答大学,有一个学生当我在那里领会时来对我说:“我信你所讲的一切道理。”我说:“那么,你何故不出来受浸,表明你接受基督呢?”他说:“因为我若受了浸礼,我就要失去我在世上一切所有的。我是此地大学的一个法科学生,尚未完成我的学业,我父亲在印度南部是位富人,我是他财富的继承人。我若出来领受浸礼,我父亲就要和我断绝父子关系了。我没有办法。现在又不能工作,因我隶属于婆罗门阶级(译者:印度国民四阶级最高者)。因我尚未完成学科,故不能执行律师职务。我能作什么呢?”我回答说:“作神所吩咐的,要奉耶稣基督的名领受浸礼。”经过一番熟思和我与他一番理论,他说:“我定要受浸!”我因离开加尔各答,所以我不能够给他施行浸礼,但他曾去请求赫尔博士给他施浸,盖赫氏乃由纽约之布鲁克林而来,当时为海士凯尔基金会所邀请在印度讲演,同意了给他施浸礼。这位青年写信告诉他父亲说他要领受浸礼,并请他来观礼。他父亲来了,并见证他儿子领受浸礼;但他一受了浸之后,他父亲就立刻与他断绝关系,毫不迟疑。我告诉你们在印度浸礼意义何等深厚啊!无论在何处它都有其意义。若你是儿童或成人尚未领受浸礼,应领受他,要公开表明与罪隔绝,并要依照神指定的方法,接受耶稣基督并见证自己与他合一。
你倘若已经领受了水礼,但为表明水礼的立场,应作公开的宣布曾与罪断绝而接受了耶稣基督,藉以见证自己与他合一。
有些人或者问:“假设有人是个友谊会或通常称为贵格会的会友,他不相信外表的礼如主餐或水礼,如何呢?难道他们永未领受过圣灵的浸么?”对此问题我要说,在我所认识的人中,曾有最清晰的证据,显明是已经领受了圣灵的浸,却是属于友谊会的,但我在这里仍要解释神的话,并且这就是神的话所说的。
第四步
我们读徒5:32节,就可找到第四步:“我们为这事作见证;神赐给顺从之人的圣灵,也为这事作见证。
”这第四步,依照该节所指出的,乃是顺从。这节经文告诉我们,神赐圣灵给“顺从之人”这一步其实是在徒2:38节里已经记载了,因为当我们研究该节经文时,就已明白我们必须接受主耶稣不但为我们的救主,而且为我们的主,其意包括我们应完全顺从,至为明显。这节经文对于你们中间有些人是已经很清楚的,所以我在这里也将它给你们提出来。
我再重复说一次,第四步乃是顺从。但顺从作何解释呢?有人要说,顺从是作神叫你作的。岂是指一件事,两件事或三件事么?不,乃是指每一件事!有一个宗派的人极端注重顺从,这自然是对的,因为在全部圣经里都异常强调这个教训。可惜这个特殊的宗派将顺从的范围限于一件事内,即限于某一种仪式的行动上。那是错误的,因那不是顺从的全部,顺从并非仅仅遵行神的一条两条或三条命令,乃是遵行他一切的命令。顺从的心寓于意志。顺从的实际,乃是将意志屈服于神,乃是来到神前说:“哦,神啊,我在这里,你已经用重价将我买下,我承认你的主权。你可任意差我何往、任意在我身上行、任意使用我!”这是领受圣灵的浸最基本事件中的一件,即将意志无条件的屈服于神。
大多数人即因此点得不到圣灵的浸。但是这一点却是许多人在受圣灵浸之前的一个极为严重的试验,其重要性远在其他任何一点之上。有许多信徒在为基督牺牲的事上付上代价,他们甚至为作外国宣道士而离家别井,放弃本国舒适的生活,经过牺牲和受苦,远往异邦地区工作,但仍是功亏一篑地未曾完全降服神。因之也就功亏一篑地未曾得到灵浸的福分。在印度有许多男女人士连续地告诉我说有很多信徒冒着危险,忍受恶劣的气候,舍弃了家人和亲友,牺牲了各种的安乐与大多数人所珍爱的一切事物,为的往外国作宣道士。虽然如此,但他们仍未对神完全降服。感谢神,他们中间有许多人在那时确切顺服了神,所以也就在那时领受了圣灵的浸。倘若你不将你的意志降服于神,也不肯对神毫无保留地交给神,你虽祈求圣灵的浸,或赴“等候聚会”或赴其他的聚会,也全无用处,除非你将自己的意志完全降服于神,虽你祈求到世界末日,也得不到圣灵的浸。
