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黄草帽
是一九四五年的夏天,光复后几个月,有一天下午我刚回家,小妹洁芝就对我说爸要见我。
「他在菜园,」她说。
我穿过黝黑的厨房,来到包心菜圃。太阳亮得我直眨眼。爸穿着木鞋,弯着腰,正在那儿耐性地细心锄草。我绕到他前面,大声喊:「爸,你找我?」
爸慢慢直起身子:「安得烈,你已经十七岁了。」我一听,马上知道这话是往那儿说的。
「是的,爸。」
「你对你的将来有甚么计划没有?!」
我眞希望他的嗓子可以放小一点儿,也恨不得我回话的声音不须要那么大。「爸爸,我不知道。」
这下他一定会问我为什么不喜欢打铁。果然不出所料。还有,德国占领期间我曾经学过一阵子的机器安装。为什么你不继续学下去呢?又猜对了,他眞是这么问的。我一路闪铄其词的在那儿穷应付。一问一答,声音之大可以让全村的人都听到。
「安得烈,是时候了,你也该选个行业了。我要你在秋天之前做个决定。」
爸又自顾弯腰锄他的草去了。我知道这番谈话算是到此为止。再有两个月左右,我就得决定我的终身职业了。啊,我知道了,我要换个新环境,我要离开韦堤,摆脱那老旧落伍、定了型的思想,我要到外面打天下去。
但是,我也知道我不能抱太髙的希望。我念到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德国人就来了。他们占用了学校的房子,从此以后我就没有再念下去。
我唯一的能耐只是善于跑步。那天下午,我光着脚,沿着田野间的阡陌不住地跑,一跑就是五哩路,蛮不在乎。我穿过以前买鞭炮的那个小镇,来到通我们家的那条堤底下。我一路往上爬,脑筋非常之淸醒,好像是愈爬愈接近我的决定似的。报纸上一直在登荷兰殖民地到处在闹革命的事。荷属东印度羣岛最近刚从日本人手里拿回来,那儿也在嚷着要独立。我们每天都听见说,三百五十年来这些殖民地一直都是荷兰的地方。为什么我们的军队就不能把这些地方收回给皇室呢?
于是,那天晚上我就向全家宣布说,我已经决定了要做什么。
「是什么?安得烈,」玛芝问。
「从军去。」
「嗄,安得烈!」妈倒抽了一口气。军队,她看得够了。「难道我们一天到晚就非要动刀兵不可?」
但是爸和哥哥弟弟们的想法不同。于是,第二个礼拜我就借了爸的脚踏车跑到阿姆斯特丹的征兵处,想要报名。当天傍晚,我垂头丧气的回来了。原来他们收是收十七岁的,但是一定要在当年满十七岁的才可以;而我是明年五月才满十七岁!
一九四六年一月我又去了,这次他们收了我。没多久,我就穿上了新军装,大模大样地招摇过市。虽说是裤子小了一点、上衣又太大,一副头重脚轻的样子,但是,这有甚么关系?岂不知本人马上就要踏上征途、为女皇效命,不但要收回失地,而且说不定还会干掉几个混账的革命份子——人家都说那些家伙全是共产党和流氓。
只有卫家的反应并不热烈。我穿得上重下轻的,走过他们家。
「安得烈。」
「卫先生你早。」
「你爸爸妈妈都好?」
难道他眞的没看到我身上穿的制服?
