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她的婚事

一八五五年,芬妮、克罗斯比已是芳龄三十五岁,而仍名花无主,云英未嫁。在这一年,纽约盲人学校聘请了一位新教师阿尔斯丁(Alexander Van Alstyne)。阿尔斯丁本来就读于纽约盲人学校,一八四八年时,因毕业该校时成绩优良,被正规大学录取,攻读音乐系,大学毕业后,返回母校任教职。

在初期,由于芬妮·克罗斯比年龄比阿尔斯丁大,两人只是性情相投,芬妮·克罗斯比擅长作诗,阿尔斯丁专长音乐。慢慢地,两人从旨趣相投,发展到具有柏拉图式的爱情。没有多久,两人又从精神上的恋爱进展到在生活上互相关怀、互相照顾。

一八五七年秋天,阿尔斯丁辞掉盲人学校的教职到长岛(Long Island)去当私人音乐教师,而芬妮·克罗斯比和新任的盲人学校校长古柏(Colden CooPer)又关系恶劣,她已有意追随阿尔斯丁离校。

一八五八年三月二日,芬妮·克罗斯比经过了深思熟虑,正式向盲人学校辞职到长岛去找阿尔斯丁,两人在该月正式结婚,时克罗斯比三十八岁,比二十七岁的阿尔斯丁,大了十一岁。

结婚后,芬妮·克罗斯比与夫婿住在长岛上的一个小镇马士伯(Maspeth),房子是租的,阿尔斯丁靠教钢琴及为几间教堂弹琴来谋生。

一八五九年,芬妮·克罗斯比生下一个孩子,但孩子在襁褓中突然去世。

心爱的婴儿猝然夭折,应是芬妮·克罗斯比一生中最大的创伤和悲剧。她在余生几乎绝口不题这件惨事,至今无人知道她的婴孩是男的,还是女的,甚至连死因也茫然无从稽考。

在这悲剧发生之后,本来安份于在长岛过着安静的、与世隔绝的淡泊生活的她,在心灵的创伤稍为平复之后,与夫婿阿尔斯丁离开这个容易触景生情的长岛,搬到纽约的闹区曼哈顿(Manhattan)。一八六○年,他们住在一间小房子里,小房子离开纽约盲人学校并不远。当他们夫妇回到纽约市时,正是纽约市被灵性大复兴的浪潮淹没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