许多人怕将自己完全交托给神。他们畏惧的,是他们若这样作的话,神就要命令他作些艰苦或甚至力不能胜的事。究竟谁是我们的神呢?他若那样苦待他的儿女。他一定不是圣经里的神。在圣经里神的名字是爱。“神是爱”,那么绝对地交托给神。简言之,就是绝对地交托给无限量的爱,那样,还有什么可惧怕的事呢?再者,神的爱不但比任何地上的父亲更聪明,也比任何地上的母亲更仁慈。
数年前,在诺茨非得会议上一位有身份的先生来对我说:“你必须讲论完全交托这个题目。许多赴会的男女为完全交托这个题目感到极大的不安。他们惧怕倘若他们将自己完全交托给神,神就要命令我们作些艰苦或甚至力不能胜的事。女士们则怕一告诉神她们要将自己完全交托,则神便将她们的丈夫取去,或向她们作些其他可怕的事。男士们则怕其他一些于他们不利的事情。”那天下午我提出了完全交托这个题目,并连带重述这位先生对我所说的,当时我问他们说:“究竟谁是你们的神,使你们如此惧怕将自己完全交托给神呢?他一定不是圣经里的神,因为圣经里的神乃是爱。绝对的交托给神,不过是将自己放在无限量之爱的手中。神的爱不但是比世上任何父亲更聪明,也是比地上任何母亲更仁慈。”
那时我曾应用这个例证:“假设说在我回到芝加哥家里时,我的儿子(其时他大约十岁)一听见了我按门铃的声音,便一直跑下楼来将大门打开并立刻投在我的怀抱中,说:‘父亲,你回家来,我是何等的喜欢啊!自从你走后,我们非常想念你。我要把这日定为吉日来庆贺你的归家。我今天完全不要依我自己的意志为主;我惟照你的话而行。请父亲坐下,为我列出今日全天的秩序,告诉我今天每一小时你要我作的事。’”现在,假设我的儿子对我说了这一番话,你想我要作什么?你难道想我会叫我的妻子拿来一张纸,然后坐下问她说:“可拉尔请告诉我汝宾最不喜爱作的事都是些什么?”那么你想我会将那一天做事的秩序写下来,使他做一切他所最不喜欢做的事么?难道你想我会那样作么?岂不知我要把那一天定为最光耀最快乐的日子,使之成为他一生永不忘记的一天么?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正是如此。当我们将我们的意志和我们一切所有的都完全交托给他时,他将运用他无限量的聪明、恩惠、和能力之一切源头,使我们的生命充满着阳光。他或者要求我们作我们所不愿选择的事,但他若这样行,那些事就成为我们须作之事中最胜任愉快的事了。许多年间我拒绝将自己完全交托给神,确实地说,一点不愿成为一个基督徒,因为我曾惧怕神要吩咐我去传福音;而我却打定了主意要作一个律师。其实神确切告诉了我,叫我去传福音。时至今日,我宁愿传福音而不愿作我所知道的任何其他事工。因此,倘若你们中间任何人还在退缩不前,要赶快将自己的意志完全交托给神,神将运用他无量的智慧、仁爱、和能力之一切源头,使你的生命充满阳光。
无论如何,直到你完全交托给神,你必不会领受圣灵的浸。直到你来到他面前从心的深处诚恳地说:“天父啊,我在这里,乃是属乎你的。你用重价将我买下,我承认你在我身上的主权。随你意差遣我到何处去,随你意在我身上行事,随你意使用我罢!”就是因为不这样作的缘故,今日成千的信徒失去了圣灵的浸;反之,因为这样作,成千成万的信徒进入了这福地。