我故意动了那么几下,让裤带上那块发亮的铜环迎着太阳闪闪放光。终于我忍不住了:「我从军了,要到东印度羣岛去。」
卫先生往后靠了一下,好像要把我看得淸楚一点。「是的,我知道。你要到外头创业去了。我会替你祷吿的,安得烈。为你祈求,愿你的前途能够使你满足。」
我盯住他看,不懂。满足,能够使我满足的前途,他到底是甚么意思?管他的。我放眼环顾那向四面八方伸展的平野,心想,无论我干甚么,都比待在这个死沉沉的乡下小地方来得高明。
于是我离开了家乡,身和心都离开了家乡。入伍训练的时候我非常认眞,觉得这还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能够随自己的心愿行事。
我好喜欢人家把我当大人看。当时,入伍训练有一部份是在高克安鎭。那阵子我毎个星期天都去敎会——不是因为我对聚会有兴趣,而是志在会后的那些「来我们家便饭吧;做客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吿诉主人家说,军方已经决定选派 我去印度尼西亚受突击兵种的特种训练。
「再过几个礼拜,」我边说边把坐椅朝后微榥,同时吸了一大口「星期天饭后雪茄烟」,极尽做作之能事,「我就要跟敌人打肉搏战了。」然后,又神气十足煞有介事地问主人家愿不愿意将来跟我通讯。当然,他们总是一口答应了。后来,到我离开荷兰的时候,我的这种通信地址就足足有七十个之多。
其中有一个女孩子,也是我在星期天聚完会以后碰到的——那次是在一间改革宗基督敎会。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跟我一般上下的年纪,苗条到极的身材,乌黑的头发,黑到乌中带蓝。但是,最令我叹为观止的还是她的皮肤。虽然,我在故事小说里看到过有所谓雪白的皮肤,但是,亲眼目击,这还是头一次。事情是这样的:那次我在敎堂里,趁着台上讲道的时候,好好地打了他一阵瞌睡,待散会时,便觉精神抖擞,马上去博取人的邀请。果然不错,我算准出来的时间,不迟不早的,刚好碰到白雪公主站在门口。
「我叫蒂丽,」她先自我介绍。
「我叫安得烈。」
「家母想请你来我们家便饭,不晓得你肯不肯赏光?」
「当然当然。」
于是乎,在佳人陪同之下,我离开了敎堂。
她父亲是卖鱼的。家在高克安鎭河边,楼下开鱼铺,楼上住家。吃饭的时候,除了桌子上火腿包心菜的味道而外,还可以闻到码头水边的那股味儿。饭后移座客厅小憇。
「安得烈,来一根雪茄吧?」她父亲说。
「谢谢。」我若有其事地选了一枝,然后用指尖轻轻地转它那么几下;这种手法是我从韦提那些大人那里看来的。老实说,我并不喜欢雪茄的味道,只是为了想充大人才抽的。只要能够过大人瘾,我想即使是根粗麻绳我也照样会上口的。 我们边喝咖啡边抽烟。蒂丽一直背着窗坐,她的秀发在午后的艳阳里更显得发篮。她很少说话,但是我已经预感到这位年靑的女孩子将来一定是会跟我通信的,而且说不定还会…
一九四六年十一月二十二号是我离家的日子。我已经跟蒂丽还有髙克安镇那些人家辞过行。最后就是向我自己的家人吿别了。
妈跟我拥别。要是我当时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她的话,我的动作就绝不会那么壮士长征兮的豪放利落。我觉得自己看起来蛮帅的:平头、军服(总算是弄到了一套合身的)、体格又棒。
快要走的时候,妈从围裙里掏出一本小书;我马上知道那是什么:她的圣经。
「安得烈,你把这个带去好不好?」
我说:「是的。」——当然啰。
「你常拿来看好吗?安得烈。」
你能对自己的母亲说不吗?你背地里不一定要照办,但是口头上可不能不答应。我把圣经往帆布袋里一放,让它掉到底底的,就此一股脑把它忘。
我们坐的是运输舰「锡巴渣」号,于一九四六年圣诞前夕安抵印度尼西亚。闻到那浓厚的热带气息,搬夫们打着赤膊正在上上地忙个不停,码头上的小贩在兜生意、叫叫嚷嚷,我心好不兴奋,于是扛起帆布袋挤下船去了。列日当空,晒得码头热烘烘的。周围挤满了人,当时我真没想到再几个礼拜我竟然会向这种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开鎗。
