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我是多么幸福阿

自从芬妮·克罗斯比失明后,她母亲一直不放弃治愈她女儿盲眼的希望。

经过了几年的积蓄,加上了邻舍的爱心捐助,一九二五年春天,她携带着芬妮·克罗斯比到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纽约,让美国最有名的外科医生之一 ——哥伦比亚大学医学博士瓦伦亭·莫特医生(Dr. Valentine Mott)检查了。

莫特医生连同另一位眼科医生,对芬妮·克罗斯比的眼睛进行会诊,他们断定先前那位庸医,用灼热的膏药把芬妮·克罗斯比的眼睛角膜破坏了,说这女孩子能感受一些光和色,基本上失去了视觉,他们是绝对无能为力了。那损伤是终身的,是无法治好的。

医生们的话像匕首一样剌进慈母默丝的心灵,通常态度肃穆而沉着的默丝突然放声大哭。多年的节省积攒,多年的希望期待,全部落空,化为乌有了。

看完病母女两人从纽约搭着单桅的帆船回家,小芬妮·克罗斯比这样叙述自己的经历:

“当我坐在帆船的甲板上,在落日的光轮中间,波涛的低吟抚慰着我的心灵,我感到一种愉悦的平静。这些波涛的音韵被译成了像人的话音的音乐,有好几年这些来自大自然的旋律使我感受到神的呼唤。”

一回到家里,外婆就安慰芬妮·克罗斯比说神会保佑她,会给她安排前面的路程。

在这时候,默丝在盖伊村(Gayville)以南六公里的北沙仑村(North Salem)的一个家庭,被雇为女管家。雇主有一个房间,足够默丝母女一起住,默丝决定带着失明的女儿芬妮·克罗斯比到北沙仑村住。

在北沙仑村住的大部分人是贵格会(Quakers)的信徒,芬妮·克罗斯比很快地在贵格会信徒之间,学会了简朴的、纯净的语言。

芬妮·克罗斯比跟外婆住时,外婆对她很和蔼,每当芬妮·克罗斯比淘气时,她外婆总是用和善的态度跟她恳谈,直至小芬妮知错,流下了悔过的眼泪。默丝则严厉得多,动则用棍子打女儿,在女儿小芬妮这一方面,实在一时适应不来。

逐渐地,芬妮·克罗斯比遇到一些事情,使幼弱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她逐渐知道她与别的小孩子不同。当她听到别的孩子对她说:“阿,你知道。你不能作这个,因为你是瞎眼的!”或者说:“你绝不可以跟我们去那里,因为你去了,什么也看不见,太不值得。”这类的话使她恼怒,她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慢慢地她变得忧心忡忡,越来越烦闷与忧郁。对于一个穷乡僻壤的未受任何教育的小女孩来说。她似乎不存在着有实现志向的一天,就在这样的悲观的日子里,她一个人悄悄地躲起来,像已往外婆教过她那样地跪着,寻问神是否她的失明会使她不能成为神的孩子们之一。她寻问神是否在神的广阔宏大的宇宙间,未曾留给她一个小小的座位。当她的心倾向神的时候,她似乎听见神在向她低声细语:“不要失望悲观,小女孩,即使你失明,总有一天,你会幸福和有用的。”

当芬妮·克罗斯比九岁时,默丝又搬迁,这次是越过州界,迁移到康狄格州(Connecticut)的里奇菲尔德(Ridgefirld)在那里当女佣人。默丝不是住在主人的家里,必须另觅房子居住。默丝白天出去做工,留下芬妮·克罗斯比,托一位霍利夫人(Mrs.Hawley)照料小芬妮。

霍利夫人是一位加尔文派(Calvinist)的基督徒,一个典型的长老会的清教徒,她像正统的苏格兰的虔诚信徒一样,按着正意理解圣经中的每一句话。霍利夫人像许多清教徒一样,既不悲观,也不严苛,而是非常仁慈,爱好一切美好的事物。她决心要芬妮·克罗斯比背熟整部圣经,让芬妮·克罗斯比每周背诵好几章圣经,经常多达五章。并要逐行经文反复背诵,把圣经的教训灌入芬妮·克罗斯比的脑海里。

