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卅二章 走向腐败的教会

到了十二世纪末年,教会开始踏入中古的晚期。前文提及修道的苦修精神,以及强烈的神秘经历追求,指出一个事实:当时信徒内心怀有一份强烈愿望,期盼信仰带给他们的不仅是外在的宗教礼仪,更是一种能够满足内心深处属灵需要的信仰。在这样的诉求下,中古晚期的教会面貌又是如何?

来到中古晚期,教会在运作上与中古前期有显著分别。中古前期的教会(这里所指的是拉丁教会),乃是在一个爱主、敬虔的罗马教会带领下,于种种困难、社会不安的局势中,继续持守着信仰热忱的教会。经过中古盛期,教宗权势持续抬升,教会的影响力无远弗届;发展到晚期时,教会的面貌逐渐出现一些本质上的改变。这时的罗马教会,一方面拥有意大利的一些土地,同时也牢固地控制着欧洲大陆上一些皇室的生活,连王侯继位都必须经过教宗的批准。

教会当时已经制度化起来。制度走上轨道之后,无论是谁担任教宗,即使他对信仰缺乏热忱,制度本身仍然能够让教会继续运作下去。这为腐败留下一个破口,因为即使不怎样敬虔的人,也可以透过各种手段争取到教会最高领导人的地位,无需担心教会的运作。在这之前,一个不敬虔的人登上罗马教宗的位子,恐怕会心中忐忑不安,因为不知道要怎样领导教会,也恐怕无以服众。一旦教会制度化之后,就可以按照过去的一些传统与习惯去办事;宗教生活的要求、宗教礼仪的进行,对这些人来说不再构成威胁。这样的人如果当上教宗,教会生活肯定会出现严重的负面影响。

教皇权势末落

事实上,到中古晚期,许多教宗确实对于宗教、信仰、圣经等事缺乏热诚,漠不关心。他们千方百计坐到教宗的位子上,只为实现自己对权位、利益的野心。因为教宗这个位子,代表了当时整个欧洲的权利、声望、荣誉的最高表现。然而物极必反的道理再次发挥出来。当出任教宗的人,接二连三的都是些对宗教事务并不热忱的人,教宗原有的崇高形象,在许多人心目中就无可避免的逐步降低,因为好几任教宗的所做所为,都是为了个人的私利,为自己所要扶植的人,而不是为教会的整体利益,不是为了主耶稣基督。为此,地方上的部分教会领袖,开始质疑教廷的作风,对教宗非常不满。当教宗不得人心,大家就会对罗马,乃至对整个教会制度产生质疑。结果使中古晚期教会的威望与影响力,持续走下坡。

与此同时,欧洲的社会面貌也出现变化。之前的欧洲社会,基本上是由众多王侯各占一方,大小王侯各占地盘的局面。经过几百年的改变之后,欧洲大陆上逐渐出现一些颇具势力的大王国。这些逐渐抬头的王国统治者,构成了对罗马教宗的威胁。教宗的所做所为如果侵犯到他们本身的利益,这些有权有势的国王们会不惜动武去压制罗马,以图保障他们的地位。另一方面,在王国势力抬头的同时,各地教会对罗马的领导也诸多不满,地方上教会的领导人,就会依附这些统治着大范围的王侯们,以便按照自身的理想来处理地方上的宗教事务。因此地区上的教会势力,开始发展出与罗马中央对立的状态。

这种对立状态在中古晚期还不至于造成巨大影响,教会并没有出现分裂的现象。但是在心态方面,地方教会领袖关心的,往往是本国的需要;然而却又顾及罗马教廷的指示,以及教宗的意愿,难免因此出现矛盾。如果碰上一位真诚爱主、爱教会的教宗,此矛盾还不难解决;当教宗不得人心,这种对立就会引发冲突。虽然这个时候的欧洲教会,仍然是个统一的国际性大教会,却因地方意识以及罗马的腐败,开始出现许多问题。经过五十年、一百年、两百年,这些矛盾与问题都无法纾解与克服,终于来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各种改革的呼声与运动,就在教会走向腐败的情况下,接二连三的出现。

教会的腐败行径

这些根源久远的腐败涵盖范围颇广。其中一个影响巨大的,是圣职的公开买卖。一般上,任何职位一旦出缺,地方上的教会都会建议一些人选,最后由罗马裁定,同时地方上的统治者也会干预这些职位的委任,尤其是涉及主教级别的空缺。当不同的势力,对继任人有不同意见,几位候选人也都志在必得,竞争者就会尽量运用各种手段,力图达到目的。起初是采用馈赠礼物的方式,一旦送出的礼物越来越丰厚,这种作风就演变为用金钱去换取某个教会职位。这种作风越演越烈,经年累月下来就形成了习惯,只要付出足够的金钱,就可以取得某个神职的局面。后来甚至连大主教乃至教宗的职位,都采用这种方式操作。

这种风气的结果,是出任神职的教会领袖,很可能并不是真心服事主的人,占据教会职位的人只看到这些职位的光环与利益,只顾着运用手中所掌握的影响力。只要在某个地区成为主教或大主教,就有可能朝着教宗宝座的方向前进。教会里面的一般信徒,或许并不关心到底由谁出任主教或者大主教,他们却盼望继任者,是热爱上帝、服事教会、关心会众的人,而绝不是一个只关心权位与利益的人。圣职公开买卖带来的,是所有人对教会整个制度的怨恨与不满。