有几个小贩是卖猴子的,猴子都用小链条拴住,有的还会耍几招把戏。一张张小脸,带着木然的神情。我觉得这胜小东西们好好玩,就蹲下去把其中一只端详了一番。
「别碰牠。」
我直起身来,看到有一位官长站在前面。
「同志,牠们会咬人的,」他笑着,但是说得很认眞。「这些东西至少有一半以上是有狂犬症的。」
官长走了。我也就罢手而去。那个卖猴子的小男孩气那位官长把他的生意说掉了,就跟在他面大骂。我回到码头上自己的部队,心里打定主意,将来一定要养只猴子。
我们中间被选上当突击兵的都给送到附近的一个岛上受训。其中有障碍训练,虽然苦,但是很合我的胃口,诸如攀墙越壁、飞藤过河、遁圆渠、火网下匍匐前进等等。我更喜欢肉搏战训练——刺刀、七首、徒手斗。劈刺、闪身,嗨嗨 有声,运足手劲,白匁戮敌。当时我压根儿就没想到我是在学杀人。
此外,他们还要训练你的自信心。这对我说来简直是多余。因为我从小就自信得一塌糊涂,自以为凡事都能。
就拿驾驶轻机鎗战车来说吧。这是一种有轮带的重型车辆,开起来颇不简单,即使让一个会开汽车的人来试,也会感到棘手,何况我连普通汽车都不会开。但是因为每天外出操练的时候都是坐这种车,我天天看司机在那儿搞,看多了,也就自以为会开了。
想不到有一天刚从连部出来就碰上一位官长问我:「同志,你会不会开机鎗车?」
我一面敬礼,一面脱口而出:「是的,我会。」
「好,请你把那一辆开到车库去。」
那部车子就停在我们前面路边。再过三百码就是车库。我跳上驾驶座,动作轻松利落。那个官长跟着爬上来,坐在旁边。我望了下仪表板,看到前面插了根钥匙的。记得那个司机在每次发动之前总是要把那根钥匙用力扭它那么一下。 于是乎来个如法泡制,果然不错,引擎哼了一声,让我打着了。再就是,底下的那些个踏板,到底哪一个是离合器?瞎踩一个吧。一脚睬到底,哈,运气眞不错,又对了。连忙上挡,把脚一松,直蹬得车子跳到半天高。那位官长看了我一眼,但是没吭气:本来嘛,这种车子发动起来总归是比较顚的。等到我开足马力在军区路上风驰电掣的时候,他这才开始手脚并用,在那儿又扶又撑的忙得不得了。三百码下来,倒也没什么,只不过是让路上的一位班长发挥了他的高度逃亡潜在力而巳。
终点在望,我忽然发现事情不妙——我不知道剎车在哪里!手忙脚乱中,把所有可按可拉可睬的玩意儿统统试过,包括油门在内,心里发急,一眼看见前面路边停了一连串七部这型的车子,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往上靠,砰砰嘭嘭,一部撞一部的,硬是把我们的车子挡住了。引擎唏嘘冒气一阵, 终于死了火。
我看看他,只见他呆呆的,两眼发直,双颊汗下如雨。他下了车,在胸口划了下十字,头也不回的就走了。先前那个班长赶过来,把我从车里拉了出来。
「你究竟是怎么搞的?」
「报吿班长,他只问我会不会开这种车子,可没问我会不会利车!」
幸亏第二天早上我们就要出发,执行首次作战任务。:据说是因为有一连突击除伤亡惨重,只剩下四分之一的兵力,所以派我们去增援。
我们一大早飞到前钱。我马上发现我以前的想法错了。我当初从军本来是为了要找刺激,我—向是喜欢冒险的。但是,结果我发现这并不是甚么冒险,而是纯粹的杀人。以前受训的时候打的是纸靶,而今打的是人家的父兄骨肉,甚至常常向平民开火。
我这究竟是在做甚么?我怎么会跑到这个地方来啦?我恨透了我自己,我从来没想到我会这么的恨我自己。
后来有一天出了一件事情,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话说,我们平常最怕的是那种杀伤地雷,时时刻刻提心吊胆的,生怕惹上这玩意儿,以致招来终生残废。那次我们一连打了三个多礼拜的仗,弄得大家神经紧张兮兮的。刚好碰到要穿过一个村庄,因为见到里面还住有一部份人,就大大放心,满以为共产党不会在有人住的地方埋地雷。谁知刚走了一半,就采上了雷网,登时大家光起火来,也不管有没有命令,不问情由拿起鎗来就打,见什么打什么,等到定下来后,才发现整个村子已成死邑。当我们小心翼翼地淸巡雷区和废墟的时侯,我在村子外面看到一个年靑的印度尼西亚女人倒在血泊里,还有一个男婴在她怀里,是同一颗子弹结束了他们的生命。我看了后,心里几乎发疯。