数年前我参加宾夕法尼亚洲之古弗城查经聚会。有一天,一位长老会牧师来问我能否和我作一个私人谈话。我和他约定了相会的时间与地点。这位乃是该州全州长老会牧师中占有领导地位的牧师,大为人所尊敬与爱戴。我们相谈的时候,他告诉我他的经历说:“数年前,有三位青年人从我的教会到诺茨非得赴一个学生会议,他们听了你讲圣灵浸这个题目。他们回来之后,到我办公室见我说:“牧师,我们想我们在诺茨非得会议上所听见的,是你所不知道。”我以为这些青年人按他们的身分而论向一位身分相当尊严的牧师出此言词,似乎有些失礼。但是请注意这位牧师为人的质量。他对他们说:“青年们哪,倘若你们有什么是我所没有的,且是我应当有的,我愿意知道它。”于是他们向他述说了他们在诺茨非得会议上所听见的圣灵浸的道理。他继续地说:“当青年人走了之后,我脱去我的礼帽,走进树林里,坐在一根木头上,仰望着神说:‘噢,神哪,若是这些青年人有些经历是我所没有的,且是我应当有的,我愿意在此刻就有它。’照我所清楚记得的,是我那时将自己全人和自己一切所有的,完全交托给神了。立时有一种平安和喜乐的感觉潜入我心,是我向来所未曾领会过的。”哦,圣灵充满不但使你得到一种平安和喜乐,是你向来所未曾知道的,并且使你在神的工作上得到一种能力,是你所梦想不到的。当你完全的、率直的、无条件的、全心全意的将你所有的一切和自己的全人交托给神,圣灵便立时充满你。
许多年前,我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城一个国际基督徒工作人员会议上,演讲圣灵的浸这个题目。那天晚上,神同在并大大的工作。当我结束了我的讲道而联合祷告时,圣灵奇异地表现他的同在。在我走下讲台时,美国参议院的一个牧师来对我说:“我从前向来不曾有过象这样的一种经历,我好象觉得若我睁开了眼睛,我就能够相当清楚地瞻仰到圣灵今晚的同在。”然而虽有许多人实在已经进入这福分,同时却有些人并未得到什么。我们在那里约有两小时的工夫帮助慕道友。大约在十一点,有位弟兄来我面前说:“你有没有看见在右边那位少女?有位从加拿大来的莱特教士正在帮助她。这位少女正在极大的苦恼之中。莱教士已经和她谈了两小时。你愿不愿意过去和她谈一谈?”我走过去到在她所坐之座位的背后,紧依着她问她说:“你的困难是什么?”她回答说“我从巴尔的摩尔来这里惟一的目的,就是要领受圣灵的浸。直到我领受了,我才能回巴尔的摩尔去。”“你将你的意志全然交托给神了么?”“我想我还未有。”我说:“除非你将你的意志完全交托给神,你的祈祷是无用的。你愿意即刻就将你的意志给神么?”她回答说:“我不能”。“你愿意神帮助你并为你将你的意志放下么?”她的回答是:“我愿意”。我说:“那样,你就求他为你作成这事罢!”
她于是低下头去,伏在前面座的背上说:“哦,神啊,倒空我自己的意志,完全归顺于你。求你将我的意志为我放下罢!我这样求是奉耶稣的名。”那时我说:“作成了么?”她说:“是的,一定的。我已经按照他的旨意求神为我作此事,并且我知道他已经垂听了我所求的(约壹5:14-15)。是的,已作成了。我的意志已放下了。”那时我说:“现在求他赐你圣灵的浸。”她于是又低下头去伏在前面座背,祈求说:“哦,神啊,求你立时使我领受圣灵的浸罢!我这样求是奉耶稣的名。”并且当她的意志已放下了,事情立时就成就了。
神这时就在等候着任何从前向来未曾领受过圣灵浸的人给你施灵浸,并且重新充满任何从前曾领受过圣灵浸的人,只要你肯并立时放下你的意志,专心仰望他以圣灵浸你或充满你。现在请你进入你的内室,单独地和神在一处相交,并求他立刻充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