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尼小传

芬尼,这位基督教界的奇才,二十九岁时仍对福音毫无认识,圣经词汇一窍不通,却在三年内被神改变,兴起为复兴的器皿。由他带起的大复兴,十年间直接、间接影响了二百万左右的人归主,真是神奇妙的大作为。

芬尼(Finney·Charles),于一七九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生于康乃狄克州,父母都不信教,邻居中很少有敬虔的人,他们中间极缺乏福音明白的传讲。约二十岁时,他一边执教于新泽西州,一边学了拉丁文、希腊文和希伯来文。一九一八年在亚当斯一家法律事务所作见习律师。在研究法律纲要之时,他发现作者时时引用圣经,特别是摩西的法典被据为许多普遍法律原则的权威。他的好奇心由此而发,生平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圣经,先是作查阅之用,后来对圣经发生了新的兴趣,花时间阅读和默想,却又不理解其中的大部分。他有时亦去邻近的礼拜堂走走,听听每周一次的祷告会,但又发现,他们不断的祷告并没有得着圣经所记载的应许,事实与圣经的教训毫不相合,这种矛盾是个可悲的绊脚石,芬尼的脑海中升起了疑问的迷雾。他也去听牧师讲道,但对习惯于紧密和逻辑化推理的芬尼来说,牧师所用的许多名词定义是混淆的,使他困惑胜于得益。

读圣经、赴祈祷会、听牧师讲道,不时和他们谈论,反而使他十分浮躁不安。他确信自己一旦死了,必不能进天堂。他觉得在宗教里必定有些非常紧要的东西,假若灵魂是不灭的,他的内心就需要一个大改变,作享受天堂快乐的预备。他继续读经,就发觉他们的祷告不得应允的原因,他们没有符合神所启示的条件,他们不用信心祷告,并不盼望神赐给他们所祈求的。再经过二、三年的挣扎,圣经真是神的话已经在他心里坚定牢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