就那以后,我一直在想毁灭我自己。过后两年中,我在战场上行动疯狂勇猛,在驻印度尼西亚的荷军里出了名。我买了一顶颜色鲜明的黄草帽,戴了它上阵。这种大胆作风等于是向敌人打招呼说:「本人在此,你打吧!」日子久了,我居然有了一批志同道合的跟班。我们合创了一句座右铭,把它贴在营房的布吿板上:「要帅,就发疯吧。」
那两年里,无论是在战场上,或是别的时候,我们的一举一动多是走极端的。打仗的时候,我们个个猛干,像是发疯似的。喝酒的时候,总是喝到神智不淸。大伙儿从一家酒吧喝到另一家,沿途顺手把空酒瓶往商店的橱窗里摔。
每当我从疯癫里醒来的时候,心里总是奇怪为甚么我会那样做。可是,就是一直找不到答案。有一次我忽然想到,也许那位军中牧师能够帮我一点忙吧。人家吿诉我说,他正在官长专用酒吧里。我去了,发现他在那儿,跟大伙一样,喝得迷迷糊糊的。他出来见我,听我说明来意后,竟然笑了起来,说我这过一阵子就会好的。又说:「不过,如果你愿意的话,在下次上阵之前不妨来参加几次聚会,好让你在杀人的时候能够保持一股心平气和的感觉。」他自以为这个笑话很绝,忙着跑回去说给别人听。
在无可奈何中,我想起我的笔友来。我跟以前那些约好通讯的朋友们还经常保持连络,如今正可以找几个来诉诉苦。可是,他们回信上说的,大致上都是千篇一律的:「安得烈,你是替你自己的国家打仗,至于别的都是小事,拫本算不得甚么,又何必耿耿于怀呢。」
其中只有一位有她独到的见解。那就是蒂丽。她信里提到罪的问题。这可说中了我的内疚!她接着谈到饶恕的道理,关于这一点,我倒让她给搞胡涂了。因为我觉得我那种亏心的感觉已经把我团团链住,任凭我怎么弄都弄不掉它;喝酒 也好,打仗也好,统统无济于事;写信、读信,也都帮不了忙。
后来有一天我休假外出,跑到耶加达。经过市场的时候,看到一根髙柱子上拴住一只小长臂猿,坐在那儿吃水菓。正当我打底下经过的时候,牠跳到我的肩膀上,递给我一瓣橘子。我笑了,就这么一下,那个做买卖的印度尼西亚人早已眼明脚 快地跑了过来。
「先生,那猴子好喜欢你哟!」
我又笑了。那小猿猴故意向我眨了两下眼,然后又朝我露齿,大槪是笑吧。 「多少钱?」
就这么成了。我把猴子带回去,逗得大伙儿好开心。
「牠会不会咬人?」
「只咬骗子小偷之类的坏蛋。」我这说句话本是无心,但是话刚说完,那只猴子就从我怀里跳开,先在房顶横梁间荡来荡去,然后落下来。亏牠甚么地方不好落,偏偏要落在一个大个子的头上,而此君毎逢赌扑克牌的时候总是赢的多输的少,有点离奇。但见他东倒西歪,舞手挥臂的,想把猴子赶走;引得全体哄堂大笑。
「快把牠弄下来,快点!」史华眞大叫。
我一伸手,猴子就跑过来了。
老史一面弄头发一面塞他的衬衫。「总有一天我会杀了牠的。」他眼露凶光,说得阴狠狠的。
于是,在同一天里,我找到了一个伙伴,也失去了一位朋友。
猴子买来还不到几个礼拜,我就发现牠的肚子好像很不舒服。有一天我抱着牠的时候,觉得牠腰上似乎有一条什么东西在那儿,就把牠放在床上,叫牠安静地躺着。我好小心地把牠身上的毛拨开,一看原来是一根铁丝。一定是牠还小的时候有人给牠扎上一条铁丝,后来没拿掉,到牠长大的时候就陷到肉里去了。这些日子里牠一定痛得厉害。
那天晚上我连忙给牠动手术。用我的剃刀把铁丝周围的毛剃掉三吋宽,露出来的肌肉又红又肿。在兵营中同袍注视下,我很小心地用刀切进去,露出铁丝。牠躺在那儿,非常忍耐。甚至当我割痛了牠的时候,牠还是安静地望着我,好像在说:「没关系,我知道。」终于我把铁丝拉掉了。牠马上跳了起来,先打了几个纺车轮儿,再跑到我肩膀上跳来跳去,弄我的头发。大家在旁边看着都很高兴,唯有老史例外。
从此以后,我跟牠更加是朝夕相处,相依为命。牠离不了我,我也离不了牠。虽然牠已经脱离了那拫铁丝的捆锁,可是,我呢?罪在我身上的捆锁还是那么的紧。眞巴不得我也能够得到解脱。每当我白天没有任务的时候,我就带着牠逛森林去。牠跟在我后面跑,跑累了就往我身上跳,抓住我的短裤不放,要弄到我把牠抱起来放到肩膀上才罢休。我们常常一跑就是十哩十五哩的,跑到后来就往地上一躺,呼呼大睡。几乎毎次在我们头顶的树里都会有一些猴子,我的那只就会跑上去跟牠们聊聊天、玩玩。最初那一次,我还以为牠就这么跑掉不回来了。但是,我刚一站起来要往回走的时候,就听到头顶树枝间吱的一声,树叶一阵窸萃,然后噗的一下,牠又回到了我的肩膀上。