芬妮、克罗斯比有着超乎常人的记忆力,在她十岁时,已经背诵旧约圣经的前四部——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新约圣经的四福音此外,她还能背诵好几篇诗篇、整本路得记、整本箴言、以及最伟大的散文诗——所罗门的歌中之歌。芬妮·克罗斯比经常形容自己的头脑为一张书桌,只有很小的空间,却装满了随时可以取之运用的数据。

到了十二岁,芬妮·克罗斯比越来越觉得她与外界隔绝,她知道外面的世界有许多知识等候她掌握,而当地又没有盲人学校向她施教,她的绝望是可以想象的。在这样绝望的光景中,她到盖伊村去拜访祖父母。她的祖母所住的地方就是芬妮·克罗斯比出生的房子。祖母是一个慈祥的妇人,自从儿子约翰·克罗斯比逝世之后,他们一对老夫妻就在祖屋里度过晚年,他们唯一的孩子就是芬妮·克罗斯比。

芬妮·克罗斯比遇到祖母后,毫无保留地吐露了心中的忧郁和沮丧。祖母俯听了小芬妮的心声之后,带领小芬妮把心声向天父倾诉。

有一天,当小芬妮在死样的静寂里啜泣的时候,祖母用一种异样的语气问小芬妮说,告诉我,你会否在天父的家里与我会唔?

芬妮·克罗斯比还记得当年她是怎样回答祖母的:靠神的恩典,我会在天父的家里与你相会。然后她们俯下首来一齐祷告。不久,芬妮·克罗斯比的祖母就回到天家。

祖母垂死时问她的话,有好几年萦绕在芬妮·克罗斯比的脑际。她祖母的意思是要她清楚得救,要她生命有真正的改变。事实上直至那时她还没有清楚得救。

一八三四年十一月,默丝收到一张传单说纽约成立了一间盲人学校(New York Institution for the Blind)。默丝高兴得跳起来说,感谢神他垂听我的祷告,我早知道他会垂听。

一八三五年三月三日,默丝带着芬妮·克罗斯比前往纽约,把芬妮·克罗斯比送进纽约盲人学校受教育。这时候芬妮已经十五岁,她在纽约盲人学校里当了十二年的学生。

在学校里她喜欢读文法、哲学、天文学,以及圣经、天路历程(The Pklgrim’s Progress)科科都获得优异的成绩,她就是不喜欢读数学。

在学校中,她又喜欢读历代诗人的作品,包括多马·摩尔(Thomas Moore)、布纳(Horatius Bonar)、查理士·韦斯利(Charles Wesley)、窝特斯(Isaac Watts)等

不久,芬妮·克罗斯比成为学校里出了名的诗人,学校当局有时叫她写诗敬贺到校访问的贵宾。校长钟斯(Dr. Silas Jones)担心人们对她的称赞会令她心高气傲,甚至影响她的学业,有一天召她进校长室,叮嘱她千万不可骄傲。听惯了颂词的她,在受到了警戒之后,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接着学校当局严禁芬妮·克罗斯比再写诗,在失去灵感和诗意的日子里,她的学业大为退步。六个星期之后,钟斯校长叫她进校长室,诘问她因何成绩一落千丈。她坦承诗句充塞着她的头脑,当她不能抒写诗歌时,她的头脑得不着舒缓、调剂,校长只好同意地继续作诗,条件是她必须兼顾其它功课。

在纽约盲人学校中,有一位教师慕雷(Hamilton Marray),耐心教导芬妮·克罗斯比诗的结构和写法。慕雷承认他本人不会作诗却教会了不少人作诗。慕雷常常向芬妮朗诵一段段的诗文,要芬妮·克罗斯比牢记心头。慕雷教她诗的韵律、节奏、排列,不时指出她的诗的缺憾和瑕疵。芬妮·克罗斯比永远不能忘怀老师慕雷的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