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圣经的亮光
保持天天读圣经是极不容易的事。这在平安的环境里成长的信徒恐怕是很难体会的,但在我们那个时代里的信徒却需要神特别施恩保守,才有这极大的福分!天天享受神生命粮的供应,才能平稳地行走天路。
我重生的第二天,读经、唱诗、祷告和以前外表形式上的崇拜完全不同,彻底地焕然一新。”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
“(参约3:6)。我重生以后,读圣经有圣灵的引导,他向我说话,就像帕子被揭开,非常明白清楚,充满了喜乐清新。
一个刚重生的生命,撒但常常会控告,心里常会起伏不平,有时欢乐,有时忧愁。我刚得救时,主给我一节经文:”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约一1:9)。这一节圣经给我极大的平安和喜乐。我深信自己是个得救的人,神必赦免我一切的罪;因此我就成了一个喜乐的人,常常唱诗赞美神。
在得救的第一年,我虽然常常读圣经,却不能保证在每天早晨灵修守晨更,因为学习音乐,早上练声和习琴占去我读经的时间,因而忽略了读经。有时热心,有时冷淡,实在是因为与主隔离,因为我偏爱自己的喜好,没有把主的话当作首要的课程。
在一次培灵会上,很多人奉献一生专为圣工、一生专为主所用。我是贪爱人间荣华富贵的人,虽然祷告也蒙垂听,心中也尝到得救的平安喜乐,却不愿意完全献上自己,就请我姐姐替我献上几句话,在大会里表示我跟从主的心意。我记得姐姐替我说:”我们这一小组,有一个人奉献自己的一点时间,保证每天早晨读圣经。”我还记得穿着蓝布旗袍的姐姐站在那里替我说了这几句奉献的话(我自己不敢说),这几句话是我真心的奉献。我既已发出誓言,就要遵守诺言。从此我就每天早晨读神的话,安静灵修,不再做其它事了。天天读,月月读,年年读;渐渐地我就变得非常爱神的话,爱主的心也被挑旺了。
我记得在抗日战争中,日本向美国宣战时,我读的中学被日军管制了。那时我是寄宿生,行李、书本(连我从家中带到宿舍的小说书)很多,那一天宣布大家回家时,只准带着本人的衣服用品,其它书籍之类一本也不许带走,全部归公。
大家都很焦急自己的书没法带回去,我就想了一个办法,晚间把书从围墙扔到隔壁人家的院子里,但是还是有很多的书无法带走。我在大家丢弃不要的一堆书里,看到一本崭新的\<新旧约全书>,就把它拿来扔过墙,带回家了。其它的小说、书籍都没有办法带回,只抱着这本全新的\<新旧约全书>回家。这一行动虽然很单纯,现在想起来神是看得清清楚楚的。他知道我爱他的话胜过其它所有书籍。
我因为有这本美好的精装中号的圣经,读起来很有兴趣。我用红笔划出对我灵命特别有帮助的金句,慢慢学着去遵行。
神的话是”劳高斯”[注12],但是当圣灵重新提醒时,那就是”雷玛”。”劳高斯”的意思是”字句”;需要用的时候,重新临到的就是”雷玛”,意思是”活的话”。
第一次听到这个道理我便懂得,在初信幼嫩的心灵里我像雅各所求的那样:”在我行的路上保佑我,给我食物吃、衣服穿,平平安安地回父亲的家,我就以耶和华为我的神
“(创28:20-21)。神怜悯我年幼无知,体恤我的软弱,样样答应我的要求,给我食物吃、衣服穿,一切平平安安。接着,我开始学习蒙洁净,承认并对付自己的罪,得罪人的要请人饶恕(参路19:1-10;徒19:19-20)。虽然常受圣灵感动催迫,”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
“(雅5:16),可是我有时还是违抗不遵行。例如我曾向大姑撒谎,重生以后圣灵一直催迫我向姑姑认罪;我很害羞,仍然不肯去遵行,结果一个月后姑姑死了。我很伤心自己如此不听话。那时我若是向她认罪,她必定会受圣灵感动、提醒的,因她一直对主不冷不热。圣灵提醒我向姑姑认罪,免得她突然死去,毫无准备地见主面。我却没有顺从,这成了我无法弥补的亏欠。
还有一次,我很不小心,打破了朋友的花瓶,是福州的漆瓶。瓶口缺了一点点,我便拿起那破口的碎片补上去,表面上看不出是有破损,实际上已经被打破了,可是没有人晓得。我心里就一直被催迫,要承认这是我的过失。我祈求主给我机会,让主人单独一人与我在一处,我才敢认错,请求原谅。神也怜悯我的年轻,给了我机会。可是有了机会,仍然是不肯认错。我这败坏的肉体常常不听从主的教导,想起来非常后悔。
在我读初中至高中这段时间,可以说是顺利遵守诺言,每天清早都有很好的读经。在高中时,我就学着拿笔写下重要的金句和心得。每天都写一小段,中午午睡时看\<荒漠甘泉>,每日一课。晚上常翻阅参考书、传记、注释之类的书。这样持续到音专,天天都写一小段心得笔记。
[注12] “劳高斯”、”雷玛”:两个希腊字的译音,原意都是”道”,指神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