有一天,我杠着牠又笑又倦的回到营房,看到哥哥便雅悯的一封来信。信里一直在那儿说到一个丧礼的情形。我看了好一会儿,才明白原来那是母亲的丧礼。一定是他先给了我一封电报,却是遗失了。
我想大哭一场。先给了点水让猴子喝;趁牠在喝的时候,我一个人溜了出去。此刻我连猴子都不想要了。我拼命地跑,直跑到胸部作痛。突然间我体会到她已经不在了,从此以后我会感到好孤单的。
就在那个星期,有一天傍晚,我刚当値完毕回来,人家对我说:「安得烈,那只猴子死了。」
「死了?怎么会的?」
「有人抓住牠的尾巴猛把牠往墙上摔。」
「是不是老史?」 对方不答腔。
「现在猴子在哪儿?」
「在外面丛林中。」
我找到了牠——挂在树枝上。最要命的是,牠还没有断气。我把牠抱回来。下颚骨已经断了。想给牠水喝,可是喉咙上裂了个大洞,水一灌进去,马上又流了出来。老史在旁边看着,准备好,心想这下我一定会跟他大打出手。可是我没有,这些日子受到一连串的打击,我已经麻木了。
一连十天,我日夜照顾牠。把牠喉头的那道裂口缝上,给牠糖水喝,替牠按摩,不让牠受凉,时时对牠讲话表示关切。上次我旣曾释放了牠的捆锁,这次更要尽可能地把牠救活。
慢慢,慢慢地,牠开始能吃东西了,接着会在床上爬几下。终于牠能够坐起来了。要是过了时间我还没给牠吃的话,牠还会向我吱吱叫的。两个月过后,我们在森林里又跑起来了。
可是,从此以后牠一见到人就怕。视营地如虎口。旁边有人的时候,牠就全身缠在我的胳臂上,把头埋在我的胸前,否则的话,就会吓得浑身发哆嗦。
后来我们的部队奉令开拔,要参加一个新攻势。我问大家有谁会开车的,能不能借一部吉普车送我和我的猴子到深山里去一趟。「我决定把牠放走,然后我们马上开车回来。有没有人愿意送我去的?」
「我送你去。」
我一看,原来是老史。我盯住他看了好一会儿,觉得他的态度倒是很认眞的。 「好吧,」我说。
一路上我向猴子解释为甚么我没法再留牠。终于我们停下了。我把牠放到地上。牠的一双小眼睛直瞪住我,好像是懂得我的意思,也没有想要跳回来。牠坐在那儿,一直看我们开走,消失在远方。
第二天淸晨,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二号,我们出发了。
还好我把牠放走,因为再过没好久我就永远离开了我的部队。
在这次任务里,我还是照样的勇不可当。和以往一样,戴上黄草帽,打起来大嚷大骂的。我这样随军推进,日复一日的,存心藉战驱愁,却落得个愁更愁。
终于,有一天早晨,一颗子弹穿过了我的脚踝,把我打下了战场。那次我们中了埋伏,三面受敌,他们的兵力多过我们好几倍。起先我不觉得痛,突如其来的,也搞不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反正是,我正在冲的时候,忽然栽了下去,明知没有绊到甚么,却硬是爬不起来。至于为甚么我只是脚踝给打中,而戴了黄草帽的头倒没事,我不得而知。总之,等我定下来后,才发现右脚军鞋上多了两个洞,鲜血朝外直冒。
「我受伤了,」我吿诉他们,说得很镇静。平铺直叙,仅此而已。
一位战友把我往战壕里推,我就躱在那儿。终于担架队来了,冒着战火顺着壕沟把我抬走。我还戴着那顶黄帽子,硬是不肯脱下来。虽是目标显著,甚至有一次一颗子弹穿过了帽顶,我还是不管。
几个钟头过后,我躺在战地医院的手术台上,帽子还在头上。听到几个医生在那儿商量是否须把脚锯掉。结果是,动了两个节钟头的手术,才把脚缝好。本来护士要我把帽子拿掉,可是我不答应。医生对护士说:「妳不知道呀?这是他们的招牌。他们的口号是:『要帅——就发疯吧。』」
可是我发现我这种做法并不高明。原先只是拼命地想毁掉自己,没想到结果是脑袋依然健在,只是伤了只脚,、落得个不三不四的。我素来目空一切、自视不凡;如今若是让我跛着脚活下去,这样的命运岂不是惨透了!我失败了。更要 命的是,才二十岁,我就已经感觉到这世界上实在没有甚么是眞可以値得一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