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神的隐密处

“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约13∶7)

振庆在苦难中一直有一句话作他的力量:“谁晓得祢怒气的权势?谁按着祢该受的敬畏晓得祢的忿怒呢?”(诗90∶11)。这时,邵罗大姐妹还未去世,因着想念这位在困苦中度日的忠心姐妹,当他还自由时,振庆常勉励她,对她说:“阿姐啊!你坐着、站着、说话行事、或哭或笑,都是种。你种什么,就收什么。”此时他就想在信中用所得的这句话去安慰勉励她。他在明信片上写上这节圣经,又写了:“我得了双胞胎”意思是有二人因他传福音,已经相信了(一位即童柏安)。写好后,外面贴上纸,再写上别的话。谁知这封信被队长发现了,他们就把这事告到杭州中级法院、检察院,很快,加刑判决书,发到劳改场:

“在服刑期间,进行反革命活动,加刑五年。”

乔司劳改场,当时有规定,犯人逃跑一次,加刑六个月,两次加刑一年。加五年是没有先例的。参加加刑宣判大会的犯人有上万名,振庆被反绑着押到台上,面向会场,狱警用手把他的头压得很低很低。当宣判书宣读到加刑五年时,犯人们轰的一声,大家都面面相觑,因为这是从来没有的事,所以犯人们非常奇怪,因为只有坐监的人才知道加刑五年是什么滋味。判决后,劳改场特别派一人监视他,怕他因此而寻短见,观察了一段时间,见他与从前没有两样,就不再监视他了。

加刑后,振庆对于出来的事,已经绝望,反正不想出来,心中反而好受了许多,妻子来看他,在短短的时间中,他们俩都蹲下,振庆说:“爱啊!我只配受苦,不配享福,连累你啦!”妻带着泪眼轻声说:“不要说了,主知道!”以后只得匆匆离去,因为时间不允。

振庆表示自己并非犯罪的囚犯,就不肯穿犯人的衣服,队长也无法强迫他。他从家中已穿了二年的一件卡琪单衣,在劳改场又穿了十二年,从九月份穿起,直到第二年五月脱下,破了没有可补的布料,就拾犯人扔下的破鞋,拆开把它们一块块补上去,到后来实在重得与棉衣一般。

环境一直非常紧张,又被加了刑,振庆心思难免波动,因一直有一个声音控告他,说他给罗大写信是乌撒的手,罗大姐妹不必他去安慰,因此心中烦恼,自然是免不了的。在劳动中,振庆比以往更少说话,但神的安慰却常常临到他,一次在劳动间隙中,振庆蹲在地上默想,主在他里面说:“雅各是我所爱的。”(罗9∶13)他忽然如梦中醒过来,神使他想起,在中国教会进入急难试炼的时刻,那些要保全自己性命的人,都进入属灵的黑暗中,自己虽身陷囹圄,但蒙神何等恩惠呢!眼泪流下来,在干旱得发白的土地上,成了一滩流泪谷黑圈。

振庆为自己并无挂虑,但他为家庭的忧虑和担子却不能使他平静。因着妻子想念她的丈夫,写给他的信中有一句话:“我的头啊(这是爱灵姐妹对丈夫的尊称)!我的眼泪谁揩呢?”为此他伤感了许多日子。振庆给妻子回了一信说:“我留下平安给你,我所赐的平安不象别人所赐的。”因监狱犯人写信是没有自由的,意思是主必不丢弃你,振庆以此安慰痛苦中的妻子。后来他又写一信:“我的爱啊!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体,总是保养顾恤,难道我会把你忘记吗?难道我会把你撇下吗?”这些信是振庆在主前经过多次祷告,蒙主启示才写的,若不然有加刑禁闭的危险。后来这些信给当时还在受大难的教会得了许多帮助,当弟兄姐妹聚集读这些信时,圣灵大大地感动他们。听见这些信时,常常全场痛哭。主并没有错,她要仆人作祂所要作的工,因此振庆虽然在悲痛中,心灵却从主得着无比的安慰。

振庆忧疑自己,是否因着那一次的写信,失去了神的同在。一次,犯人们下午不去劳动,中午时劳动组长说:“麻雀在啄刚播下的西瓜籽,有谁肯去管。”主的灵提醒振庆,叫他不可失去这个爱的机会,他就答应说:“我去吧!”播西瓜的地,因无人干活,非常寂静。振庆用竹棒驱赶麻雀。圣灵大大充满了他,以至他整天下午的眼泪没有间断。在此振庆与神又一次有了美好的交通,圣灵滋润的同在,在告诉他,神没有离开他!他就在那里向主献上心愿:

“求主教我怎样为人,代祷写信传福音。

使我一生谨遵旨,行祢眼中看为正!