圣职买卖带来的第二个严重后果,是负责带领教会的各区主教职位,往往由同一个神职人员兼任,就是所谓主教兼职的问题。这个发展对一般信徒而言,其影响更加难以接受。为何主教兼职会造成问题?必须了解,中古时期的百姓基本上是相当虔诚的。所有人在生老病死的历程中,都少不了教会牧者的参与。比方说,家里面如果有小孩子出生,他们会尽快将婴孩送到教会,由牧者(就是主教)施行洗礼;同样的,家中有人去世,也必定经由主教执行临终礼仪之后,才入土下葬。中古社会的每个地区,都需要圣职人员住在当地,主持这些礼仪。

当时许多主教所兼任的职位,往往不在相连的地区。如果相隔遥远,加上如寒冬或是水灾等环境因素,许多兼职多个地区的主教,根本不可能抽身往来各个牧区,无法主持这些职务,结果百姓怨声载道。比方说,孩子出生需要受洗,主教却不在牧区,也不知道何时才会出现,孩子的洗礼可能需要等上一年半载。倘若孩子等不到洗礼,就生病夭折又该如何?当时的人认为如果没有洗礼,小孩子就不能上天堂。主教的兼职造成孩子无法受洗,对当时的人而言,是无法接受的严重事情。造成这种兼任情況的原因,与圣职买卖有关。一个利欲熏心的神职人员,不会甘心只在一个地方担任主教;兼任多个职位,拥有的权力就更大,日后成为大主教的可能性,也会更高。至于牧区里面的需要,这些拥有神职的人,也就只好敷衍了事。主教兼职因此带来老百姓生活上的困扰与怨恨。

除了主教兼职不得人心之外,另外一件使中古百姓不满的,是罗马教廷的花费巨大。教廷在欧洲各层面的参与越来越多,必须设立众多部门,聘用大量工作人员。教宗下设的单位,称为红衣主教团的运作,就像一个庞大帝国的内阁,分担各个部门的事务。整个架构运作所需的费用,主要来自信众的捐献,也就是今日信徒的十一奉献。当日教会为所有公民(他们都是教会的成员),按照一般情况,制定了个人十一奉献的数额,按年缴交。因为是按年、按人头缴付的金钱,在意义上其实就是一种税项。当日称这个教会主要收入为教会税。教廷就是透过教会税的征收,来维持各项事工支出的。当然,这个定额也不能调的太高,否则一般农民将会无法缴纳。当教廷的花费越来越多,教会税就不得不调高以免入不敷出。结果造成农民对偏高的教会税额颇有微言,遇到失收的年份,更是不满。如果罗马教廷处处为信徒的信仰生活着想,农民反对的声音还不至于很大。遗憾的是,中古晚期的教廷,越来越不得人心,诸如圣职买卖、主教兼职等腐败行径,民众看在眼里,心中不满的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一些地区的统治者往往也同情民众,有意无意地阻扰教会税的征收,结果引致诸多冲突。

此等情况让罗马教廷在经费短缺下,只能另辟蹊径以维持开支。教廷想到的筹措经费办法,是在整个欧洲大陆,全面大规模地推销赎罪券,以便短期内为教会筹到大笔资金。只是广推赎罪券,却让教会进一步失去人心,得不偿失。

赎罪券在中古早期已经出现,只是并没有大量采用、推广。背后的理论也不能说完全错误。中古时期,教会对犯错的信徒,在认罪之外往往会提出一些额外要求,以表示真诚认罪悔改的心志,以免其认罪变成空泛的口头行动而已。比方说,如果一个人发脾气,将邻居痛打一顿,这人不能够单单嘴上说悔改就了事,而应有一些具体行动,以表现其悔改是真诚的,例如教会或许建议这人去买份礼物,送给邻居以示修好之意。但是如果这位邻居已经不在,又该如何理?为了确保这些口称悔改的人,仍然能够以具体的行动来表达其悔改意愿,便要求这人将原本购买礼物的钱,以奉献的方式送到教会来。这样的安排本来也可算是无可厚非,只是演变下来的结果,变成任何人做错了事,就应该付钱以表达其悔改的诚意。这种风气,在整个中古时期相当普遍。赎罪券就是在此风气中演变而来的。为了方便犯错悔改的人,教会印制了一些单据(就是赎罪券),上面附有教宗的签名,让犯事者按着事情的严重程度,购买这些单据,以示悔改之心。这样教会方便,对表示悔改的信徒也方便。

赎罪券制度化之后,其性质逐渐产生变化。一般人心目中都有一个想法,认为只要付钱买赎罪券,不论犯了怎样的错、不论后果多严重,只要付得起钱买赎罪券,其罪就可以得到赦免。因此每当罗马需要大笔经费,如维修教堂等,就会考虑大量推销赎罪券来筹款。一旦筹款的用途不一定很正当,在教会不得人心的处境下,民间的反应就会相当强烈。赎罪固然是所有人的需要,但赎罪券的收入如果仅让教廷维持奢华的生活,信众又会作何感想呢?

最后一个重要的因素,牵涉到中古晚期圣职人员的水平问题。不难想象,居高位者用心不良,他选拔的助手的心志也就不一定单纯。累积下来,整个教廷架构里的圣职人员,没有几个是真心诚意服事上帝的。许多真诚爱主的人只好进到修道院。留在教廷里面的,反倒是只讲究个人利害得失的人。这样的人又往往在道德生活上放荡不羁,唯利是图。到了中古晚期,圣职人员私生活毫不检点,甚至拥有私生子等事情,不在少数。这些人偏偏在教会里面高位权重,大家又焉能心悦诚服!

结语

到中古晚期,不满罗马教廷的声音,一再出现,大众却又往往无可奈何。教会的信仰生活就是这样逐渐走下坡。在这样荒诞的处境中,教会将会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