启示我、光照我、引领我、保守我;

直到年老发白,把祢能力传后代。”

乔司住了七年,振庆就被调往衢州劳改场,刚爬上汽车,神的话又临到了他:“大卫无论往何处去,耶和华都使他得胜!”(撒下8∶14)他赶紧将头转向车厢角落,免得人看见他的眼泪。文化革命的运动,已经开始,衢州劳改场搞得浊浪翻天。大字报写错了,就是反革命,许多队长今天斗别人,一夜之间也成了被斗的“坏分子”。每天黑夜,劳改场里的哭喊声、打斗声、口号声不绝于耳,许多队长被靠边站。警卫和看守们,在晚上要特别训练,几十人排在一起,拿着枪,口中大喊:“冲啊!杀啊!”

在这样险恶悲惨的日子里,犯人的命运,是朝不保夕的,振庆心头紧缩,不知道这个日子如何度过。刑期被加增,环境更紧张,腹中又饥饿,几乎要把人压碎一般。振庆为着多有眼泪,走路时总是用草帽遮住头。神的看顾却没有停止。在一次中午吃饭时,振庆打开饭盒,无意中向主献上一个祷告:“主啊!祢使我比仇敌更有智慧!”(诗119∶98)。圣灵说不出来的叹息,给他清楚的印证,眼泪成串地掉下来。神听了他的祷告,其实,在这急难悲惨的日子,主更是无时不刻与他同在。不久,又要写自我检查了,他就凭着神给他的智慧,写了既没有改变自己信仰的话,又使人无机可乘。队长看了他的检查,竟召集犯人开会,在会上告诉他们说:“你们今后写检查。也要象他一样写。”就这样,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的情形下,被减刑半年。神有祂的时候,不然,在那“史无前例”的日子里,振庆在还没来得及为神作完见证,就要遭遇不测了。

艰难的日子还在继续着,有一次振庆在耙田,因饥饿和疲乏几乎快要死去,圣灵指示他,到一片桃林的地方,这时桃子早已过了收获季节,自然已经摘尽了。他听从圣灵的意思,用手拨开叶子,就见叶子下面有几个鲜红可爱的大桃子,那鲜美甘甜的滋味,使他真如置身在伊甸园里一般,这事给苦难中基督囚犯极大的安慰。在人看象他这样的人,已经被“摘”不能存在了,但神的保守,这颗初熟果子在神的时候还没有到时,却使他如奇迹般地保留下来。

这事果然照神所显明的美意,那次的加刑实在有神的许可,振庆到后来回家的时候才知道,在文化大革命中,他家乡所在的小港公社,惩治人的刑具有二十多种,如老虎凳、坐烧红煤炉,身体内用气筒打气等等,若不是那次加刑,象他这样两次坐牢,对“反动宗教”的基督信仰,顽固不化的“花岗石脑袋”,回家来是没有活命希望的。

1969年7月23日前几天,队长告诉他:“你的刑期满了,可以准备回家了”。但现在回去,连一件衣服都没有,他就从半夜起来,从棉被上剪下一块,中午时偷偷地缝成一件短袖衫,因为若被发现,便要追究破坏公物的罪,因为这里私人的棉被,也算是公家的。总算没有被发现,再到出监队学习了十多天,就被放回来,回到镇海,先到公安局,再到法院、公社、大队、生产队一路报下来。回到家,向妻子第一句话说:“爱啊!我欢欢乐乐地带禾捆回来了。”

“因为我遭遇患难,祂必暗暗地保守我;在祂的亭子里,把我藏在祂帐幕的隐密处,将我高举在磐石上。”(诗27∶5)